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吴真,法国图卢兹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家庭社会学与社会学理论。在《社会学研究》《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以及法国AERES等级期刊发表中、法、英文论文及著作章节二十余篇,发表论文曾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全
吴 真
本文刊于2025 年 第 3 期
作 者
简 介
吴真,法国图卢兹大学社会学博士,现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家庭社会学与社会学理论。在《社会学研究》《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以及法国AERES等级期刊发表中、法、英文论文及著作章节二十余篇,发表论文曾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全文转载。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省部级课题多项。与商务印书馆合作出版译著《个体社会学》。
摘 要:以描述和解析一场社区争持的过程为例,意欲从“家”的多重内涵来解读争持双方由释义分歧、到观念分异、再到行动交集的潜在逻辑。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家”被拟作一种概念化、抽象化、样板化的“宏大叙事”,它意在调动人们对“大家庭”的想象,将互不相识的居民努力汇聚成团结有序、和睦温馨的邻里共同体;而对居住者来说,“家”乃他们身处其中的“个人空间”,里面充斥着对日常琐事和现实困境的倾诉,只有把握它的实体性、具象性和多样性,才能表达“家”作为栖身之所和安全保障的意涵。两方阵营对“家”的不同诠释是除却权益之争的直观现象外,引发纷争的另一条潜在逻辑。发掘这一逻辑,既是在尝试从复杂语义的视角重新审视争持的源起,又意图在“释义—思维—行动”的脉络上寻找一条疏解争持的实践理路。
关键词:家;家庭;社区;宏大叙事;个人空间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家庭个体化背景下法国生育反弹的理论、实践及启示研究”(22BSH049)。
一、入场:争持的忽显
2023年初春,第一次踏入“新家园”社区,感受到的是一阵宛如其名的“家园”气息。在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常书记的引领下,从老年活动室到儿童手绘园,再到由街坊邻里亲手装扮的各个楼组,一路看到的是亲如一家、和谐友爱的印迹。它们彰显着以“家园”为主题的社区“品牌”,也明示着居委会治理工作的导向与业绩。
接下来的数周,在常书记的推荐下,长期受居委会关照的一些老年居民,尤其是几位年长的社区志愿者逐一接受了访问。他们众口一词地夸赞“新家园”的周到与温馨,仿佛所有人都沉浸在齐心营造且又共同分享的“一家情”之中。
然而,这一美好的观感在一次居民议事会时不攻自破:只因议事会刚开始便有一位中年女士站起身来,一边愤慨地列举社区管理中的种种漏洞及对其家庭带来的风险和不便,一边用手机直播她的大声陈词和其他在场者的反应。如此看来,似有未能到场的“支持者”想要与她共同见证这次对峙。而常书记等工作人员则时而表情漠然,时而敷衍回复,似乎对此早有预料。可见,这样的场景并非第一次发生。只是双方起初有来无往,仅能听到那位女士激昂的发言。但后来,旁听席中猛然站起一位老年男士,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中年女士的讲话,声色俱厉地呵斥其多此一举。即刻,两人之间擦出的火药味令整个议事会一片嘈杂。这时,常书记只好发声,努力平息混乱的局面,并与业委会的张主任一起对那位女士提出的意见做了潦草的梳理。期间,刚才引发战火的老年男士径自离场,也有其他年长居民开始发表各自的见解,其中多为对中年女士的指责。两小时后,议事会就在如此的吵嚷声中不欢而散。
这次打破“家园感”的争执忽然将不可外扬的“家丑”暴露出来。其实,此情此景毫不令人意外。位于特大城市S市郊的“新家园”社区,占地面积仅约7.5万平方米,横竖布排了65栋八至十层的高楼,安置着来自市中心四个区的动迁居民以及购房户和租客,共计2000多户5000余人。在这样高密度的“过渡演替式”社区中,由于人员构成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出现矛盾争持是常有之事。从这个常理来看,拨开之前“一家情”的遮掩,那位中年女士在议事会上引发的纷争,及其透露出的多方冲突,恐怕才是这里真实的互动和日常的样态。只是,这些争持缘何而起?牵涉何人?关乎何事?又潜藏着何种深层逻辑?这些问题诱使我们抱着一份明廉暗察之心,继续追踪探寻。
二、戳破“家园感”的对峙:从已有的分析视角说起
实际上,学界对社区内部的矛盾早有广泛的关注。大多数学者对其致因归结为大小两类。
