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经验之“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的应用研究”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29 22:28 3

摘要: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七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2024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经验。

在2024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对入选的创新经验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经验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将部分创新经验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警务篇 | 创新经验之“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的应用研究”》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网上

互认协同办案的应用研究

夏军 贵州省公安厅

贾玻 贵州华城楼宇科技有限公司

孔荃 贵州华城楼宇科技有限公司

【摘 要】本文针对当前公安信息化进程中电子证据采集、保管、认定及跨域协作所面临的问题,就证据链完整性保障、证据流转全程留痕、跨区域和跨警种间的电子证据互认等关键环节,引入区块链技术作为解决方案的核心支撑,研究设计并验证了一套适用于公安业务场景的智能合约机制,规范电子证据的标准化互认流程,解决了跨地域、跨警种间电子证据的流转与互认难题。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的应用显著提升了电子证据管理的效率与公信力,有力支撑了公安协同办案的现代化进程,并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关键字】区块链技术;电子证据;协同办案;警务信息化

一、引言

在公安实战中,电子证据管理与协同利用遭遇多重瓶颈。信息技术革新带来电子证据形态多样、来源广泛,涵盖网络通信痕迹、电子文件、监控影像及移动设备数据等,取证方式各异,加大了保持证据原始状态、确保完整无缺及合规采集的难度。传统电子证据易于遭受篡改、丢失或伪造,削弱了证据在侦查与司法裁决中的可靠性和采用率。现行流转体系缺乏严密监管与记录措施,造成证据流转过程不透明,增加了证据遗失、损坏的风险,甚至可能诱发非法篡改或污染。此外,各地方公安单位在电子证据标准制定与认可原则上存在差异,加上数据孤岛效应,限制了跨区域协同办理案件时电子证据的有效互认与共享,严重影响了执法效能和公正司法。当前公安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可能存在安全性不高、更新迟缓、信息共享障碍等问题,难以适应现代警务对快速反应和精确执行的需求。因此,寻求确保证据真实、完整、可追溯且能突破地域、部门界限实现无缝互认与高效流转的新技术方案刻不容缓。区块链技术以其独特的加密性、分布式账本和智能合约等功能特性,为解决公安实战中的电子证据管理与协同运用痛点提供了崭新的技术和制度框架。

二、区块链技术解析及其警务应用价值

(一)区块链技术解析

1.分布式账本技术

区块链技术采用分布式数据库结构,各节点共同维护一套完整的交易记录(在警务应用中即为电子证据及相关事务记录),不存在单一故障点,确保了数据的高可用性和鲁棒性。这一特性有助于公安系统构建去中心化的电子证据存证体系,每个区块均包含前一块的哈希值,形成链条,使得任何试图修改历史记录的行为都将被整个网络感知,从而有效防止了电子证据的篡改和删除。

2.共识机制

区块链上的共识机制如PoW、PoS、DPoS等确保所有参与节点对新增数据达成一致认同,确保了数据的一致性和合法性。在公安实战中,共识机制有助于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证据的互认和协同处理,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升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3.智能合约

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能够自动执行预设条件下的操作,简化证据流转和审批流程,实现电子证据从生成、采集、审核、移交至法庭采纳的全流程自动化管理。在警务场景下,智能合约可以嵌入证据采集、存储和使用的规则,确保证据处理符合法定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4.加密算法

区块链使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如非对称加密、哈希函数等,确保链上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在办案过程中,这意味着电子证据的保密性和证据链的完整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只有经过授权的执法机关才能根据权限访问特定证据信息。

(二)警务应用价值

1.电子证据固化与确权

区块链技术能够将电子证据的生成、收集、存储等全过程以时间戳的形式永久记录下来,由于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大大提升了电子证据在法律层面的可信度和证明力。

2.证据互认与协同办案

通过建立统一的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不同地区、不同警种间的证据可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上传和查询,有效解决了证据互认难题,促进了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3.透明监管与责任追责

区块链技术使得证据流转的每一个环节均公开透明,便于全程监管,有助于厘清各环节责任人,强化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区块链上的数据加密存储和访问权限控制机制,能够在保障数据安全性的同时,尊重并保护公民隐私,符合公安工作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严格要求。

5.资源节约与效率提升

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证据的即时共享和高效流转,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司法资源。

