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9万元找公司“包装”,直播销售数据却惨淡……文昌法院判了→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17 09:14 3

摘要:随着网络直播的欣欣向荣,网红孵化包装、商务对接、直播带货运营等新业态公司也随之产生。许诺爆红的账号不温不火、带货暴富的承诺如镜花水月。带货不成、破壳失败,还要继续给孵化公司买单吗?近日,文昌法院判决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随着网络直播的欣欣向荣,网红孵化包装、商务对接、直播带货运营等新业态公司也随之产生。许诺爆红的账号不温不火、带货暴富的承诺如镜花水月。带货不成、破壳失败,还要继续给孵化公司买单吗?近日,文昌法院判决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看着货架上纹丝不动的产品和后台惨淡的交易数据,甲公司一怒之下将A公司告上法庭。

甲公司作为一家加工椰子制品的公司,眼见网络直播带货火热,又苦于自家椰子制品销路一般,便抱着一丝希望与A公司签订《自媒体代运营及孵化培训服务合同》,委托A公司给自己制作文案脚本、培训带货话术、策划商务营销、导入直播流量、联络带货主播。结果没等到预想中的“买爆”,自己反倒付了19万元的服务费用。

A公司表示,作为一家MCN公司,他们派驻员工到甲公司所在地现场指导,有问题通过微信群沟通,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培训、接洽了商务、策划了活动,结果劳动成果没有被欣赏。

法官审理表示,《自媒体代运营及孵化培训服务合同》中A公司的合同义务仅是完成11项约定的商务、包装、培训项目,以及每个项目需要完成的次数。但甲公司既未设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又未对如何承担潜在的商业风险进行约定。据此,法官查明A公司已经完成了11项工作中的8项。尽管甲公司产品的销量并未随着网络带货一飞冲天,但基于A公司已经承担了不少前期劳动,完成了大部分的合同义务,以及直播带货的成交量确实存在一定的偶然性等因素,一审判决酌定A公司退还30%的服务费用。A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记者 杨作品 编辑 程偲 唐榕)

来源:海南特区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