“大类”主要与社会系统和制度环境的变迁有关。援引美国学界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判断,即大规模都市建设而引发的利益、权利的分化与争夺往往会形成不同群体之间的对抗与敌意,中国社区研究者也常提及,在我国城市发展中,基层管理体制从“单位制”到“社区制”的调整,尤其是住房体制改革所带来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是当前各类社区争持频发的引线。在“单位制”时代,国家力量作为唯一且统一的资源调配者,从上至下发挥着强大的整合与组织效能。然而,当这一管理体制松解,特别是1999年开始提倡“社区自治”和住房商品化以来,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便开始不断冒出,且各个主体都在申诉自身对社区的影响力和掌控权。于是,除了基层政府之外,市场组织、居民组织及其他非营利组织纷纷各立山头,在紧凑的社区空间中俨然形成多方权力博弈、争夺和拉扯的态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三方,也即社区争持最为集中的三类治理主体,就是内含国家力量的居委会、表现社会力量的业委会和代表市场力量的物业公司。在学者们探索的不同案例中,这三者之间可谓合纵连横,任意一方都可能由于偶然事件所产生的摩擦而卷入矛盾的旋涡,加之其他两方的不确定站位,由此使它们在权力格局的顶端或末端更换频繁、来回翻转,往往出现分而治之、互不协调的情况,鲜能达到彼此制衡、合作紧密的稳定态。
而在大的变革下,还存在种种“小类”的归因。除了一些学者提出的利益目标不一、管理理念落后、社区认同度低、自治水平有限、基层缺乏动力等细节之外,鉴于某些政策条文暂不明晰,以上讲到的三方治理主体都各有各的掣肘及责权不清的边界。拿居委会来说,虽然其被定位为“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囿于其经费与人员均由上级政府部门派发与指定,所以其在处理社区事务时难免要以上级下达的任务为先,而对于一些居民的诉求则往往无力独立回应。再就业委会而言,其看似由全体业主授权并致力于维护业主的利益,但一方面它的合法性同时受房管部门与街道认定,因而自治程序也会受到官方的干预,另一方面当其权限高于普通业主时,又容易为了谋求私利与居委会或物业联手,违背最初与广大业主定立的契约。至于物业公司,尽管在“三驾马车”当中,其作为业主的受聘方好像处于权力架构的底端,但因居委会与业委会有时需借由物业公司的资源来实施管理或相互牵制,于是,其又常常转变为被拉拢的对象。总之,在目前三方界定尚不明确,加上社区这块无主的“蛋糕”时刻待人分食的情况下,复杂的利益纠葛和权力挤占自然会成为社区生活中不可避免且搅扰秩序的棘手问题。
在“新家园”的案例中,中年女士作为“第四方”的加入,令三方角力的复杂状况更添一丝变数。经过追访得知,这位姓刘的女士实为一名普通业主,四年前在此购入一套二手房后,便居住至今。她之所以在议事会上向常书记等人发难,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四年间她感到社区不断出现管理上的疏漏——如其所在的楼组遭遇过大面积的淹水和墙皮脱落,以至对其家庭财物和家人安全造成了威胁。然而,她此前的多次警示均未引起重视,乃至越发情绪化的交涉令她与常书记、张主任等人的沟通产生罅隙。无奈之下,她一边通过举报电话与手机平台向区级和市级部门反映“新家园”的“乱象”;另一边脱离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官方渠道,建立了自己的业主群,在群内对常书记等人的管理理念提出质询,由此引发了部分邻居的共鸣,并逐渐吸纳了近200位业主的加入。这两个举动给常书记带来了不少麻烦:不仅破坏了好不容易对外树立的“家园”般的和睦形象,还使得社区内部陷入分化的境地。随着业主方和管理方负面情绪的日渐累积,当刘女士再度提出新的意见时,居委会往往以更加冷漠、消极的态度予以回应,而刘女士的言辞又会变得愈发犀利。如此一来一往,就形成难以解套的循环和持续叠加的敌意。议事会中上演的“剧目”便是双方矛盾的集中爆发。
自此,刘女士不仅决心继续追讨对其家庭财物和家人安全的各项保障,还通过业主群将质询的议题由对“小家庭”的维护引向对“大家庭”的治理上:例如,理应代表业主发声的业委会如何成立又为何沉默;某大型工程项目如何通过招标又为何能够启动;由居委会挑选出的老年社区志愿者究竟占得何种好处又是否履行其应有的职能……这些质询立刻在群内掀起了波澜。越来越多的群友开始察觉到:在“一家亲”的氛围感中,每个小家庭的权益都可能被悄无声息地侵占。于是,他们以言语或行动为刘女士提供支持,也成为她在直播议事会现场时的“见证人”和“智囊团”。尽管按户来算,这200位业主仅占小区总户数的不到十分之一,但他们大多为中青年高知群体,其中不乏技术、管理等行业的专职人员,也不乏对法律政策较为熟知的人士。因而,在常书记等人看来,他们的抱团自然不容小觑,需以更有策略的方式加以“反击”。
事件发展至此,原本只关乎一人一家和“常—刘”两人的龃龉,迅速扩大为覆盖整个“新家园”社区并涉及两方阵营的对峙。一方为以刘女士为代表的中青年业主群;另一方则是以常书记为代表的社区工作人员、支持其工作的业委会和一些老年居民(物业公司暂且作为服务提供方并未卷入任何阵营,但不时受到双方的示好)。按照学界已有的观察和概括,在社区争持的几个阶段中,“新家园”两方的对峙明显已达到了最高的级别:二者的争论从单一的有关刘女士个人家庭安全隐患的问题,扩大到涉及社区管理合法性的几乎所有事项;争论的方式从“常—刘”两人的异见,上升到包含至少半数住户在内的两组阵营的唇枪舌剑,甚至一方会不加斟酌地否定另一方的一切提议,致使一些工作再难推进。实际上,这类冲突算不上特例:前文引述的有关权力争夺、利益纠葛、信任缺失,抑或系统设计疏漏、上下履职不清、主体界定不明等已有的诸多分析视角均可对此加以解读。然而,就在这些刚性且理智的解读背后,似乎仍能觉察到一种超越规制的感性要素左右着双方情绪的走向。顺着这一直觉,加之刘女士等人提及的充满疑窦的种种质询,遂有必要对其中的细节展开进一步的挖掘。
