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开盒挂人”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11 19:05 2

摘要: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开盒”问题整治,各平台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开盒”乱象。“开盒”是网络流行语,是一种新式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被“开盒者”往往会遭遇网民的侮辱谩骂、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面临来自陌生人电话、短信的轮番“轰炸”

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开盒”问题整治,各平台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开盒”乱象。“开盒”是网络流行语,是一种新式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被“开盒者”往往会遭遇网民的侮辱谩骂、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面临来自陌生人电话、短信的轮番“轰炸”。“开盒”事件为何屡禁不止?遭遇“开盒”该如何维权呢?

“开盒”的个人信息

从何而来?

“开盒挂人”是一种新式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姓名、个人照片、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社交账号等,并将这些内容在网络公开发布。据2024年中国网络安全报告显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同比上升37%,社交平台成为重灾区。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然而,“开盒者”能轻松掌握特定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家人朋友的信息。“开盒者”究竟是如何获取网民信息的呢?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个人信息应用场景不断增多,给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黑客”通过漏洞攻击企业、政府或教育机构数据库,窃取用户身份、住址、手机号等数据,或者通过建立钓鱼网站仿冒正规平台诱导填写敏感信息,或者利用目标在不同平台的公开信息,如微博、贴吧、外卖平台等进行关联分析,或者冒充快递客服人员致电目标对象,以“订单异常”为由骗取身份证号,最终分析出用户真实敏感个人信息。

此外,某些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银行柜台员工、快递网点员工、通信运营商内部人员等“内鬼”受到金钱诱惑,不惜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窃取、泄露用户个人信息。如某银行信用卡营销中心工作人员王某在工作中结识了某地社保中心工作的臧某,王某以每条2元至2.5元的价格向臧某购买到用户社保信息,用以工作和转卖他人获利。臧某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1万余条,违法所得3.9万元,最终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不法分子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个人敏感信息后,通常将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整合、分析,形成“社工库”。“社工库”的运营者反复对个人敏感信息进行清洗、分类、整理,随后以“开盒”为名在暗网或匿名群组中兜售信息,将“接单开盒”做成生意。“开盒者”可付费查询或批量购买,交易过程通常使用USDT、BTC等虚拟货币实现资金交易,资金流与信息流双向加密,隐藏犯罪痕迹,打击难度较大。

打击“开盒”,构建网络和谐生态,除网民坚守第一责任人的信息保护义务外,收集、存储用户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单位、法人等主体应严格遵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加强对员工的信息安全教育,从技术上对用户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做好敏感信息权限控制和全流程追溯体系。

未成年人“开盒挂人”

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开盒”的恶劣行为让网络空间充斥着暴力和戾气,严重污染网络生态和秩序。“开盒者”的行为也给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危害了公民信息安全。从侵害个人信息的角度看,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了相关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情况下还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中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作为未成年人主要社交场域,其匿名性与虚拟性更易让青少年不设防。社交媒体与算法推荐进一步增强“回声室效应”,容易引发群体谩骂、煽动对立等不良风气,有的未成年人成为“开盒挂人”的施暴者和发起者,将“开盒挂人”作为报复异见者的手段,不顺眼的网络博主、看不惯的同学,甚至态度不好的老师都可能成为被“开盒”的对象。那么,未成年人“开盒挂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两名未成年人伙同他人在其创建的群聊中公布了十余名某网站创作博主的个人隐私数据与信息,并煽动网络暴力,牵涉18个省市,共计40余人,为首的两名未成年人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批评教育的行政处罚。可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也不能为所欲为,其“开盒”的法律责任需根据年龄和行为严重程度综合判断。

“开盒”这一行为涉及侵害民众的人格权。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有财产的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未成年人实施开盒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并需承担删除信息、公开赔礼道歉等责任。对于“开盒”行为背后侮辱、恐吓、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开盒”行为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未成年人参与其中,既暴露了家庭教育的缺失,也警示社会需加强网络法治教育。家长应当重视网络安全教育,让孩子明白“网络开盒”等行为的严重危害。同时,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规范其上网行为,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学校可以开设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网络平台应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设立推广未成年人网络使用模式,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机制,利用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阻止“开盒”等不良信息的传播。

