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青茉莉”润无声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05 04:24 2

摘要:近年来,面对日益攀升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永泰法院深耕家事审判改革,匠心打造“清青茉莉”2.0 版家事审判品牌。该品牌巧妙融合福州市妇联、福州市人民法院、福州市司法局联合创建的法治队伍品牌“茉莉姐姐”与永泰法院清凉法庭“省级青年文明号”的优势资源,为妇女儿童提供

家庭

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

其和谐稳定是社会文明安定的基石

家事审判

不仅承载着“小家”的温情守望

更维系着“大家”的安宁祥和

近日

福建法治报“天平”栏目以

《“清青茉莉”润无声——

永泰法院全力打造家事审判品牌》为题

报道永泰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的

生动实践与显著成效

近年来,面对日益攀升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永泰法院深耕家事审判改革,匠心打造“清青茉莉”2.0 版家事审判品牌。该品牌巧妙融合福州市妇联、福州市人民法院、福州市司法局联合创建的法治队伍品牌“茉莉姐姐”与永泰法院清凉法庭“省级青年文明号”的优势资源,为妇女儿童提供涵盖家庭教育指导、家事辅导、家事调解、未成年人帮教等在内的一体化司法服务。当法律的刚性与司法的柔性相互交融,多元力量与温暖情怀同频共振,一幅 “家和万事兴”的美好画卷,正伴着茉莉的芬芳缓缓铺展。

多元联动:

织密纠纷化解“同心网”

“彩云代表,‘茉莉姐姐’家事调解中心收到了一件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案件,您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方面比较了解,我们想邀请您一起参与调解。”近日,福州市人大代表、永泰县教育局宣传德育科工作人员黄彩云接到了一通来自永泰法院清凉法庭的电话。

电话那头是一起陷入僵局的离婚案:小伟(化名)控诉妻子小娟(化名)抛家弃子,提出离婚诉求并要求对方支付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小娟则辩称自己是因躲债才被迫离家,并非故意缺席孩子成长。双方都对孩子的抚养权势在必得,调解室里一度剑拔弩张。

为将离婚对孩子心灵上的影响降到最低,永泰法院特邀请黄彩云与永泰县妇联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共同参与到纠纷化解中来。

在背对背的调解过程中,小伟和小娟渐渐打开心扉,倾诉着各自的痛苦与委屈。调解小组耐心倾听,温柔安抚他们的情绪,引导他们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理性表达诉求,放下对立,坦诚交流。经过一番苦心调解,小娟同意支付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小伟也给予了宽限期。考虑到孩子长期跟随父亲生活,且小伟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小娟最终同意孩子由男方抚养。

家事案件中,法结与心结交织,争夺利益、争夺孩子的背后,是当事人情感的纠葛和心里过不去的坎。“司法审判,不能仅停留在法律层面的裁决,更要心系当事人情感需求,方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永泰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洁表示。近年来,永泰法院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起“法院+ N”的立体解纷网络,联合县妇联、县公安局等多家单位成立“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及反家暴工作站,常态邀请乡镇党委、政府、妇联和社工组织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促进家事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

自2023年3月成立以来,该院依托“两中心一工作站”妥善审结婚姻家事案件1053件,调解318件,让家事纠纷在柔性化解中彰显司法温度。

温情司法:

筑牢权益保障“暖心墙”

“离婚后,你们对孩子仍有共同教育和监护的职责,也应当保障对方合理的探望权利……”4月的细雨润物无声,永泰法院嵩口法庭内,法官苏燕伟将一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递到了杨某与张某手中,并郑重地叮嘱道。

杨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二子。因感情破裂,杨某向永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协商,双方确认了离婚意向,一致同意一子由杨某抚养,一子由张某抚养。但两人却都担心分居后难以见到孩子,也担心对方在探望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影响孩子的生活和学习。

为此,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释明父母双方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共同教育和监护的职责,也应当保障对方合理探望的权利。为进一步消除双方顾虑,法官协调双方签订了《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承诺依法配合对方行使对子女的探望权,杜绝在探望期间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否则将面对人民法院将依法中止探望,必要时将采取拘留、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的后果。

探望权的意义在于让父爱、母爱不因婚姻的解除而“断档”。“我们发出《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就是要提前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既是督促也是约束,让大家正确行使探望权,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对孩子的‘次生’伤害。”苏燕伟说道。

为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永泰法院充分发挥“两中心一工作站”辐射作用,对涉妇女儿童案件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33件。同时,加大帮教力度,积极开展涉女性、未成年社矫对象判后回访及帮扶工作11场次。截至目前,永泰法院累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指导令》《探望权履行承诺书》15份。不仅如此,该院还携手县妇联、县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慈善公益募捐、视力筛查、书法教学、集体研学等活动共计10场次,用心呵护困难家庭妇女和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

职能延伸:

播撒家庭和睦“希望种”

“林法官新年快乐!非常感谢你们不辞辛苦跑了这么远。现在小蕾和她奶奶生活在一起,我也很放心……”今年春节期间,永泰法院执行局法官林建锋收到了小蕾(化名)母亲兰女士的拜年短信。短信的背后,是一段持续半年的“亲情修复之旅”。

小蕾是兰女士与叶先生的女儿。几年前,在永泰法院的调解下,叶先生与兰女士协议离婚,约定小蕾由兰女士抚养,叶先生在不影响小蕾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可随时探望小蕾。

然而,离婚后的兰女士带着小蕾再婚并开始新的生活,双方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地点上产生分歧。2024年6月,叶先生向永泰法院申请执行。

考虑到探望权纠纷涉及人身关系,父爱缺位不利于小蕾的身心健康,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林建锋和书记员曹吓芳多次与兰女士沟通协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法理,推心置腹地讲道理,饱含深情地谈情理,渐渐缓解了兰女士的焦虑。

“我同意孩子的父亲见小蕾。但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现在的住处,可以麻烦你们带孩子回去再送回来吗?”最终,兰女士被法官的真诚所打动。

当叶先生见到日思夜想的小蕾,父女俩紧紧相拥,眼中满是泪水。短暂的相聚后,林建锋又亲自将小蕾交回到了兰女士手中。这场跨越七百公里的“亲情接力”让原本僵化的矛盾有了转机——兰女士和叶先生达成了新的协议,为了让小蕾健康成长,小蕾由从小照顾她的奶奶负责日常照料。

这场跨越地域的“修复式”执行行动,本质是司法职能的柔性延伸。近年来,永泰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家庭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对调解和好、涉子女抚养及家暴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定期回访,跟踪修复家庭裂缝,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同时,该院还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由16名青年干警组建樟法青年宣讲团,3名法官受聘担任小学法治副校长,在妇女节、儿童节等特殊节点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累计覆盖人群达1万余人次。此外,该院还联合县教育局、县检察院等单位启动“春蕾守护”法治宣讲行动,共同签订工作方案推动防性侵教育常态化、全覆盖。

不仅如此,该院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特摄制了主题公益广告片《“未”爱发令》,并拍摄民法典普法精品剧场16部,在官微开设专栏发布涉妇女儿童、家事纠纷典型案例、法律知识30余条,倡导健康向上的婚恋观和家庭观,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为乡风文明建设注入法院智慧和力量。

来源:平安福州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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