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着更高期盼,以立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十分必要。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草案)》。
湖南日报5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郭宸)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着更高期盼,以立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十分必要。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草案)》。
草案共六章四十条,重点围绕职能职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化解、保障与监督等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规范。
当下,有的地方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缺乏统筹,职能部门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出现互相推诿现象。为此,条例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并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村(居)委会、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等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矛盾纠纷化解的重点在于“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矛盾纠纷的预防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条例草案明确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及时提供心理干预服务,积极疏导、缓和情绪,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条例草案明确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各种途径,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依法优先选择和解、调解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并对矛盾化解工作的流程进行了规范。条例草案还对涉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进行探索性规定,鼓励省内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参与涉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为助力湖南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针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保障措施不力的问题,条例草案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作出规定,构建线下和线上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平台。条例草案将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等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各地责任,同时鼓励为调解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调解队伍安全保障。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精简梳理法规条文,优化法规表述,让法规逻辑更加清晰,提升可操作性。更加重视基层网格化管理在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将网格员主动排查纳入法规。增加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各行业协调解决争议的渠道和流程,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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