三、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的现状

当前公安实战已广泛采用电子证据跨网互认与协同作业机制,然实际操作中遭遇多重挑战:一是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互认机制形成了信息孤岛效应;二是现有电子证据平台功能不足以应对新型犯罪手段,特别是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环境下的高效采集、精准分析、安全传输等方面存在问题;三是跨系统对接难、协同效率低,原因在于系统间技术架构、数据格式、接口的不统一;四是现行法规对电子证据采集、保全、应用等全链条管理规范尚欠周密,特别在跨网互认的具体执行规则上存在法律空白,导致电子证据的采信标准、证据链形成及其法律效力认定不明晰;五是电子证据传递过程过度依赖人工操作,导致时间和人力资源消耗大、错误率较高,且部门间流转手续繁琐,影响案件处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六是在跨区域协作中,远程验证电子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存在技术难点,缺乏成熟便捷的技术支持手段,使得跨域证据互认工作进展受阻;七是各部门单独研发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导致资源重复投入、浪费,不利于整体警务效能的优化提升。

尽管面临上述挑战,公安实战通过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及协同办案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突破地理限制,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降低了警力物力成本,并通过对复杂电子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有力支撑了案件侦破工作。电子证据的普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不仅顺应了信息化时代的警务发展需求,也是推动法制化建设、增强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升公众对公安执法信任度和满意度的重要途径。因此,亟需构建统一高效的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体系,以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

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互认协同系统构建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互认协同系统旨在通过创新技术手段解决传统电子证据管理中的数据孤岛、互认难题、安全性与隐私保护问题,全面提升公安执法工作的智能化、标准化和法治化水平。

(一)系统构建方案

采用先进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构建底层区块链架构,选用适宜的共识机制(例如Proof of Work, Proof of Stake, Practical Byzantine Fault Tolerance等),确保电子证据在存储和更新过程中的绝对一致性。通过独特的哈希指针串联每一个证据单元,形塑出一道坚固且不可逆篡改的电子证据链状结构。遵照公安业务规范,设计专门针对电子证据特性的数据结构模型,结合哈希值锁定证据身份及时间戳记录证据生命周期,确保每一份电子证据及其流转历史都形成一条坚实不变、真实可靠的证据脉络。量身定制公安业务智能合约模板,明确规定电子证据从上传入库、权威确认、跨域流转直至法庭质证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准则与触发逻辑,以实现证据管理全过程的高度自动化和标准化。

(二)证据互认体系

搭建互联互通的联盟链网络,允许不同地区的公安系统通过统一接口接入,实现跨链互操作,确保电子证据在各系统间的无缝流转和互认。制定统一的电子证据格式、加密标准及验证规则,确保不同来源的电子证据均可按照同一标准上链,并能被其他执法机构无歧义识别和接受。通过区块链网络内的节点共同参与证据确权、变更和使用的过程,达成证据真实性的共识,确保各参与方对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的共同认可。

(三)安全保障措施

采用高等级国密算法对电子证据进行深度加密处理,同时融入零知识证明等先进技术,以实现对敏感信息和公民隐私的适度隐蔽性保护,确保数据在安全前提下的合理使用。建立严密的权限分配与访问控制系统,仅赋予特定公安人员和授权司法机构根据职务权限查阅、操作指定的电子证据,杜绝非授权访问和数据泄露事件的发生。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固有的数据完整性检验机制,对网络中所有涉及电子证据的操作进行全天候监控,一旦发现可疑或非法篡改行为,立即启动预警机制,确保电子证据的安全性和原始性不受损害。

(四)实施与推广步骤

制定并推行公安系统内的区块链电子证据互认协同处理标准规范,明确证据上链流程、数据格式要求、互认规则等具体内容。选取代表性区域或案件类型开展试点项目,验证区块链技术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效果,积累实践经验。根据试点反馈持续优化区块链电子证据系统,不断改进功能模块,扩大适用范围,最终实现系统在全局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五)法规政策配套与监管跟进

积极倡导和推动国家及地方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电子证据上链的法律效力和程序要求,为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管理中的应用提供法律依据。密结合区块链电子证据系统的特性,构建一套完整的、涵盖电子证据采集、上链存证、跨域流转、庭审质证等全链条环节的监管机制。通过制定严格的证据管理制度,确保整个过程依法依规进行。

五、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各个环节的应用分析

(一)证据采集与存证环节

在电子证据的现场勘查与固证阶段,区块链技术能够实现实时、安全、不可逆的电子证据即时保全。公安侦查人员在获取电子证据时,依托预先设定的智能合约逻辑,启动证据链上存储程序。通过应用先进的国密算法加密技术,对电子证据进行哈希运算处理,将哈希值及其对应元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来源IP地址、时间戳、取证设备ID、取证人员信息等),加密封装后传输至专有的公安联盟区块链网络。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存储特性及不可篡改性,每一块新增区块都将记录下完整的证据记录,使得证据一经录入即刻锁定其原始状态和完整性,有效防止证据被篡改或丢失。同时,借助智能合约的自动化执行能力,确保电子证据存证过程的规范化与合法性,只有授权的公安业务节点才具有证据上传权限,增强了证据管理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二)证据流转与溯源环节

