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微短剧的传播渠道从早期主要依靠大型科技平台,逐步发展到独立APP免费播放和视频平台原生账号分发等多元形态。随着微短剧商业模式的逐步成熟,微短剧也开始逐步摆脱低俗化,转向通过精品化内容实现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的统一。
来源 | 法学学术前沿
作者 | 马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伴随着用户数字消费行为节奏加快网络传媒垂直赛道的进一步细分,微短剧迅速崛起为产值近千亿的现代影视类别,成为网络视听领域的重要增长极。
微短剧的传播渠道从早期主要依靠大型科技平台,逐步发展到独立APP免费播放和视频平台原生账号分发等多元形态。随着微短剧商业模式的逐步成熟,微短剧也开始逐步摆脱低俗化,转向通过精品化内容实现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的统一。
然而,微短剧行业繁荣的背后伴生着严重的盗版危机。据行业头部企业的数据,20%的用户通过盗版渠道观看内容,导致行业每年损失约200亿元充值与广告收入,“9.9元上万部短剧”等类似资源包遍布于网络,盗版已成为制约微短剧行业发展的首要挑战。与此同时,微短剧的制作成本和潜在收益随着剧集质量的提高而快速攀升,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员片酬日薪可能达到万元,服化道方面的精细化、品质化也大大增加了制片方的成本。
微短剧制作不再是早期仅投资数万元即可上线的影视类别,高质量的微短剧制作成本已经达到数百万元,有力地拉动了影视相关产业的增长。微短剧制作成本的提升也是市场旺盛需求的反映,微短剧之所以能够在短短数年内达成近千亿产值,意味着其已经成为观众喜闻乐见的影视类别,观众期待高质量微短剧的持续产出。
因此,在理解微短剧的运营逻辑的基础上识别盗版的原因、类别及影响,针对性、系统性制定微短剧版权保护的策略,对于保护广大内容创作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培育健康良好的公民数字经济消费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有益氛围具有重大意义。
不同于一般的内容侵权,微短剧盗版在盗版形式、盗版速度、盗版损害和维权难度等方面有其独特性。
第一,微短剧盗版在盗版形式方面具有显性化特征,各类互联网渠道充斥着侵权者上传的盗版合集,部分平台和浏览器疏于管理甚至纵容盗版内容的存在,盗版链接和“短剧专区”等聚合盗版资源极易获取。
第二,微短剧盗版在盗版速度方面具有瞬时性特征,由于微短剧更新频率高、宣发成本有限,因此其发行方无法如传统剧集创造者进行周密的版权保护安排,导致微短剧的盗版资源可能在新剧上线数小时内即已见于网络。
第三,微短剧盗版在盗版损害方面破坏性更显著,微短剧更新快的特点决定了用户的注意力留存时间极其有限,微短剧的主要收益产生于上线后数天内,因此侵权者在盗播后可能截留可在制作方绝大部分核心收益。
第四,针对微短剧盗版的维权异常困难,微短剧剧集短、数量多,即使是单一平台也可能存在海量的侵权内容,而平台往往缺乏批量投诉入口,版权人申诉需分别提交材料,维权效率极低。此外,部分黑产账号通过改名、切片等方式逃避监测,部分平台甚至出现“运营位推荐盗版榜单”的恶劣现象。
微短剧盗版对行业生态破坏是全方位的,正版内容流量因盗版而稀释,正版内容的知识产权无法得到保障,高水平创作难以持续出现。若盗版现象无法得到有效遏制,放任“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最终受损的将是广大观众的选择权和清朗健康的网络传媒环境。
微短剧盗版问题是数字经济治理的新议题,与之相关的监管措施和版权保护方案应当在正确、充分认识微短剧盗版行为的特征和危害基础上从制度完善、案例指引、行业自律、技术监管和文化塑造等方面,突破“头痛医头”的碎片化治理模式,构建盗版治理协同防护网。
制度完善方面,针对微短剧的传播特点建立“微短剧版权保护绿色通道”,基于实践需求缩短确权周期,推动更具灵活性和即时性的版权保护标准的出台,重点关注侵权认定、证据固定和投诉处理等内容。对于传播范围广、损害后果大的侵权行为,探索惩罚性赔偿的严监管路径,同时探索合理的二次创作豁免机制,平衡监管加力和鼓励创新之间的关系。
案例指引方面,行政机关强化网络巡查力度,重点整治社交平台、网盘等盗版资源重灾区,公布典型盗版治理的行政执法案例。对治理不力的平台实施流量限制、行政罚款等措施,倒逼其落实主体责任。司法机关应针对微短剧特点优化司法程序,建立包含“立审执”全流程的快速司法机制,对于具有代表性的侵权案例,在盗版内容的传播量、获利情况和赔偿计算方面提供裁判指引。
行业自律方面,发挥行业协会聚合创作者、分发者等多利益相关主体的作用,成立“微短剧版权保护”自律组织并制定行业版权自律规则,共享版权保护、维权的有益经验和数据,推动新型维权模式形成。
技术监管方面,推动建立行业级版权数据库,鼓励权利人提供能够证明权益的数字标识,探索人工智能在盗版治理方面的作用,实现侵权内容“上传即拦截”的效果。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版权存证中的应用,实现创作过程、授权链条的全流程上链,降低权属证明成本。
文化塑造方面,引导内容精品化,破除“低俗内容不应被保护”的错误观点,提升社会对行业的价值认同。
微短剧盗版治理的系统策略需要多管齐下、协同发力,才能破解“出版赶不上盗版”的内容创造难题,激发微短剧推动文化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潜力,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从“野蛮生长”到“精耕细作”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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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王睿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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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安科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