三、两方的对垒:“小家庭的捍卫者”与“顾全局的大家长”
经过一番巡访,引发并扩大双方嫌隙的内情逐渐显现。它们主要牵涉以下三个事件:
(一)有关业委会之合规性的争执
在“新家园”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最出人意料的是居委会与业委会一直保持着顺畅的沟通和密切的配合。这与“三驾马车”之间通常会出现的“居委会—业委会”抑或“业委会—物业公司”的矛盾颇为不同。一般说来,业委会是由业主选出并代表业主权益的新型自治组织,其理论上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业主大会章程》由下至上地推进基层治理的广泛参与,并在纠纷中为业主争得发声的空间。虽然其成立流程、管理方式、诉求表达和决议执行均须告知居委会且接受居委会的指导,但有时鉴于不同的初衷与责权,尤其当业委会拥有一定监督权的时候,双方的相处很可能产生摩擦或拉扯。但在“新家园”中,业委会并未站在业主刘女士的一边,也拒绝加入刘女士建立的业主群,反而其负责人张主任在言谈中表现出极力维护居委会的姿态,并以与常书记相同的口吻,把保证“社区大家庭”的和睦定立为自己的责任。这一表态仿佛透露出:刘女士等人对业委会合规性的质询似有些许道理。
1. 刘女士一方的说辞
根据业主群内流传的讲法,业委会的成员均源于居委会的指派,并未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所以张主任等人平日自然与常书记走得较近,跟普通业主的关系疏远。包括刘女士在内,后续几位受访的群内业主均表示,他们不知晓业委会何时成立及如何成立,因而十分怀疑其流程是否合规,以及业委会成员是否具有代表性。其中一位住在社区西门旁的业主还直接表明:“正是因为业委会‘来路不明’,他们才会对业主的诉求漠不关心。”就此,他还讲述了与业委会张主任的一场争执。
原先,西门常年只走行人不通车,但张主任与居委会私下商量,擅自开通了西门的行车道,后来机动车从东门进、西门出,搞得我们本来很安静的楼组,就是因为车辆经停,早晚都是噪音,扰乱家里老人小孩休息……我和楼上的几家邻居一起找张主任交涉,想让他们重新关上西门车道。谁知道,张主任一脸冷淡,只说了句‘他们征求过多数车主的意见’,就把我们打发出了值班室。
虽然后续因几位业主屡次三番前来理论,言辞愈加尖锐,迫使张主任不得不重新关闭西门,但从此,双方便结下了怨恨。特别是当这些业主加入了刘女士的微信群后,了解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及有关业主基本权益的法律知识,便愈发对业委会主任的资格、业委会成立的方式及现行的职能生出质疑。同时,针对张主任强调的“轻‘小家’保‘大家’”的管理理念,他们也明确提出反对,并以家人曾遭受的噪声侵扰、老人健康和子女学业均受影响为据,来证明刘女士呼吁的“没有‘小家’就无‘大家’”“‘小家’过不好,‘大家’也甭谈”的合理性。
2. 常书记一方的反驳
可是,常书记、张主任一边的陈述却与刘女士等人大有出入。
首先,两人均表示,所有业委会成员的选任及业委会的成立都严格遵照了《指导规则》——即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曾签名同意选任结果,且任何有关社区事项的商议和表决都依法依规。常书记补充道:
“新家园”十一年前建成时,迁入居民来自多个城区。他们还不能对我们的动迁社区形成归属感,更难有一起参与社区工作的意愿,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回应业委会的招募启事。为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地宣传,最终说服张主任等几位热心的退休人员报名自荐参选……由于整个社区共计2165户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确定业委会委员,这对场地、人员、组织都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居委会只能再次用逐个上门的方式征求意见、发放选票,由此获得了超过1200户业主的投票。但是后来,社区住房流转情况越来越多,陆续购房搬入小区的一些中青年业主不了解这段曲折的历史,也没有心思像张主任他们那样乐意为社区“大家庭”忙前跑后、协调关系……
可见,一方面,业委会的成立过程十分繁复也未有定式,它既须符合《指导规则》确定的框架,又要顾及实际的居民构成情况来产生参与选举的主体,以此来实现上下衔接和具有可行性的运作。在“新家园”建设初期,由业主自发地启动业委会的选举程序并不现实,而上级又有成立业委会的要求,因此,居委会便不得不在上千份档案中尽其所能地寻找潜在的参选人员——以常书记的经验来看,仅有少数有过管理经验并热心公共事务的退休老人才可能对此响应。果然,张主任等五位委员正来自这类群体。他们配合居委会的需要参选并组建了业委会,使“三驾马车”一一齐备。用常书记的话来说,“我们‘新家园’这个‘大家庭’总算找到了一位大公无私又能安定局面的‘大管家’”。另一方面,从业委会首选到五年后的改选,老住户的迁出和新住户的迁进,特别是一批中青年购房群体的入住,增加了“老年—中青年”“本地人口—新住人口”“动迁户—购房户”之间多重复杂要素的交叠,也在社区业主构成的不断流变中令各种利益诉求愈发难以权衡,让人不禁为业委会的顺利换届捏把冷汗。然而,“新来的年轻购房户只爱提意见但不愿意参选,最后还是张主任他们这些年纪大的愿继续为我们做贡献……”。常书记的这番说辞虽解答了刘女士等人提出的质询,但也再次暴露出双方除了存在客观因素造成的信息差之外,还各自保有不同的主观立场和情境认知。正如常书记在表达对现任业委会的尊敬和感激后,她话锋一转,驳斥刘女士“不知‘管家’的难处,只顾‘小家’的利益……胡乱揣测,扰乱舆情,破坏团结”。
