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区县(开发区)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那么,怎么理解“户籍与实际居住地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区县(开发区)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那么,怎么理解“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记者就此来到西安市教育局采访,据介绍,“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产地址一致,实际居住地址与户籍及房产地址一致。不符合“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由各区县(开发区)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适龄儿童初次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其他情况由各区县(开发区)界定,落实招生政策。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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