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活动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主办,省司法厅指导,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省自然资源厅事务中心承办,通过“送训下乡、送法入企”的形式,面向矿业职工及周边群众深入宣传民法典及新《矿产资源法》。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9日至30日,一场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在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大宝山矿开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民法典暨新《矿产资源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主办,省司法厅指导,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省自然资源厅事务中心承办,通过“送训下乡、送法入企”的形式,面向矿业职工及周边群众深入宣传民法典及新《矿产资源法》。
启动仪式现场
多维普法,激活法治传播“神经末梢”
活动当天,沙溪镇宝山文体中心变身“法治课堂”,现场播放了国家民法典主题宣传片与新《矿产资源法》十大亮点视频,将法治理念、法律知识转化为视频作品,为职工和群众送上一份法治科普“大餐”。
据了解,新《矿产资源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首次设立矿区生态修复专章,强化采矿权人的矿区生态修复义务,大力推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将绿色矿山建设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是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和新矿法的生态修复专章,都与我们矿山作业息息相关。”大宝山矿业职工文师傅观看宣传视频后感慨道,“这样的普法活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们来说很有意义。”
活动现场设置的互动区人气十足,“民法保龄球”“趣味套圈”“民法典知识问答”等趣味小游戏吸引了不少群众前来参与,通过游戏印章兑换普法手册和定制纪念品,在趣味游戏中加深对法律要点的理解。
在厅事务中心青年文明号摊位前,青年文明号成员为过往职工及群众派发普法册子和普法宣传物资,并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民法典》自然资源领域普法知识等内容,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
政企协同,共绘生态法治“同心圆”
“新《矿产资源法》实现了矿区生态修复规定由零星分散向系统集成的根本性转变,同时创新性确立矿业权物权登记制度,矿业权设置首次以物权登记取代审批登记,并就平等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作出诸多规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胡嘉晖在致辞中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把《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新《矿产资源法》的创新举措落到实处。
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作为省属大型有色金属企业,近年来自觉践行“两山理念”,全力建设“绿美矿山”,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支撑矿业的高质量发展。公司代表在活动现场分享了大宝山矿生态修复的做法与成效。据介绍,大宝山新山片区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土壤改良+植被重建”模式,让昔日矿山蜕变为“广东省首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法治实践。
送法入企,构建法治保障“新格局”
推动法律法规落地生根,基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是重要一环,开展“送训下乡、送法入企”是有效举措。
5月29日下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在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大宝山公司召开《矿产资源法》专题培训,来自韶关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韶关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市重点矿山企业、驻韶地勘单位等负责同志约135人参加培训。
《矿产资源法》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围绕新法修订要点,聚焦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矿区生态修复、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深入解读法律修订背景、重点条款及实践应用。“培训详细解读了矿业权物权登记制度改革,这对我们公司合规管理具有直接指导意义。”韶关某矿山企业法务负责人感慨道。
来自韶关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参训同志表示,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对新《矿产资源法》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为依法履职、服务矿产资源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
胡嘉晖强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自觉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新《矿产资源法》紧密结合,在学习宣传《民法典》中深入理解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送训下乡、送法入企”活动,让“依法管矿、合法用矿”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全面做好新《矿产资源法》实施准备工作,制定修订配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用高水平的矿政管理助推广东高质量发展。
文、图|记者 董鹏程 通讯员 周可
来源:羊城派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