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一到周六FM89.9潍坊新闻广播8:00,14:00,18:00 为您播出《社保政策直通车》,本期节目针对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保政策,采用“一问一答”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权威解读,真正让社保为民服务“直通车”跑出惠企便民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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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直通车上线啦!
周一到周六FM89.9潍坊新闻广播8:00,14:00,18:00 为您播出《社保政策直通车》,本期节目针对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保政策,采用“一问一答”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权威解读,真正让社保为民服务“直通车”跑出惠企便民加速度。
王女士在潍坊市教育系统退休多年。因为1985年前后,教育系统没有实行社保制度,所以她自行在临沂缴纳过约8年社保。随着教育系统的改革与发展,社会保险的认缴与实缴制度得以实施。但由于工作繁忙,她直到退休后才发现自己未曾妥善处理临沂的社保。
目前,王女士已从教育系统退休五年了,她想了解在临沂与潍坊重复缴纳的社保费用是否可申请退还呢?
首先要确认王女士此前在临沂是以何种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经过查看王女士留存的缴费记录单及当时签订的缴费协议等,初步确认王女士当时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缴纳社保。
那么王女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重复缴纳的社保如何处理呢?
2022年,山东省出台了新的规程——《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退费经办规程(试行)》鲁人社字〔2022〕31号。根据文件相关要求,灵活就业人员按年或按季缴费后,又在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文书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发生重复缴费,职工选择清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时间段的。王女士符合此种情况,人社局应当全额退费。
还有哪些情形可以进行全额退费呢?
全额退费,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及“个人缴纳部分”,可以理解为,灵活就业人员以上两部分均为自己缴纳的,可以申请全部退回。具体分为7种情形,我们将在下期节目中继续解读。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