在电子证据的流转与全程追溯过程中,区块链技术为公安系统提供了透明、可溯、可控的解决方案。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证据流转体系,所有证据的使用权转移、查阅权限变更等操作都将以智能合约的形式记录在链上,形成连续且不可逆的时间线记录。各协作单位及执法人员可以实时查询和跟踪证据流转的动态变化,实现跨区域、跨警种间的无缝对接和互信互认。此外,通过对区块链上的交易记录进行审计追踪,可以精确查明证据流向和历次操作详情,确保整个证据生命周期内的管控有序、责任明确。

(三)证据标准化互认环节

公安部门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制定统一的电子证据采集、格式转换、上链登记的标准程序。这样,无论电子证据是由哪个地区或警种采集,只要遵循这套标准化流程,其上链后的电子证据都能得到其他部门的一致认同和采纳。区块链共识机制消除了不同地域、部门间电子证据互认的壁垒,确保联盟链成员公安机关依据统一的电子证据标准进行交互和共享,增强电子证据在网络空间中的通用性和法律效力,有力推进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一体化进程。

(四)证据验证与质证环节

在法庭调查和质证阶段,区块链技术为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等司法人员可以直接从区块链平台上查阅涉案电子证据的哈希值及其对应的时间戳记录,通过比对原始哈希值和校验哈希值的一致性,快速验证证据自生成以来是否保持未被改动的状态,为庭审提供可靠的事实依据。这种去中心化的验证机制不仅提高了质证效率,还强化了电子证据在诉讼过程中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五)法律效力确认环节

在法律层面上,积极推动将区块链存证技术纳入电子证据法律效力确认的相关法规之中,明确其在电子证据生命周期各阶段,包括采集、存储、流转、认定等方面的重要角色和法律约束力。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会同司法鉴定机构和各级法院,建立健全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审查制度和采纳规则,使得链上的电子证据能够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得到司法机关的权威认可,成为案件裁决不可或缺的法定证据形式,使其在推进智慧警务和高效司法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

六、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的实践探索

各地政法数据共享平台全面实现了案卷、文书和案件信息的线上共享与流转,涵盖逮捕、起诉、审判、换押、立案监督、法律援助等协同功能。这显著提高了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之间案件、文书和信息的流转效率及执法司法办案、协作质效。

在推行一体化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模式的过程中,一些音视频资料以及银行交易明细、资金流水等电子证据由于容量较大,无法与对应案件同步线上共享和流转。公安机关通常需要将音视频刻录成光盘后移送司法机关,将银行明细、流水大量打印后再扫描成电子卷宗。这种方式不仅增加了工作量,而且存在音视频证据无法在线播放、证据后期检索管理困难、证据保密性和安全性不强等问题,这显然违背了一体化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的初衷,成为一体化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运行的技术瓶颈和业务束缚。

为解决此问题,落实公、检、法一体化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机制,引入区块链技术搭建“执法电子证据共享平台”。该平台通过案件化管理音视频等电子证据,公安机关将音视频证据上传到共享平台后,检察官、法官就能通过提取码在系统中直接调阅。实现了电子证据的上链、共享、在线播放展示、提码下载查阅和长期保存,可以彻底解决音视频电子证据的线上流转难题,全方位实现一体化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有效提升了一线办案民警的工作效率。

执法电子证据共享平台系统架构

七、结论与未来展望

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中的应用,已经显示出强大的潜力和显著的优势。通过构建分布式、去中心化的证据存证体系,实现了证据的实时固化、透明流转、标准化互认和安全验证,有效解决了传统电子证据管理中存在的信息孤岛、互认难题、安全性风险以及法律效力确认等问题。在警务实战案例中,区块链技术显著提高了电子证据的收集、保管、流转和质证效率,增强了证据的公信力,有力支持了案件侦办与司法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未来,区块链技术在电子证据网上互认协同办案的应用趋势包括:区块链技术标准和规范将增多,以保证技术统一和互操作性;针对性法律法规可能出台,明确区块链证据地位和采纳标准;它还可能与其他新兴技术结合,提升证据管理和分析效率。

来源:晓加科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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