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致14人死亡、37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山西一高速公路公司被罚50000元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6-09 07:03 4

摘要:近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晋交高0101路政罚﹝2025﹞001号】显示, 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被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罚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是2025年6月4日。

近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晋交高0101路政罚﹝2025﹞001号】显示, 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被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罚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是2025年6月4日。

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此前在G59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对 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做出罚款50000元的决定。

2024年3月19日14时37分,G59呼北高速山西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4人死亡、3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89万元。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国务院安委会对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2025年3月16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2024年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呼北高速临汾乡宁段西家塔隧道“3·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由于驾驶人事发时处于疲劳状态,进入隧道后超速行驶、未按照规定开启车辆前照灯,涉事企业、相关监管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同时指出,“经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事发时事故路段隧道照明设施技术状况不符合《公路隧道养护作业技术规范》(JTGH12-2015)。”

经上级交办,2025年4月10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执法人员着手调查西家塔隧道内照明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调查发现,该事故发生时间为14时30分,西家塔隧道应开启两侧照明,实际仅开启右侧照明,且存在多个照明灯具未正常点亮。经鉴定,路面平均亮度为3.11cd/㎡,小于3.6cd/㎡,不满足设计文件的亮度值要求,技术状况不符合《公路隧道养护作业技术规范》(JTGH12-2015)。 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违法行为。

当时,涉事企业嘉骏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从永等多人已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多个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在追责问责方面,山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对3人、河南省纪委监委机关对15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相关监管部门也被要求向上级部门或主管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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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电视台-生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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