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 " 六一 " 儿童节," 商家投诉表演服被大量退货 " 频登热搜。今年临近 " 六一 ",不少商家在社交平台上分享防范技巧。山东菏泽商家周女士在每件儿童表演服上都贴上了醒目的贴纸,明确标注:" 此贴纸撕毁无售后 "。
5 月 30 日,据封面新闻报道,去年 " 六一 " 儿童节," 商家投诉表演服被大量退货 " 频登热搜。今年临近 " 六一 ",不少商家在社交平台上分享防范技巧。山东菏泽商家周女士在每件儿童表演服上都贴上了醒目的贴纸,明确标注:" 此贴纸撕毁无售后 "。
同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了河南一家主要经营儿童服装网店的店主李先生。他透露,近期他就遇到了几次使用完儿童演出服后,又集体退单的情况,而且这样的情况每年都有。" 好像商量好一样,半小时内集体申请退款,说实话让人很气愤。因为表演只有一次,用完就退,说白了还是占便宜的心理。"
李先生表示,在遭遇集体退单后,他们尝试与消费者协商,却遭到投诉。" 跟对方说‘你们要退款,我们去跟你们幼儿园反映一下’,结果直接给我们差评。"
李先生指出,每年五月下旬是儿童演出服销售的高峰期,订单数量激增,但许多消费者在表演结束后,利用 " 七天无理由退货 " 政策申请退款,这让他们十分无奈。" 你想,来回的运费是我们承担的。很多衣服表演完,上面有污渍,比较脏。像小孩子表演时在地上打滚,衣服上都有明显痕迹,就这样直接退了回来。"
图 / 受访者供图
李先生表示,他们销售的儿童演出服价格并不昂贵,单件售价基本在 50 元左右,最贵的也不超过 100 元。被退回的衣服一旦沾染了污渍和汗渍,就无法进行二次销售。特别是大规模集中退货时,损失更是让人痛心。" 一件衣服的来回运费就要 4 到 5 元。退三五十单,损失可能达到 200 元。有的班级人数众多,采购约 100 件,损失更大。这三年来,我们遇到的最大一笔亏损就达到了七八千元。"
李先生表示,还有些商家在衣服上粘贴了明显的标识牌,提醒消费者 " 试穿合适再剪牌,否则不予退款 "。未来,他也不排除采用类似方法进行销售。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商家有权拒绝退款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买家下单付款、卖家按时发货,双方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买家接收货物后,负有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而卖家则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本案中,买家以“尺码不合适”退货,看似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条款。但该条款明确排除“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等”商品,且要求“退回商品应当完好”。
何谓“商品完好”?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完好”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本案中,童鞋鞋底严重磨损、明显使用过的状态,显然超出了“商品完好”的合理范畴。
所以,毫无疑问,商家刘女士是有权拒绝这批货的退款要求的。
实际上,刘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每逢节日促销,“穿一次就退”的现象在服装、玩具、电子产品等领域频发。
一些售卖衣服的商家,直接将吊牌挂在了衣服的胸前,并告知消费者,如果胸前的吊牌被拆除,是没有办法进行无理由退货的。对于商家而言,其实也是被逼无奈。
最后,法律的温度,从来不是单向的偏袒,而是对各方权利的平等尊重。正如《民法典》第七条所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无论是消费者行使选择权,还是商家维护经营权,都应以尊重他人权益为前提。
来源:零度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