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大到财产权、婚姻家庭,小到高空抛物、宠物伤人,它的1260条法律条文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想要做自己权益的“守护者”,第一步当然是——翻开民法典,从“知法”到“懂法”,让法律知识成为我们的“生活刚需”。
萌翻全网的“熊猫岛”漫画第二弹来袭
一
多读“典”书
从“知法于心”到“懂法于行”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大到财产权、婚姻家庭,小到高空抛物、宠物伤人,它的1260条法律条文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想要做自己权益的“守护者”,第一步当然是——翻开民法典,从“知法”到“懂法”,让法律知识成为我们的“生活刚需”。
二
萌趣表情包来袭!
8个场景带你秒懂民法典
以下这些日常场景
民法典都帮你划好重点啦!
生活邻里篇
1
高空抛物?法律不允许!
法典链接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划重点
高空抛物致损,整栋楼可能“连坐”担责!随手一抛不仅面临巨额赔偿,更会被DNA锁定追责。若物业未安装监控,同样需承担管理责任。发现抛物随手举报,法律护你“头顶安全”。
2
遛狗不拴绳?伤人要担责!
法典链接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划重点
一根牵引绳既是安全线,更是法律底线。遛狗不拴绳若引发伤人事件,饲养人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自觉拴绳,文明养犬,莫让爱犬变“凶器”,共建人宠和谐家园。
网络侵权篇
3
窥屏?侵犯隐私权!
法典链接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划重点
偷瞄同事屏幕、偷拍聊天记录、散播他人隐私……这些行为绝非“小事一桩”!遭遇侵权请立即报警,用法律斩断刺向隐私的“隐形利刃”。
4
AI换脸恶搞?侵犯肖像权!
法典链接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划重点
恶搞视频、虚假广告、换脸诈骗……AI技术正成为侵犯肖像权的“隐形黑手”。随意“盗脸”可能让受害者背负不实谣言、卷入诈骗纠纷,甚至面临“社死”风险。请勿将他人面孔当作娱乐素材或牟利工具,遭遇侵权时立即保存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或报警追责。技术应有底线,别让你的创意滑向违法深渊。
职场问题篇
5
职场PUA?勇敢说不!
法典链接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划重点
“加班熬夜却被骂‘效率低下’”……工作能力≠个人价值,职场PUA不是“严格管理”,而是以贬低人格、精神打压为手段的违法行为。遭遇“职场PUA”,记得留存证据,向工会或人社部门寻求帮助。
6
职场性骚扰?零容忍!
法典链接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划重点
暧昧言语、越界触碰、低俗调侃……这些披着“玩笑”外衣的行为,实为职场性骚扰的毒刺。遭遇骚扰需保存证据,向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妇联、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举报。若你目睹骚扰,勿当“隐形帮凶”,请声援受害者为正义加码,法律为你撑腰!
消费陷阱篇
7
霸王条款?无效!
法典链接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划重点
“特价商品不退换”“充值后概不退款”“最终解释权归商家”……这些看似“行业惯例”的条款,实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交易应是平等协商,而非一方独断,让法律撕碎不公平的“规则纸枷锁”!
8
未成年人打赏?可退!
法典链接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划重点
孩子用家长手机偷偷打赏网络主播数万元?游戏充值刷爆信用卡?若直播、游戏平台未落实人脸识别、身份核验等防沉迷措施,需承担主要责任。孩子犯错不是耻,依法追责护权益。修改支付密码,关闭免密支付、小额免密功能,守护家庭钱袋子!
三
有“典”厉害!
让法律成为生活的“保护盾”
从“萌萌哒”表情包到“沉甸甸”的法条,民法典从来不是束之高阁的“工具书”,而是与我们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的“生活指南”。
多读典、多懂典、多用典,让我们一起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明白人”,用法律守护美好生活,这波操作——真的“有‘典’厉害”!
来源:上海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