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世界环境日|守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小知识,学起来!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6-06 03:04 4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世界环境日

2025年6月5日

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

主题为“终结塑料污染”

中国主题为“美丽中国我先行”

生态环境保护关乎民生福祉与人民健康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小知识

您了解多少呢

跟着小编一起学起来吧

part 01

《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原则,也被称为“绿色原则”,它既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所有民事活动的法律约束。绿色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贯穿于民法的全部,并要求物权或用益物权行使的行为人必须履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定义务,不得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损害环境公共利益,否则就是违法而不受法律保护,并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

part 02

业主装修可以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制造噪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part 03

承包一块农用地,开发搞工程、建房子行不行?

土地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的最重要的资源,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art 04

在没人管理的野外鱼塘电鱼可以吗?

电捕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种捕捞方式,不仅会造成鱼类资源的衰竭甚至灭绝,也会对水环境造成极大污染,还会危及捕鱼者人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part 05

租赁的园地里发现的砂矿能不能归自己所有?

以租赁的方式获得了相应土地使用权,但地下矿石属于国家所有,私自挖砂牟利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任何就地取“财”的非法采矿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工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part 06

树木可以任意砍伐吗?

个人种植的林木,在所有权上归属个人,但这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砍伐也要讲“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part 07

保护区水库可以游泳吗?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游泳可能会带入各种微生物、细菌和其他污染物,对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进而威胁到我们每个人的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part 08

猎捕、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可以吗?

野生动物是生态链重要一环,猎捕、交易、食用不仅危害生物多样性,更易引发公共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社会公众应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防止野生动物源性传染病传播,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接到举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part 09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总纲,以《环境保护法》为主干,以专门法律如《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保护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等)《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为分支。关联《民法典》《刑法》《农业法》等法律。还涉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管理办法等,此外还涉及地方规定、国家标准、我国缔结的条约等。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

part 10

保护环境,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节约资源:随手关灯、关紧水龙头,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合理使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一水多用,如用洗菜水浇花等。

减少污染:尽量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的使用,以降低尾气排放;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白色污染;购物时自带环保购物袋,减少塑料袋的使用。

保护生态: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等绿化活动,为地球增添绿色;保护野生动物,拒绝购买和使用野生动物制品。

传播理念:通过社交媒体、日常交流,向身边人分享环保知识和生活技巧,带动更多人加入环保行动。

生态兴则文明兴

让我们知法守法

用法治力量

共同守护我们的

美丽家园

让天更蓝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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