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 月 2 日,“裤头姐” 段某某称自己穿着从胖东来购买的红内裤后身体过敏,随后便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相关视频。视频里,她言辞激烈,指责胖东来产品存在严重问题。要知道,胖东来在消费者心中一直有着良好的口碑,主打高品质服务与商品。
2 月 2 日,“裤头姐” 段某某称自己穿着从胖东来购买的红内裤后身体过敏,随后便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相关视频。视频里,她言辞激烈,指责胖东来产品存在严重问题。要知道,胖东来在消费者心中一直有着良好的口碑,主打高品质服务与商品。
胖东来这边,在接到投诉后,反应迅速。2 月 2 日到 2 月 3 日,工作人员、班长、主管以及客服,层层跟进,不仅第一时间向 “裤头姐” 诚恳致歉,还全程陪同她去医院检查,主动承担了所有医疗费用。不仅如此,2 月 4 日到 2 月 5 日,胖东来更是果断通知,将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甚至其他品牌的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相关商品全部下架。
可事情并未就此平息。“裤头姐” 的视频持续发酵,网络舆论一边倒地倾向对胖东来不利的方向。胖东来无奈之下,3 月 10 日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光律师费就支付了 6 万元。同时,为了自证清白,胖东来自掏腰包,花费 14 万多元对相关产品进行权威检测。检测结果令人欣慰,所有送检产品,包括 “裤头姐” 购买的那款内裤,均通过权威机构检测,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5 月 28 日,这场备受关注的名誉权纠纷案终于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胖东来最初要求 “裤头姐” 公开道歉,并赔偿 100 万元。经过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裤头姐” 需在其个人抖音账号 “两个小段 (小)” 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信视频,发布后 30 日内不得删除;同时,赔偿胖东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40 万元。宣判后,胖东来和 “裤头姐” 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
这场判决意义重大。在如今自媒体网络发达、“网红” 自媒体从业者众多的环境下,它给所有自媒体从业者敲响了警钟。不能仅凭主观判断,在不了解事情真相前,就随意发表言论。像 “裤头姐”,在未核实导致自己皮肤过敏发炎的真正原因时,就误以为是胖东来产品所致,并在自媒体平台大肆传播,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判决结果出炉后,宋清辉还企图给 “两个小段” 出主意,让她们上诉到最高法院,声称法律不能被舆论绑架。可他难道没看到,在庭前被告要求和解时,就遭到胖东来拒绝了吗?这种拨弄是非、只为博取流量和眼球的博主,真的能逃过法律的严惩吗?
来源:郭婧怡J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