至于西门通车的争执,也凸显着这种分歧。张主任亲自解释道:
当初想到“东进西出”的方案主要是因为社区内车流量大,只从东门进出既不安全又不便利,所以经由不少车主的同意,才采用了开通西门车道的办法……谁知西门旁边的几户坚决要求关闭西门,觉得车辆噪音太大。就他们几家不停来闹,也不考虑其他人的方便,所以逼得我们只能“多数服从少数”……西门通车的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以此为例,张主任言谈间时常强调两点:一是他们的做法“合法合规”“符合流程”,用以回复西门业主及刘女士的问责。二是如果社区众口不一,就会致使许多“有益”的事项难以开展。所以,他主张:“必须有居委会的统一引领、‘居委会—业委会’的紧密合作,树立居民首先为‘社区大家庭’着想的观念,才能改变现在这种斤斤计较、矛盾不断的情况。”与常书记的“大家庭”观一致,张主任同样将视域更多地放在“大局”上,也同样有意无意地用“家”的语汇来指引自己的管理理念。
3. 刘女士一方的回击
当然,刘女士在听闻常、张二人的解释后,依然提出了异议。“首先,虽然新进购房户不了解以往业委会产生的流程,但包括选举、换届、连任这些信息,许多新业主也并未被及时告知,这是否属于居委会和业委会的责任?其次,西门通车的问题尽管征得了很多车主的同意,但他们并非专业勘测人员,不知道西边道路狭窄,出口本来就是为了人行设计,如果擅自开通会造成车辆拥堵停顿的噪音。这样一早一晚自然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为此,刘女士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以那些个别的“受害”家庭为关切,而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逻辑或空谈“大家庭”的和睦相处来加以敷衍。
几个来回的争执,两方单就业委会的产生和职能而言就显露出南北相异又互不相让的叙事逻辑。
(二)针对工程项目的莫衷一是
除了在给业委会定性的问题上双方争持不下,一项新近启动的工程项目也是论战的焦点。该项目涉及东侧大门的改造。初入社区参观时,便听闻工作人员介绍,东门为“新家园”的主要出入口,但还不足以称作社区的“门面”:目前,所谓的“门”只是两侧建有的两座颇有年份的门卫矮亭,外加两根简陋的拦车杆,其间既缺少人车分流的通道和门禁系统,又不见遒美健秀的题字以凸显“门面”的气派。所以,常书记等人商议计划通过招标对东门做一改造。
1. 刘女士一方的指责
然而,工程项目的消息一传开,立刻遭到了刘女士等群内业主的反对。他们摆出了如下理由:
首先,我们直到中标单位和改造方案公布的时候才得知居委他们搞了这么一个项目……照理说,项目申报时就应该征求业主的意见,结果现在招标都结束了,我们这些人都还被蒙在鼓里;其次,按照现在提供的设计图,东门改造不仅不能彻底实现人车分流,疏解车辆拥堵,还会因为门头高度不足妨碍消防车进入,这样会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我们看到初期预算就吓了一跳,改造工程总共要花35万元,但是据我们所知,社区目前的维修基金只剩不到90万元,年公共收益也只有100多万元,这么少的钱还要用来翻新路灯、电梯、摄像头,更何况65栋楼每逢雨季都有楼层渗水要修整,为啥不把钱省下来花在这些家家户户的需求上?为啥要费钱造个“门面”出来?
从东门项目说起,刘女士等业主又在群内提出了与之相关的其他异议。比如,有人谈到,他在加入业主群之前不知有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这回事,更不清楚这些年来的收支明细,所以得知2000多户的偌大社区仅余留如此少的维修基金很是吃惊。随即,刘女士提醒道,“两年前小区地下车库曾安装过一批摄像头,但采买和安装过程均未经过业主的同意和监督,花费的23万维修基金也未及时告知业主。现在,这批摄像头的安装角度和清晰度均已暴露出问题,说明物件质量与装配技术远低于其采买价格”。此言一出,群里声浪四起,大家都借着对招标一事的怀疑,导向对公共经费管理和使用方式的指责——甚至一位业主呼吁:“公共经费可是从咱自家‘钱包’里出的!咱可要把自家的‘钱包’看好!”
就在这种情绪持续累加的讨论中,他们的申讨由“公”转“私”:一方面,反对工程项目在缺乏每户业主的授权下“擅自”推进;另一方面,在现任业委会与业主关系微妙的情况下,质疑公共经费的动用变相侵占了本属于各家各户的财物。如此一来,“小家庭”的权益保障问题再次突破了“大家庭”隐喻的遮蔽,被刘女士等人一目了然地摆上了桌面。
2. 常书记一方的解释
针对如此质疑,常书记和张主任颇感委屈。他们自证:
关于东门改造,在立项之前我们就已征求过半数以上业主的意见。当时,很多业主都认可我们设计的人车分流和加装门禁系统的方案,尤其是有些想要出售房产的业主考虑到改造社区“门面”可抬高房价,所以投了赞成票。
至于为何刘女士等业主对此项目并不知晓,常书记继续道:
我们社区老年人占比高,他们长年在家,工作人员登门征求意见通常能见到面……他们大多是老住户,跟我们熟,也支持我们的工作、认可我们的方案;但像刘女士这样的中青年业主,特别是新进的购房户,平日在外工作,我们收集意见的时候遇不到他们,所以他们才认为我们“未经业主同意”就擅自启动项目。
