摘要:案件数量近七百件,个案最高标的额310万元,平均标的额8万余元,这是北京互联网法院近三年来审结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案件的情况。在5月28日召开的“‘e’起护苗·守护成长”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姜颖介绍了上述情况。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案件数量近七百件,个案最高标的额310万元,平均标的额8万余元,这是北京互联网法院近三年来审结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案件的情况。在5月28日召开的“‘e’起护苗·守护成长”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姜颖介绍了上述情况。
“此类案件呈现出消费主体低龄化、消费金额大额化等趋势。”姜颖举例说,一起案件中,未成年人为抽取其心仪的游戏盲盒皮肤,仅一晚就充值4万余元;另一起案件中,未成年人因轻信主播关于打赏可送礼物的宣传,一场直播就打赏了8万元。
她表示,这些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裁判树规则,督促平台充分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定义务,累计为家庭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法院开辟了涉未成年人纠纷“绿色通道”,通过“示范判决+调解”模式,提升纠纷化解效率,最大限度降低家庭的维权成本。法院通过发送司法建议,推动网络平台完善身份验证技术,敦促网络平台切实改进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
发布会现场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摄
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天还发布了《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对于家长应如何预防和应对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作出提示,姜颖也给家长们提出几点具有实操性的建议。
在加强账户安全管理方面,姜颖建议家长要妥善保管各类网络账号及支付密码,定期核查账户流水,一旦发现异常消费应当立即修改密码,及时联系平台;同时,要充分运用“未成年人模式”,设置消费限额,从技术上筑牢安全防线。
对于建立家庭共治规则,姜颖建议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用网“公约”》,明确每日的上网时长、内容访问权限及设备使用的规则,并通过设置奖惩机制,激励孩子主动遵守约定、合理规划用网时间,让孩子在参与中学会自我管理。
围绕消费观念引导,姜颖建议通过开设儿童银行账户、发放定额零花钱,鼓励孩子设置储蓄目标;通过增加孩子日常生活中的现金使用机会,并鼓励其参与家庭预算讨论,帮助孩子更直观地理解金钱的价值。
来源:中青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