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30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伟斌带队上线《高明区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市民交流。高明区美丽河湖建设、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企业服务等工作受到市民关注。
5月30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伟斌带队上线《高明区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市民交流。高明区美丽河湖建设、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企业服务等工作受到市民关注。
市民区先生说,高明河获评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还上了新闻联播,之后,高明区在巩固治水成效,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方面会如何做呢?
杜伟斌表示,接下来高明区将继续擦亮国家级美丽河湖高明名片,通过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并做强水经济,弘扬水文化,科学规划重点任务及工程项目,计划实施区更合镇白石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高明河上游流域内河涌清淤及生态修复工程、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等17个重点工程项目。
高明河秀丽景观。部门供图
具体做法是:构建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程度,实现水源地实时水质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污水收集能力建设和管网修复改造,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专精特新湾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水生态系统修复水平。
开展水生态环境状态调查评估,推进电排主涌、下泰和主渠等重点支涌河湖缓冲带建设等岸带修复工程,推进生态岸线修复;进一步深化水文化和水经济融合发展。
系统构建高明河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将西坑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签约成功广东省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案例的经验复制推广,培育区域性公共生态旅游品牌,逐步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水生态资源向城市、产业发展优势的转化,打造佛山市环两江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西部新典范。
市民张先生问,高明区正在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生态环境部门是否对工业园区的环境质量情况进行监控?效果如何?
杜伟斌回应说,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推进高明区工业园区环境品质综合整治提升,构建智慧环保监测体系,提升现有智慧生态系统平台,一是建立“一网统管”信息化平台,通过摸清九大园区企业共1179家底数,建立“一企一档”,实现线上监管、信息整合,实现园区内环境问题闭环跟踪解决,持续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二是通过科技监管,智慧赋能,构建园区智慧环保监测监管体系。建成大气、水质、管网监测点49处,建设企业端污水、烟气自动监控点位共109个,水气固危废污染源及AI全过程监控点位共107个,全方位掌握园区内外环境质量状况与企业全过程生产排污情况,为园区综合环境监管治理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市民严先生问,杨和镇中心小学周边住户反映小区异味问题,生态环境局如何开展溯源排查工作,处理结果怎么样?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执法二股股长梁家奇回应说,2025年以来,区、镇生态环境部门收到多位群众反映杨和镇中心小学周边区域塑料气味的反映。接到群众反映后,区、镇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对周边涉气企业组织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周边塑料、电缆生产企业。
经核查,造成杨和镇中心小学气味扰民问题的源头企业为佛山市盛华耀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杨和镇中心小学相距约1.6公里,主要从事废旧铜铝边角料加热分离回收,配套“静电除油+水喷淋”治理设施,在加热的过程中,铜铝之间的粘合剂受热融化,从而造成烧塑料气味,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该公司于2024年底建成,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自2025年起擅自投产,2025年以来的投诉案件均集中在该公司投产后发生。
2025年3月19-20日,执法人员对盛华耀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配套的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烧塑胶气味较大。执法人员现场对盛华耀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
在盛华耀公司停产整治后,区、镇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微信群沟通、致电市民和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气味改善情况,周边群众均表示气味情况已得到有效改善,3月21日至今未再收到关于杨和中心片区相关气味信访投诉。
4月7日,市、区、镇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杨和镇中心小学周边气味问题进行复查,重点检查盛华耀公司和杨和镇中心小学周边涉塑料气味企业,检查过程中,杨和镇中心小学附近未发现塑料气味情况。经查,盛华耀公司仍处于停产阶段,同时督促周边涉塑料气味企业对发现的日常管理和废气收集问题进行立行立改。
检查工业园区周边企业排污情况。部门供图
下一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对杨和镇中心小学周边工业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做好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同时大力打击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片区空气环境质量。
网友海阔天空问,想了解高明的企业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提升是否有补助?申请有什么要求?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大气环境股股长关永良介绍,高明区利用中央及省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辖区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高效治理的VOCs重点行业企业和部分涉及氮氧化物治理提升企业予以补助,最高补助比例达到50%,单笔补助金额不设上限,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奖补超1000万元,惠及18家企业,切实推动企业降本减负。
补助原则是按“企业先投资为主,完成整治后再申请补助”,补助要求是:
企业近三年不存在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并符合以下其中一项要求(符合多项的仅针对一项进行补助)。
采取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措施或淘汰相关产污工序形成NOx或VOCs减排量,且减排项目已成功列入广东省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并达到申报绩效目标的企业。
通过采用高效废气治理技术(RTO、TO、RCO、CO等)升级现有建设项目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提高废气治理效率,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其挥发性有机物高效治理项目已成功列入中央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并达到申报绩效目标的企业。
文/高明融媒黎爱兵
通讯员/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阮丽冰
来源:佛山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