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兴化法院审理全省环保领域首例“帮逃”案件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6-06 14:18 2

摘要: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春节前至2024年中秋节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环保执法检查、信访件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30万余元。同时在一起公安集中抓捕收网行动中,提前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致使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江苏省兴化市法院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在建湖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案。

盐城市两级生态环境局一线执法人员应邀参与旁听。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春节前至2024年中秋节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环保执法检查、信访件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30万余元。同时在一起公安集中抓捕收网行动中,提前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致使抓捕行动失败。

法庭最后陈述环节,胡某某以身说法,告诫参与旁听的同行,一定要遵纪守法,坚守廉洁底线,不要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换取私利的手段。

最终,根据查明的证据和事实,本案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胡某某身为环保执法人员,本应是环境的“守护者”,却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此次巡回审理不仅是对被告人胡某某的公正审判,更是对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的一次有力震慑,警醒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手中的执法权是国家法律授予的利器,是守护公众权益的盾牌,绝非个人可以待价而沽的私产。每位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划清与违法犯罪分子的界限,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人情案”“关系案”,做法律的坚定捍卫者。

该案审判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成广进表示:“此次巡回审判是我院里下河环境资源法庭‘化绿成金’特色品牌的生动表现,不仅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的严厉打击,也彰显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我们期待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蔡铭毓)责任编辑:欣旭伟 审核签发:成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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