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在抖音上开设店铺,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然而,一些商家为了提高店铺流量,采取购买“刷分”“刷评”“刷单”服务吸引“流量”。下面一起看看月湖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因“刷分”合同引发争议的案件。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在抖音上开设店铺,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然而,一些商家为了提高店铺流量,采取购买“刷分”“刷评”“刷单”服务吸引“流量”。下面一起看看月湖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因“刷分”合同引发争议的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谢某为抖音店铺经营者,被告为某传媒有限公司。2024年1月,原、被告双方签订《体验分合作协议》《抖音直播推广服务合同》,约定被告利用技术手段为原告店铺“刷分”,为原告提供抖音直播推广服务,原告向被告支付相应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多次以预热视频服务、直播方案等理由要求原告支付其他费用,后因被告一直未按照原告预期完成直播带货,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刷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双方就退款事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抖音店铺的体验分是反映店铺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反映了商家的信用状况。体验分的提升需要商家通过优化自己的店铺、为客户购物带来更好的体验等方面得以实现。本案中,原、被告通过“刷分”提升店铺体验分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家信誉和服务质量的知情权,损害了其他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系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综合考虑双方均具有过错,均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由被告返还原告部分款项。
法官说法
网络平台评分本是消费者真实体验的反馈,商家通过“刷分”“刷评”“刷单”虚构信誉的行为使得平台评价失真,这既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家信誉和服务质量的知情权,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电商信用评价机制,明显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诚信等价值原则。在此法院呼吁商家诚信经营,以质量和服务赢得口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精神、诚信精神指引自身行为,不得损害消费者、其他同业经营者及平台主体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与他人签订的以虚构交易、虚构点击量、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来源:娱乐小姐姐f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