照此来看,“新家园”的业主并非铁板一块,其中自然地分化为两类:一类是以刘女士等人为代表的中青年购房户,他们作为“消费者”不断强调“三驾马车”的合规性与服务性,以此来追诉其“小家庭”的得失;另一类属于老年动迁户,他们因“新家园”建成之初便入住,早与居委会、业委会相识,又与社区少了一层商业买卖关系,因而更倾向于维护一种“大家庭”的人情。后一类业主大多理解常书记和张主任以和为贵的“拟家”式管理理念,同时认为刘女士等中青年业主苛责社区工作,使得一些工程项目一停再停,有碍于集体居住条件的改善。在议事会上,起身呵止刘女士并中途离场的那位老年男士恰是其中的一员。两类业主的各自站队虽是不同主体对自身利益考量的结果,但老年住户在理念上往往与同为老年人的张主任趋同,他们的支持使常、张一方对刘女士等中青年业主的回应有了更多的底气,当然也让“常—刘”双方的言辞在均具合理性的同时又在表意上呈现出越发显著的对立。
如前述,虽然老年业主普遍对有关公共经费的法律法规缺乏概念,但张主任作为退休管理人员却对此较为熟知又颇为在意。为反驳刘女士等人的质疑,他细数道:“整个‘新家园’的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最初共有1900多万,随后因有20%的住房存在渗水和墙皮脱落问题,向上级多次反映无果,只好持续支取维修基金,来保证住户基本的居住安全。当然,每笔支取均有记录可查,也有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的核实与审计。”此外,为了避免基金透支,张主任等业委会成员仔细权衡后,将所剩的部分余款存储不动、收取利息,仅用一年约100万元的公共收益,来确保一些老旧设施的修缮,并争取每年启动一项改造工程,逐步优化人居环境。针对刘女士等人所说的维修基金余额,他坚决予以否认。
尽管常、张两人承认,目前东门改造的设计方案还不成熟,人车分流及门头高度均须再度评估,刘女士提到的路灯、电梯、摄像头等物件也的确亟待翻新,但“饭要一口一口地吃,在不超过年收益的情况下,咱们总会对‘硬件’逐一做改善,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为了破除刘女士一方对经费余额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猜忌,三个月后,社区宣传栏便开始张贴本季度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的所有明细。仔细查阅,其数额符合张主任所言。同时,为了做出让步,居委会与业委会暂停了东门改造的招标项目。后经由包括刘女士等人在内的新老业主投票,新项目改为安装第二批摄像头。两个月后,摄像头的采买情况和安装方案也进行了公示。
这说明,刘女士等人的信息虽有偏误,但仍然使常书记一方意识到,简单地营造“家园感”难以说服那些以“小家”权益为重的中青年业主,所以后续他们多次公布了未来的工程项目计划,试图用这一方式遏止不信任的扩大。然而,刘女士等人在细致的勘察后,依然发现了账目明细和摄像头安装方案中的种种疏漏,群内业主也在继续对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工作实施时时的监督。这惹得不断做出让步的“大家长”常书记和力求顾大局的“老管家”张主任既心寒又反感。至此,虽然常书记一方在行动上有所改变,但双方之所以仍未能修好,除了站位角色不同、责权定位不一之外,还再次让人隐约感到,他们就同一个议题各自沿着两种截然相异的逻辑不断述说,这成了延续且扩大其矛盾的“助燃剂”。
(三)关于社区志愿者的情理之争
以往,一些研究曾聚焦于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困境,其中,以何种方式来改变民众对公共事务的漠然态度颇受关注。而在“新家园”的案例中,尽管业委会的招募过程遇到过同样的难题,但随着张主任及其他委员的上任,加上常书记等人的宣传和激励,一支由30人集结而成的老年志愿者队伍逐渐组建。由于正式的社区工作人员只有不到十人,每当遇到紧急情况、解决住户日常困难或需大规模登门走访的时候,人手明显不足,于是这支老年志愿者团队便成了及时的帮手。他们主要按照志愿者工作事项,负责治安巡逻、环卫监督、扶老济弱、组织公益活动等任务。每周工作一天,6人一组,一次值守五小时,实施轮班制;有时还会参与议事会,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
1. 刘女士一方的质疑
可是,当志愿者开展工作时,刘女士等群内业主又提出了新的疑问。
首先,关于志愿者队伍的构成和职能,刘女士观察到:
因为都是老人,基本很难承担治安巡逻、环卫监督这样的事情。尤其在夏冬两季,他们就坐在休息室或值班亭里避暑、取暖,起不到督查的作用。我们这里的安全和卫生问题还是很糟糕……比如:时不时就有可疑人员自由出入大门,在各个楼组张贴小广告;高空抛物的情况和不文明养犬的行为非常频繁,却无人监管;基础设施损坏或缺失也不能及时发现……他们成立前和成立后,并没有啥改变。所以,成立这么多人的一个队伍有啥意义呢?
接着这一疑问,又有许多群内业主提到,这些老年志愿者的布排位置都聚集在作为社区“门面”的东门旁边,邻近居委会,而社区内和未安装门禁系统的西门则空无一人。他们随即怀疑,“志愿者的工作性质好像只是为了让外人看起来咱居委会‘有排场’”,而且这种布排方式“既未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又让进进出出的居民感到时时被‘行注目礼’,非常困扰”。
那么,就有人猜测,居委会召集这些老年志愿者是否存在“拉拢”的嫌疑,因为曾有群内业主看到,居委会临近过年会向志愿者分发粮油米面,有时还会组织踏青,更不用说日常补贴的发放了。这些猜测令刘女士的业主群再起热议:“无论是福利还是补贴,均来自公共经费,实质上就是每户业主自家‘钱包’里的钞票”,“如果让咱们‘小家’出钱,却起不到监管、服务的作用,那不相当于变相地占了咱们的便宜?”
