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看到个新闻,真的气得我浑身发抖!一个53岁的男子,居然性侵幼女,还诱骗了近百名中小学女生!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2025年5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他只被判处了十二年六个月。这处罚,真的够吗?我个人看远远不够!
最近看到个新闻,真的气得我浑身发抖!一个53岁的男子,居然性侵幼女,还诱骗了近百名中小学女生!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2025年5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他只被判处了十二年六个月。这处罚,真的够吗?我个人看远远不够!
咱们先来看看这事儿有多恶劣。他冒充15岁初中生,和13周岁的小慧网恋,还发红包诱骗小慧和所谓的“张某大伯”(其实就是他自己)发生性关系。这还只是一个受害者的遭遇,实际上,从他手机里还发现,他向近百名中小学女生发送淫秽视频,简直丧心病狂!那些孩子,本应该在学校里好好学习,在阳光下快乐成长,却被这个恶魔盯上,他们的身心遭受了多大的创伤,咱们真的难以想象。
从犯罪性质来看,他犯了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个不是重罪?再看看受害者群体,近百名中小学女生啊!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么多孩子,他们的人生可能就因为这个人的恶行被彻底改变了。他们可能会陷入长期的心理阴影中,对未来感到恐惧和迷茫,甚至可能影响他们一生的性格和价值观。就判个十二年六个月,这真的能平民愤吗?我觉得,对于这样的犯罪嫌疑人,仅仅十几年的有期徒刑,实在是太轻了!他的犯罪行为时间跨度长达几年,在这几年里,不知道有多少孩子的生活被他搅得一团糟。他的所作所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伤害了无数家庭,给孩子们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处以死刑,我觉得都不为过!
咱们想想,这些孩子在遭受侵害的时候,得有多害怕、多无助。他们还那么小,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期待,却遭遇了这样的噩梦。而这个罪犯,却没有得到与之罪行相匹配的惩罚,这让公众怎么能接受?怎么能让那些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感到公平和正义?法律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要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吗?对于这种伤害未成年人的恶劣犯罪,就应该从重、从严处罚,让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不敢轻易伸出罪恶之手。不然,以后谁还能安心让自己的孩子独自出门,谁还能放心让孩子使用网络?
我真心希望,相关部门能重新审视这个案件,或者在今后遇到类似案件时,能更加重视,给出更合理、更能让公众信服的判决。一定要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给受害者一个交代,也给社会一个交代。
来源:感性老道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