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注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既是一项平安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作。一直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既是一项平安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作。一直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不断深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展现司法审判担当,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之路。
“宽严相济”“惩防并用”,
提升未成年 “全流程” 教育新成效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中,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精准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每一个案件,法官们深入剖析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考量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等因素,切实做到“宽容但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较小、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法院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而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则坚决依法惩治,维护司法公正的权威。
(1)发挥审判职能,贯穿法庭教育
在涉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庭教育如同一根红线,贯穿庭审的每一个环节。法院一方面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为他们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干预疏导,帮助他们驱散阴霾,将犯罪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给予法律上的特殊保护。如,对于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严格执行不公开审理制度,切实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以及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到场制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能够阳光回归社会,重新融入正常生活。自 2022 年以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已累计到场参与庭审 27 人次,法院依法为 20 名涉罪未成年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积极开展案后回访,
携手“家校社”共护成长
案件审结并非终点,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深知后续回访帮教的重要性。法官根据每个未成年人犯罪的独特成因、身心特点以及过往经历,有针对性地开展案后回访。他们走进涉案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深入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将鼓励与教育巧妙融入回访过程,耐心引导他们走上正轨。同时,法官不忘叮嘱家长给予孩子更多陪伴,营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通过这种方式,法院携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编织起一张严密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保护网”。
(3)选优配强审判队伍
提升专业素养
涉未成年人案件类型多样,涵盖婚姻家庭纠纷、子女抚养、刑事犯罪等。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复杂案件,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精心挑选审判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且热爱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同时,积极组织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法官参加省内外业务培训学习,尤其注重对社会学、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的学习,将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干警培养成既精通审判又善于教育感化的复合型人才,着力培养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官队伍,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质量。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坚持出去“送法”与请进来“讲法”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讲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
(1)走出去“送法”,拓宽普法广度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以“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送法进校园”及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和乡村,向未成年人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在一次次的普法宣传中,法治的种子被播撒在未成年人的心田,逐渐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法治副校长荣婧走进六一幼儿园,为小朋友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
(法治辅导员吕斌走进金峰路小学,与孩子们开启“法治小卫士”之旅)
(2)请进来“讲法”,提升普法深度
充分利用“审判法庭”普法资源,开展“庭审观摩+宣传”“模拟法庭+宣传”等活动,让法庭成为普法宣传的“大课堂”“大讲堂”。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庭审观摩,让他们全景式、沉浸式地体验审判全过程,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例如,在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法院邀请了学校师生走进法庭,全程观摩庭审。这种直观的体验方式,让师生们以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讲得清的方式,深刻学习了法律知识,清晰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积极作用。
引领“护未力量”同向,
延伸未成年“全方位”关爱新防线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加强联动协作,努力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关爱防线。
(1)探索“法院 +”模式,
强化多元协作
聘任具有社会工作、社区矫正、心理咨询等相关从业资格和丰富经验的社会工作者担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社工,将司法社工的服务深度融入到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家庭教育、观护帮教等各个环节。同时,设立“法治护童工作站”,并与市妇联紧密协作,共同设立“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制定《关于开展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意见》,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制发了全州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帮助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首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社工聘任仪式)
(2)主动延伸审判职能,
以司法建议促社会治理
将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司法职能的重要手段。2022年以来,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等部门发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建议书,并持续跟踪问效,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通过司法建议这一“小切口”,谱写护卫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大篇章”。
展望未来:
持续发力,守护未成年人美好明天
“六一”儿童节是属于孩子们的欢乐节日。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也在思考着如何进一步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未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审判思维,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汇聚“家校社”联动合力,让普法宣传、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方式,真正成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坚固“第一防线”;让家庭教育、学校关心、社会关爱共同构筑起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温馨“第一阵地”;让“宽严相济”“寓教于审”成为涉未案件审理的鲜明“第一招牌”。同时,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充分利用“两站一工”(法治护童工作站、霞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司法社工),有效运用“两令一书”(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建议书),不断提升家庭教育的“法治含金量”。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将与社会各界携手共进,齐心协力筑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坚实防线,为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绚丽光彩。
典型案例:
温情司法助力迷途少年回归
在一个看似平常却又暗藏波澜的日子里,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被告人小明(化名),自幼父母离异,生活的变故让他的成长之路充满坎坷。起初,他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家庭原因使得他转而跟随父亲。但家庭关系的紧张和缺失的关爱,让年少的小明心生叛逆,最终选择离家出走。辍学后的小明,既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又缺乏正确的引导,在迷茫与无助中,他渐渐走上了错误的道路——盗窃他人财物。
在犯罪的过程中,小明伙同多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多次对他人车内财物伸出了黑手。他们的行为很快被发现,小明也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然而,由于当时小明未满十六周岁,行政处罚并未执行。这本应是一个改过自新的契机,可小明并未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久后,他又伙同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偷开他人机动车,这一次,他被行政拘留十一日,并被处以 600元罚款。但惩罚似乎仍未能阻止小明继续沉沦,他再次伙同其他未成年人,多次盗窃三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以及汽车内的钱财,并肆意挥霍所获赃款。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深入了解小明的成长经历。法官发现,小明自幼父母离异,从母亲身边到父亲身边,家庭环境的不稳定让他极度缺乏关爱。长期的孤独与迷茫,使得他性格逐渐乖张,走上犯罪道路似乎成了他在错误环境下的无奈选择。基于这些情况,法官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审三方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出发,对小明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他们用温暖的话语和真挚的情感,引导小明正确认识法庭审判的严肃性以及自己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希望能触动他的内心,促使他改过自新。
最终,判决生效后,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对小明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此后,小明无需再因曾经的错误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能够以更轻松的姿态融入社会,逐步重建对未来的信心。小明也在大家的共同帮助下,积极改过,回归正轨……
编辑: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审核:何道英
校对:李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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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格尔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