可见,刘女士一方讨论的议题往往会从社区事项引向家庭权益。无论是之前针对业委会和工程项目的责问,还是后续对志愿者团队的深挖,均落脚在这一微观而现实的维度:尤其是关乎经费使用、人员选任、工作成效等细节时,抽象而和美的“家园”叙事便抵不过具象而缜密的质询——这也是刘女士等人多次责难常书记等管理者和协管者的切入口。
2. 常书记一方的辩驳
这些质询引发了老年志愿者队伍的抵触情绪,也让常书记等人愤愤不平。
从招募到组建志愿者团队,中青年业主通常不会主动参与。就算我们工作人员登门拜访,他们也会以家务、工作繁忙为由来推脱。所以,他们(刘女士等人)说我们的队伍“老龄化”严重,很多事情都做不了,那并不是我们所愿。我们也想吸纳更多懂各类专业知识又有体力的年轻人,但是这些人(刘女士等人)只会在微信群里“口头”参与社区建设,只想着他们“小家庭”的利益,只会提意见,根本不会身体力行地为我们“大家庭”做点贡献。
关于志愿者的补贴和福利,社区工作人员拿出一张表格,上面计有轮班时间和补贴发放数额。记录显示:每位老年志愿者一天上、下午各值班3小时和2小时,每小时补贴5元,合计一天25元;逢年过节,居委会发放不超过人均200元的慰问品以示感谢,仅此而已。而志愿者组队出游则仅是他们的个人行为,并未沾取公共经费。再就布排的位置而言,常书记补充道:“志愿者负责巡逻的区域,不仅包括小区内,还覆盖附近的商区,尤其是东门外的商铺。按照上级规定,东门周边区域需要重点巡逻,为了保障整个‘新家园’主入口的秩序。这就是为什么志愿者团队多数时间会聚集在东门口的原因……他们(刘女士等人)说这些老人只会坐休息室,只会对进出居民‘行注目礼’,那是没有看到人家捡垃圾、修栏杆的时候。再说,他们(志愿者)年纪都大了,自然不能(向他们)提太多要求,人家愿意为社区服务就不错了……不像那些只提要求、不做事的人(刘女士等)。”
以上,常书记对刘女士等人的问责做了一一回应,同时又暗暗数落后者的两面性:即言语上的公共参与,行动上的有己无人。
3. 刘女士一方的行动
的确,一边是刘女士等人指摘居委会、业委会及老年志愿者团队“能不配位”;另一方是常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中青年业主群才是一个空谈大于行动的“舆论场”。“他们(刘女士等人)虽然在虚拟世界‘声势浩大’,但等到要付出时间、精力的时候,却表现不出积极性和建设性,远不如他们嘴里说的这些‘吃粮不管事’的老年志愿者。”
为了对常书记的言辞做出实际的反击,刘女士开始集合几位热心群友,一有时间便在小区内巡查:车库前缺少凸面镜、弯道入口有碍婴儿车通行、绿植遮挡底层住户采光等问题都是他们首先发现并尝试解决的。与此同时,牵涉到她关心的安全、卫生事宜,她号召群里的“拍客”抓拍外来可疑人员、高空抛物者和不文明养犬者的现行视图,以通告居委会、物业公司及其他社区居民,用扮演“反面角色”的方式辅助监管。一段时间后,这些久未解决的疑难问题果然有明显改善。相较于体力有限的老年志愿者,刘女士等人的巡查自然有效得多;但老年志愿团队在楼组管理,特别是在关爱孤寡老人、困难群体方面,还是获得了不少赞誉。从这个意义上讲,刘女士与志愿者虽然不断地责怪彼此,但实质上他们在不同的关注点上形成了自然的分工。
只是,双方均未意识到这一点:刘女士一方仍然称常书记为“不合格的大家长”,他们毫无讳言,甚至略带吹毛求疵的监督恰是想弥补“大家长”的疏漏,但这种另类的贡献从未得到常书记一方的感恩;常书记等人也视刘女士等人为“只顾小家的利己主义者”,认为这些中青年业主体谅不到“当家人”必须上下联通、关照全局的难处。实际上,无论是刘女士这类“小家庭的捍卫者”还是常书记、张主任等“顾全局的大家长”,都心念于“家”并各自诠释着“家”的多重涵义。这是一种超越理性计算、权力布局、组织策略的最基底、最直接的感性反应,也似是暗含着双方分歧的一层潜在逻辑。
四、“家”的释义分歧:两方对峙的潜在逻辑
社区内的博弈与矛盾多源于制度设计与现实情况的差距,这是已有研究常见的解释方向。确实,在“新家园”“常—刘”两方相互争辩的议题中,组建业委会的官方要求与社区人员复杂构成之间的矛盾、工程项目建设流程的规定与现实操作的可行性之间的龃龉、志愿者队伍的职责规范与参与者实际身体条件之间的相悖……以上细节均反映出,一些客观的隔阂助推着误解与争执的扩大。然而除却这些,还存在某种无形而主观的要素引人深思:无论哪一方的受访者都在有意无意地运用“家”的语汇和隐喻来苛责对方、开脱自己。但细想之下,他们言谈中的“家”又并非同义;相反,“常—刘”二人对它的描述和为它冠上的修饰语充满着分歧。
吴小英曾对当前学界之于“家”的界定做了几重归纳。在她看来,这些“重返传统”的界定包含着三类转向,即历史转向、理论转向、工具性转向。其中,三类转向其实不乏重合之处。单从“一体本位”来讲,它既是回溯以儒教传统、家庭伦理为历史性意味的关怀,又是打破西方核心家庭预设的本土化尝试,还是以“将心比心”来巩固“家—国”联结的方案。总之,将“家”作为方法,在当前同时追求普遍化或特殊化的研究旨趣上,往往被认为能够帮助我们透视中国社会的结构和人情往来的特质。在有关社区的研究中,同样有学者认为,把“家”带进社区,用“家”的“温度”暖化“陌生人”的冷漠、缓和邻里的纠葛、构建居民的团结,不失为一种从传统文化宝藏中发掘解决现代治理问题的要诀。除了这三类转向将“家”界定为某种文明符码之外,它或许还意味着其他多元且多变的观念与实践。这些观念与实践是每个个体在自身愿景抑或在摸爬滚打中探索出的适应现实生活的方略,而不再只是符号化或隐喻化的联想。由此可以看出,对“家”的解读大致可有两个方向,而这两个相悖的方向恰恰是“常—刘”二人借由其各自的直观体验、感性认知、价值判断产生逻辑分异的原点。
(一)织造“大家庭”的样板与想象
