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要瓷砖尾款,差点成被告!值得注意…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6-11 17:13 2

摘要:近日,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法院公布了一起和瓷砖相关的案件。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中原告险些从维权者变为被告,原因是维权的方式不够理智。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法院公布了一起和瓷砖相关的案件。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中原告险些从维权者变为被告,原因是维权的方式不够理智。

法官特别提醒,欠债还钱是基本准则,但债权人应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权,如友好协商、委托调解、法院诉讼等。切勿因一时意气用事,导致“有理”变“无理”。希望大家坚守诚实守信原则,以平和方式解决纠纷,共同营造和谐的市场环境。

催要瓷砖尾款

原告差点成被告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原告A向被告B供应瓷砖,被告陆续支付了大部分货款,但剩余小额尾款却一直未结清。被告B承认欠款事实,却表示不应再支付该尾款,还要求原告A赔偿财产损失。

原来,A多次催要尾款未果后,双方矛盾升级。盛怒之下,A砸坏了B已铺贴好的瓷砖,导致B需承担清理、重新铺贴的瓷砖费用及人工费用。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虽然本案标的额不大,但双方矛盾尖锐。若简单判决结案,不仅无法实现案结事了,还可能激化矛盾。为此,法官多次进行释法明理工作。

最终,被告B认识到拖欠货款的错误,原告A也意识到冲动砸毁瓷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不当。双方各退一步,就协商金额当庭履行完毕,原本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

瓷砖消费者维权反被告

经销商索赔2.5万元

维权方因为维权方式不当,反而成为被告,这并非孤例。

此前,湖南郴州市嘉禾县也有一位消费者李女士因房屋装修,在当地一商贸公司购买了某品牌瓷砖,但一直欠有部分款项未支付。该商贸公司将李女士诉至嘉禾县人民法院,诉请李女士支付瓷砖款本息。然而双方协商未果。

随后,李女士连续四天在其朋友圈发布某品牌瓷砖出现开裂、破损等问题的九张照片,并配文“做生意做的就是人品,出现问题瓷砖店老板还不管,他家的瓷砖出现这问题的有很多家了,这样的店家谁敢去买”“本来是买瓷砖,变成买气受”等文字内容……

并且她还在小区群内发布“邻居们,以后可别去某品牌瓷砖店买瓷砖了,太坑人了,已经坑了好几家。”等文字内容。

对于李女士的做为,该商贸公司立马向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女士在其朋友圈及邻居群发布的关于该品牌瓷砖出现开裂、破损等问题的照片及文字内容,均无证据证明是该品牌瓷砖具有质量问题造成。这类字眼让人看后不可避免地对该品牌瓷砖的评价降低,使其社会地位降低,影响了他人对品牌的公证评价。

因此,被告李女士的行为侵犯了该品牌瓷砖的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赔偿该商贸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证据保全公证费2000元及律师费8000元,共25000元。

结语: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发泄式维权的例子并不少见。殊不知,这些发泄式维权的行为都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肆意砸毁他人货品,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网络上大肆谩骂、传播不实言论,损害他人声誉,会触犯诽谤罪以及侵犯公民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规定……

“发泄式维权变侵权”这一现象警示我们,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让维权变成侵权,最终得不偿失。

来源:陶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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