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知海寻津·八闽科普短视频创作大赛”活动的通知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01 18:05 2

摘要: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全省群众科学素质提升,充分发挥图书馆在科普知识传播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助力科普阅读推广与宣传,福建省图书馆学会、福建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拟在全省开展“知海寻津·八闽科普短视频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全省群众科学素质提升,充分发挥图书馆在科普知识传播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助力科普阅读推广与宣传,福建省图书馆学会、福建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拟在全省开展“知海寻津·八闽科普短视频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知海寻津·八闽科普短视频创作大赛

主办单位:福建省图书馆学会、福建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参与对象

晋江广大市民读者

活动内容

参赛者按照具体要求制作科普书籍推荐、科学实验展示、讲述八闽科学家事迹等科普相关内容短视频提交参赛,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安排获奖优秀作品在全省各级各类图书馆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展播推广。

活动安排

(一)晋江作品征集

1、征集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注意事项:请将参赛作品(含视频文件及对应文字稿)、《报名信息表》(附件1)、选手本人签字的《大赛参赛承诺书》(附件2)与《个人肖像使用授权书》(若涉及个人肖像使用,特别是未成年人时必须签署)(附件3)于2025年6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邮箱:jjlibzx@126.com。报送材料文件夹命名格式如下:“晋江市图书馆-短视频作者姓名-短视频作品主题”。

(二)决赛

晋江市图书馆将根据作品征集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决赛。决赛设置参赛选手奖项,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全省拟按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作品及优秀作品若干,分别参照参赛作品总数的5%、10%、15%及20%进行评选。

(三)比赛细则

1、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科普宣传,内容短而精,兼具思想性、科学性、趣味性,鼓励多元的表现形式与创作手法。

(2)参赛作品须加强内容审核,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不得使用不规范地图,不得滥用红十字标识以及不规范医疗机构标识,不得含有色情低俗、暴力血腥、个人隐私等内容,数据等内容须注明权威来源。

(3)参赛作品中出现的视频及图片均需拥有使用版权,不建议出现影视作品、明星、表情包等版权不清晰的内容;涉及到真实人物形象时,需提交个人肖像权使用授权书。

(4)视频要求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横屏模式,字幕及配乐得当,为MOV或MP4格式的1080P高清影像。单个视频大小不得超过500兆,原则上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

(5)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确保报送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

2、权利归属

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的使用权,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和宣传的权利。

赛事结束后,图书馆将视作品情况对比赛获奖优秀作品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展览。

其他说明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

1.报名信息表

2.大赛参赛承诺书

3.个人肖像使用授权书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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