如果说有关“一体本位”的界定代表了中国传统的家庭伦常,那么在西方古典学人那里,和谐有序的“家”同样是维护旧有体制、支撑家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的道德标杆和统辖用具。这样的“家”更多的是一种空泛化的意象或是一个倡导性的口号,而鲜有关乎“家庭自身的探问”,更缺乏个体出于其自主意愿对家庭的反思与诉求。从孔德(Auguste Comte)、勒普莱(Frédéric Le Play)等旧时文人的畅想中,“家”是“父权—子女”构建而成的紧密共同体:其中,前者为核心、后者为继替;人伦情感为联结、纲常礼义为守则。在大家庭面临解体的工业社会,为了持续发挥“家”原有的黏合与稳定作用,勒普莱试图推举“主干家庭”(Famille Souche)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以确保“家”的固有礼俗不会被传统的淡弱所湮没。如此这般,西方老一辈的家庭研究者从未舍弃对“家”的历史性、概念性、工具性的设定,直到20世纪60年代之后,类似设定才开始转变。
然而无论如何,抽象化、符码化、理想化的“家”是各个文明和各个时代难以遗忘的情感印记与神圣图腾。直至今日,它依然深藏在中国人的人情往来和行事判断的“潜意识”中,左右着小到关系、大到系统的运作思路。此处提及的“人情”,一方面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家人之情推而广之之后,在原本陌生的地缘人群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理解的状态,也是治理者由上至下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来维持辖区和谐的策略;另一方面,拟家的叙事又夹杂在上级部门与基层组织的博弈中,正如那些最基层的管理者时常以“大家庭”的象征来展现扶老携幼、温暖感人的邻里之情和符合美好家庭生活预判的图景一样,它既可应对“上面”施加的压力,又可抚平“下面”出现的不合。就此来讲,常书记等工作人员正是以这两种思路来织造和借用他们口中的“家”。
如前述,作为密集且复杂的居民区,“新家园”初期的管理难度极大。于是,常书记与旧时文人不谋而合,立刻想到了“家”的统合和号召作用。此后,她与其他工作人员在每期联席会议时,都会不时将营造“大家庭”的理念与业委会和老年志愿者分享,而这恰与后两者脑海中的团结有序、邻里相亲的画面一拍即合。就像张主任所言:“只要每个居民同德一心,像‘亲人’一般推己及人、互相帮扶,社区便能不断向好。”在凝合人心方面,业委会和老年志愿者的楼组工作无疑助力了“家”的一体化与神圣化,甚至后来在无需居委会动员的情况下,一些模范楼组仍能营造出从外人看来互尊互爱的“大家庭”样板。
但同时,这种“大家庭”又是一种顺应检查要求的共同体。“上面规定的社区建设标准要有这些‘暖心’的配备”,常书记每逢有人参观,便会展示那些装修一新或有心布局的空间。然而走在“新家园”绿植丰茂的小径和园林中,只见一排排色彩艳丽的儿童彩绘墙和一团团可爱灵动的花草试种区,却未听到儿童的欢声笑语,也未看到孩子与家长在此嬉戏游玩的身影;在居委会对面开设的颇具规模又装潢温馨的老年人活动室,虽然品茶小屋、手工作坊、电影展厅一应俱全,但整个室内空空如也;为了增添一点人气,社区工作人员将此前的一些亲子活动合照贴在墙上,它们见证的欢声笑语如今也只剩斑驳泛黄的图影。总之,即便“家”的象征和隐喻处处皆在,但唯独不见具象、鲜活、实体的“家人”畅享其间。
同样尴尬的是,刘女士等受访业主随后再次带领我们查看居委会此前未向我们展示的角落,这时见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路面坑洼、泥泞,不便老人出行;陈旧的第一批摄像头和门禁系统早已报废;楼组墙面布满涂鸦、刷满广告;顶层住户屋内天花板渗水剥落;充电桩不时发生故障;底层草坪中零星散落着从高处抛下的外卖垃圾……瞬间,那些“暖心配备”与光鲜外景被这些遮遮掩掩的一隅打回原形。“我们不需要外面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新家园’,我们只要我们每个人的小家能过上安全、卫生、清静、有人味的日子……”与常书记所思所言相左,刘女士一方诉说了另一种“家”的概念,它卸下了“人情”“和美”的包装,也解构了以“宏大”为叙事、以“展示”为功能的语词,换之以朴素且现实的内涵来凸显其满足个人需求的实质。由此,“大家庭”的样板与想象开始面对来自“小家庭”的质疑与挑战。
(二)保卫“小家庭”的实践与边界
如果说常书记表述中的“家”似是一种工具化、假设性的管理“抓手”和宣传“品牌”,那么刘女士等人心目中的“家”则更像诉诸个人利益、自主意愿和多元选择的现实“存在”。后者与当今家庭研究者的界定十分契合。这些学者不同于古典时代的文人,不再臆想“家”的静态感与有序性,而是在社会变迁中贴近常人的经验,发掘其表达自我需求和私人情感的特征。并且,就像刘女士等人质疑常、张二人主张的“‘小家’服务于‘大家’”的理念一样,时下的一些家庭研究者同样会反思旧时先人的观点,认为简单地从制度规范、习俗伦理、社会价值、系统构成来理解“家”的内涵容易忽略每个具体家庭及其成员的独特性。他们因而提出,现代个体所渴望构建的“家”越来越少地关乎“宏大愿景”,而更多地出自切身实践和主观诉求。它是互有边界又时而彼此帮扶的微观单位与关系实体,而无意于作为一种臆想的概念消融于抽象的“体系”中。
正像上述列举的几项双方的争议,虽然在听取常书记等人的解释后,不免感到刘女士一方的某些指责有所偏颇且过于多疑,但倘若理解后者对“家”的不同解读,则能领会他们的表达中时刻抒发着以行动塑造和保卫“小家庭”的逻辑。恰是基于此逻辑,他们才会要求对业委会成立流程、工程项目招标程序、公共经费使用情况、志愿者任务清单拥有知情权,才会对社区的安全隐患、设施故障、人居环境保持更高的警惕心,才会无意配合居委会和业委会提出的“社区是‘大家’、人人为了它”的号召。
