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高考临近,为给辖区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备考环境。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乐清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2025年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噪声管理。
中高考临近,为给辖区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备考环境。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乐清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2025年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噪声管理。
管控时段和管控要求
《通告》规定,2025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6月15日22时至6月22日6时,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禁止所有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请施工单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在高考日(2025年6月7日至10日)、中考日(2025年6月21日至22日)及高中学选考考试日(预计2025年7月5日至6日,2026年1月6日至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门公告为准)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禁止各考点周边实施下列行为:
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建筑施工、装修、房屋拆除以及工程机械施工、机器切割等作业;
划龙舟、机动车船鸣喇叭、疾驰等噪声扰民行为;
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以及乐器演奏等;
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举报电话公布
市民如发现违规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的行为,可先搞清楚噪声的来源,拨打相关部门投诉电话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噪声法〉部分条款职责分工的通知》。工业噪声的监管处理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中的商业经营性活动造成噪声污染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非商业经营性活动造成噪声污染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在幼儿园、中小学等校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造成噪声污染的,由教育部门负责。
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活动期间,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生产加工、烧烤排档、酒吧经营,大型活动举办、广场舞、夜间货物装卸等活动的监督管理;考试期间,组织人员对考点学校周边进行现场巡查,及时预防、处置干扰考试的活动。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造成噪声扰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敬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从“我”做起,自觉“静音”
为考生营造安静、和谐的应考环境
编辑:彭 宁
一审:孔丽琴
二审:周玲萍
三审:杨晓海
温馨提示:请
来源:乐清发布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