网络平台对“开盒”

承担重要责任

针对网络“开盒”现象,网络平台有着重要的责任担当。我国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信息合法性的监管义务作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网络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提供等工作,对个人信息处理全流程及其结果负责,有义务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部分网络平台超出服务必要范围收集信息,或通过强制授权、隐蔽条款获取用户隐私,未经许可用于实施精准广告推送,侵犯个人信息。央视3·15晚会曾曝光,某电商平台将用户购买卫生用品记录关联至妇科疾病广告。还有的网络运营者因技术缺陷或管理疏漏,导致用户数据被窃取。

在一起案例中,张某在某社交媒体上辱骂并“开盒”郑某,公布其手机号、身份证信息等个人隐私信息,导致郑某收到多条骚扰短信。郑某将社交媒体所属公司与张某诉至法院。法院认定,郑某的手机号绑定该社交媒体平台账号,由该社交媒体所属公司收集存储。公司未能确保其收集的用户信息安全,导致郑某手机号码泄露,最终判定公司和张某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1万元和5000元。未经用户许可,非法采集、传输、利用用户信息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外,网络服务提供商故意或过失造成用户数据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被侵权人发现自己隐私、个人信息被非法曝光、传播的,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用户投诉通道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应当对用户所提出的举报投诉作出快速响应,及时采用技术手段屏蔽、删除侵权信息和网页,阻断个人信息传播,最大限度地降低乃至消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一步滋生和蔓延。网络平台接到被侵权人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除被动介入外,网络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传输的信息是否符合社会善良公俗及社会一般行为准则要求负有基本的审查义务。利用算法、数据筛查等技术,在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人“开盒”,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若网络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图文存在,仍然为“开盒挂人”的信息传播提供帮助且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例如,何某是一名青年演员,某公司在其自有网站刊登案外人同姓名何某被有关机关批准逮捕的相关报道,并错误使用了演员何某照片,使其遭受名誉贬损、财产损失,且未能及时删除侵权网页,被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在其网站首页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演员何某4.5万元。此外,网络运营者有义务为被侵权人提供侵权人的注册身份信息,以便被侵权人维护自身权益。

发现自己被“开盒”

怎么办?

从备受瞩目的明星大腕、炙手可热的网络博主到默默无闻的“素人”,“开盒”都将使其“隐私裸奔”。每个人的数据痕迹在匿名群组中待价而沽,使得任何人都可能遭祸。面对“开盒”,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信息的链式传播决定着“开盒”后危害后果难以掌控,事前防范成为最有效的信息保护手段。为避免信息泄露,网民应当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在不同平台使用差异化账号体系,注册设置不同密码,游戏、社交账号勿与真实身份强关联,建立信息隔离;社交平台避免暴露住址、学校、工作单位等定位信息;快递单、车票、保单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需涂抹关键信息后再行丢弃,定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信息是否被非法注册。增强对陌生链接的警惕性,不在任何来源不明的网页上输入个人信息,安装并更新可靠的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织密信息自护网。

遭遇网络“开盒”时,首先应当保留侵权的相关证据。发现自己被“开盒”后第一时间拍摄或用区块链技术固定保存“开盒”信息的截图、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其次,通过网络平台的投诉举报功能联系网络运营商,请求删除相关帖文,减少信息传播范围,屏蔽有关用户账号,避免被进一步骚扰;告知网络运营商自己遭遇“开盒”,请求披露侵权方的关键信息。

再次,“开盒”行为威胁人身安全、个人隐私、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与被保护。对于公安机关认为尚不构成立案条件的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最后,为降低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可以更新敏感信息,比如更换手机号码与社交账户,冻结更新银行账户,重新评估隐私保护措施,以便及早恢复生活平静。

作者: 李明月 梁伟伟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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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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