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17日,黑龙江哈尔滨某高校在读大三女生赵女士在网络发文求助,称自己在短短数日内连续两次乘坐T3出行网约车时遭遇司机猥亵及播放不雅视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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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名大三女生接连遭T3出行网约车司机猥亵、播放不雅视频,报警后才发现司机竟住同一小区!
女生因害怕报复患上重度抑郁,T3平台事后提出3000元封口协议,引发网友愤怒!
6月17日,黑龙江哈尔滨某高校在读大三女生赵女士在网络发文求助,称自己在短短数日内连续两次乘坐T3出行网约车时遭遇司机猥亵及播放不雅视频行为。
更令她惊恐的是,警方调查过程中她发现猥亵她的司机竟与她住在同一小区。担忧自身人身安全后,赵女士出现严重失眠、焦虑等状况,近日被医院诊断为重度焦虑抑郁状态。
赵女士向记者表示,事发至今她夜不能寐,精神高度紧张,甚至不敢单独出门。她对平台提出的3000元赔偿条件表示拒绝,原因是对方要求签署“保密协议”,限制她公开此事和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赵女士告诉记者,6月1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她因实习工作需要前往场地拍照,通过微信叫了T3出行平台的“双证”网约车,车牌号为黑A开头的白色五菱牌汽车。接单司机为宋某某,男,36岁,黑龙江绥化人。
赵女士上车后,司机以“擦拭灰尘”为由将车内监控设备拔除,令她心生警觉。
随后在行驶过程中,司机借故将右手搭在赵女士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左腿上,并有多次触碰胸部、臀部的行为。赵女士回忆称:“他假装递烟时顺势碰我胸口,还摸了我的屁股。”
担心司机有暴力倾向,赵女士选择隐忍,全程未与司机交谈,也未作明显反抗。
“当时车已行至人烟稀少地段,我非常害怕,不敢轻举妄动。”
赵女士偷偷用手机拍下了司机伸手的位置,并在返程到达小区后第一时间报警。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警方调取了网约车内部行车记录仪视频及后台数据,证实司机宋某某在6月12日8时36分至10时30分之间,多次以手触碰赵女士大腿及臀部部位,构成猥亵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警方决定对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于当日送交执行。
令赵女士更为惶恐的是,在派出所处理过程中得知:该司机竟然与她同住民生尚都小区。
赵女士所住小区为倒迁房小区,人员复杂,租金低廉,此事让她极度担忧自身安全,害怕遭到报复。
6月15日,赵女士再次通过T3出行打车,结果又遇到令人震惊的情况:司机在行车近30分钟过程中公然播放不雅视频。
“他完全没有掩饰,还多次抬头看我,气氛非常尴尬,我为了安全不敢当场发作。”赵女士表示,下车后立即向平台投诉,T3平台客服回复称该司机账号已封禁。
6月17日,赵女士前往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精神科门诊就诊。
门诊病历显示,其意识清晰,言语流利,但情绪低落,伴有明显焦虑、紧张及严重失眠症状。
根据抑郁自评量表评估,赵女士被诊断为“重度焦虑状态”及“重度抑郁状态”,医生建议药物治疗,并辅以心理干预。
“我已经连续五天没办法入睡,整夜惊醒、呕吐,实习也没法做了。”赵女士坦言,事情发生后她不敢告诉父母,害怕家人担心,也无法独自出门,甚至拒绝前往T3出行平台安排的见面协商。
赵女士向记者出示了T3出行公司发来的“补偿协议”截图。
协议中提到,平台同意赔偿3000元,但前提是赵女士签署“保密协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次事件详情,也不得再向涉事司机或第三方索取赔偿。
“我觉得这个协议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赵女士表示,她拒绝签署上述协议。
此前,T3平台仅愿退还120元车费,并提出500元补偿,赵女士拒绝后才将赔偿提高至3000元。
6月17日晚,记者联系T3出行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已有专人对接赵女士,具体处理结果需等待公司进一步回复。
截至发稿时,T3出行未就此事公开发布正式声明。
赵女士表示,自己原本正在实习期,却因连续受害及精神状态问题无法正常工作。
“我不敢下楼,不敢见人,回家就锁门,任何敲门声都会让我害怕。”她说,接下来的打算是暂时离开该小区,并考虑寻求法律援助。
赵女士选择曝光、维权,不沉默、不退让,是给更多女生树立了一个勇敢的榜样。
安全无小事,警觉不能丢,遇事勇敢发声、及时报警,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来源:唐仔爱生活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