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民法院在审理长江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确立的“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这一立法目的,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努力实现“预防—保护—惩罚—修复”的完整闭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垦种植农作物,要承担怎样
人民法院在审理长江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确立的“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这一立法目的,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努力实现“预防—保护—惩罚—修复”的完整闭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垦种植农作物,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总台中国之声权威访谈节目《问答之间》关注了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一起司法机关惩治犯罪,保护长江之“肾”的案例。被告人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垦种植农作物,被判承担刑事责任,经过公益诉讼,被告人交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用于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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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侯某祥听说有人在湖南省华容县注滋口镇新发村新安外洲上种植油菜赚了钱,他明知那里属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止进行开垦种植,但仍然决定铤而走险,并找到懂得农业种植技术的肖某明,邀其一起种植,承诺赚钱后分点钱给对方。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朱河生:两人商议种小麦,由肖某明负责种,包括打土、播种和施肥等具体工作,由侯某祥负责协调关系及处理因抢占土地可能引发的纠纷。他们安排旋耕机和无人机边开垦土地边进行小麦种植,共计开垦土地面积322.5亩,种植小麦种子8000斤。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制止,告知侯某祥自然保护区的湿地上不能种植农作物,责令他立即将已经种植生长的小麦青苗全部铲除。
朱河生:侯某祥接到通知后,仅有选择性地铲除了约40亩小麦青苗,并拍摄了铲除部分的小麦青苗照片发给了镇政府工作人员,谎称已将种植的小麦青苗全部铲除。2023年5月,小麦成熟后,两人立即雇请收割机收割并予以销售,后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并扣押了销售所得和销售未结账款共计9万余元。
经司法鉴定:被告人候某祥和肖某明共同开垦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面积为21.5公顷,折322.5亩。
湖南省华容县法院副院长 陈思:两人开垦种植小麦的行为,造成自然保护区原有植被严重毁坏,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苍耳大量繁殖严重,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生态环境,均构成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侯某祥、肖某明予以刑事处罚。
据了解,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与两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已达成调解协议,由候某祥、肖某明连带分期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万余元。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 刘小飞:洞庭湖是长江中游重要的调蓄湖泊和生态枢纽,洞庭湖的生态功能、经济价值和文化意义对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第一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保护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径流、改善水质、调节小气候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个案例中,行为人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垦种植,造成自然保护地植被严重破坏,有害生物大量繁殖,人民法院依法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体现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有效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