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正式施行。新规的“两个自愿”原则备受关注——学校开展校服选用工作要自愿,学生和家长购买校服也要自愿。此外,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和购买校服。
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正式施行。新规的“两个自愿”原则备受关注——学校开展校服选用工作要自愿,学生和家长购买校服也要自愿。此外,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和购买校服。
校服通常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气质。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培养学生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在优质、合体、美观、舒适这四个标准中,对于“美观”的定义可能千人千面,但“优质”“合体”“舒适”这三项则可以做到让家长和孩子都满意。遗憾的是,近年来有关校服的新闻事件并不鲜见。部分学校以统一管理为由,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特别是豪华套装校服,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在一些学校,校服价格动辄数百元且频繁要求更新换代,甚至出现夏季校服、冬季校服、礼服、运动服等多类别细分。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校服费用或许意味着压缩其他教育支出,甚至成为孩子求学路上的一道隐形门槛。教育应是平等、普惠的,若校服制度背离了这一初衷,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正当性。
值得警惕的是,强制购买校服背后可能暗藏利益链条。部分学校与校服供应商形成“绑定关系”,校服设计缺乏透明度,质量和价格也屡屡引发质疑。家长和孩子被迫为“垄断式”的校服买单,不仅剥夺了选择权,更让校服市场沦为滋生灰色利益的温床。
所以,当广东明确“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的规定一出,舆论不乏叫好之声,自在情理之中。事实上,类似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的规定其他省份也有发布。今年三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原则上,学校需要获得80%以上家长书面同意方可选用校服。不得为小学六年级、初三、高三学生更换校服,不得频繁更换校服。倡导学生校服“以旧换新”,推动校服管理绿色、可持续发展。
然而现实经验也告诉我们,校服购买自愿政策的落实可能并不会一帆风顺,不落实、弱落实、变相强制等现象很可能发生。在广东校服管理新规公布后就有家长表示:不强制购买校服,会不会又出现必须穿校服的规定?比如,学校在开展集体活动时要求全体学生穿校服,或者将校服购买与学生的评优评先挂钩,让家长不得不购买校服。如此一来,不强制购买校服的规定便失去了意义。
打消家长顾虑,需要将校服定位为“可选项”而非“必选项”,相关部门和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校服购买自愿的政策,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鼓励校服设计创新,让校服既承载文化内涵,又兼顾学生个性与舒适需求,吸引学生和家长主动订购。
教育管理部门也要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工作的监管,建立校服采购公开透明机制,杜绝利益输送,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方式,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反校服购买自愿原则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不可否认,校服具有增强学生平等意识、减少攀比等积极意义,但因校服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应得到正视并加以修正,让订购校服回归“自愿、多元、包容”的轨道,才能使其成为校园中一道亮丽、自由的风景线。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