回想最初,刘女士确是为维护个体家庭迈出了与常书记争持的第一步。此时,她本能地担忧着“小家庭”的安危,无心听取常书记、张主任来讲述“大家庭”应有的“一体”感与“人情”观。在她看来,“家”就是为她与家人遮风挡雨的庇护所,就是充斥着柴米油盐、酸甜苦辣的生活域,还是能够维护和体现她们个人尊严的自留地——这些都无所谓温馨友爱的合影和高端大气的设施,更无必要演绎出亲如手足的“家园”情谊。刘女士所界定的“家”是私人的而非整体的、是具象的而非抽象的、是现实的而非遐想的、是边界清晰而非含混其词的、是不避讳争持的而非只讲求和睦的概念。而这些界定刚好就是现代“个体家庭”恰切的映照。此类家庭已不再是集体的回眸,也不再是宏大叙事的砖瓦,更不是服务于管理的符码;它实为人们亲手建造且极力护卫的家人、财物、空间、权利、情感的集合。从这个意义上讲,此处的“家”就不再从属于个人无法感知和体验的制度规约或价值理念。正是鉴于这一实体化和经验性的界定,刘女士等人才将居委会、业委会所奉行的“大家庭”观视为格格不入的认知。他们不时的抗议和纠错,正是在彰显与私人边界和生活实践密切相关的“家”的另一层意涵。
再进一步讲,如此分化的会意还让人不禁联系到双方阵营的不同特质,及其促使二者选择某一意涵的动机。一方面,常书记等人看似“一家之主”,但实则盛名难副。他们须将少数的人力与精力重点投入装点门面和“向上社交”中——如按照统一规划的管理方案与物资配备复刻标准化的人居模板,却在社区工作的“主”导角色中未被充分赋能,也少有余力周到如“家长”般地关照所有住户的多样诉求与各色想法。这种力不能及、身不由己的位置令常、张一方只得拣选抽象叙事的策略,以“家”的情感符号与温暖意蕴掩饰自身“做不得主”又必须息事宁人的尴尬处境。然而,如此手法未能逃过刘女士等人的洞察,因为后者对“家”的理解来自“当家”的自主性与“护家”的切身感。恰是这种鲜活的体验与实际的操持令他们自然产生了对以上释义的质疑,也形成了其对家庭样态之具象而微观的界说。另一方面,居委会—业委会—志愿者与中青年业主群在两种诠解间的自动选边又凸显出两个不同世代的区隔。以张主任为代表的耳顺长者均是从支床迭屋的老旧街区共同动迁至此。他们大多熟悉集体化、单位制下的生活样态。所以,邻里之间“一家亲”般的互助与友爱,虽然如今更像理想而空泛的倡导,但在他们看来则是实践已久的相处经验与交往伦理。当常书记用“社区大家庭”的提议来引介其治理理念时,这些经验与伦理便作为老辈人留恋的记忆在他们中间发挥出凝聚人心的效用。然而,对刘女士等中青年购房户来说,拥挤的居室、狭窄的楼道、共用的厨卫都是不曾见证过的图景,更无从摸索在如此局促的空间里怎样与人笙磬同音。相比之下,他们更习惯于公寓邻舍互不相扰、各安生业的“个体家庭”模式。为此,“小家优先论”及与之相应的对“家”的实体化、具身化的解意就更易被这代人共享。鉴于从体验到观念的分异,再从叙事到落实的考量,两代人在有关“家”的两重释义上各自产生了“先—后”与“轻—重”的排序,这再使各执己见的双方在站位有别、代际割裂的助推下更加意欲划清与对方的边界。
(三)释义分歧内部隐藏的行动交集
1.“大家长”的由大见小
“不合格的大家长”早已成为刘女士等人称呼常书记的口头禅。他们认为,常书记一方只关注“家”作为管理用具的面向,而无视“家”作为个人需求的内核。
然而实际上,除了老年志愿者团队之外,不乏其他居民对居委会和业委会交口称赞。这些居民以独居老人、困难住户为主,大多长期受到社区的关照。一位无儿无女的孤老讲述,在她不慎骨折、行动不便时,常书记曾派工作人员上门帮她做饭,还因她无法出门采购,送来蔬菜米面;另有身患急症的老两口回忆,一次雨天他们的轮椅卡在泥泞的洼地,还是偶遇的常书记和张主任亲自帮忙将轮椅推到路边。除此之外,鉴于社区60岁以上的老人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一方面,为了方便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就餐,常书记主持联席会议,将建造社区老年食堂提上议事日程,与业委会、物业公司及居民代表商量个中细节,并准备申报上级部门;另一方面,得知一些慢性病人的家属需要定期出行配药,居委会又想办法联系社区医生,将这些病患的配药单和医保卡收集起来,一并交由社区卫生站,再请医生于特定时间携药来访,提供社区领药的常规服务;针对邻里纠纷和家庭内部矛盾,居委会办公楼还开辟了一块私密空间,聘请律师,每周周末义务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以上常书记的行动及第三方的陈述,令“不合格的大家长”一词显得并不恰切。虽然刘女士口中的常书记擅用“家”的引申意涵以柔化管理的实质,但透过这些居民的言谈可见,面对“小家庭”形形色色的需求,她并非全然“抓大放小”“重表轻里”,而仍会将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为急需救助的部分住家托底。就此来讲,以常书记为代表的管理者对“家”应有多重层次的诠释:首先,“家”是把来自全城各地、背景复杂的居民聚合起来的“通用语”。它所暗示的亲情、伦理与牵绊,有助于唤起心性各异的群体达成主体间的情感共识。其次,“家”在历史与官方的语境下又是向集体乃至国家的延展,所以“有家才有国”的同构观引领着管理者的想象,使其用“先安家,再定邦”的逻辑链条指挥着管理的实践。在这里,“家”依然是一种旗帜。而在最后,“家”还是每个具体个体傍身的生活场域,它牵系着其中的人和物,也关涉着每个居民的生存处境——这一点与刘女士的理解其实大同小异。只是,常书记的“由大见小”仅能照顾到极其少数的“小家庭”,难以面面俱到地回应两千多个住户事无巨细的要求,因而她仍须依托“家”的通用性、符号性和工具性来遵从上面的安排、权衡下面的利益。
2.“小家庭”的因小见大
同样,在常书记一方的表述中,刘女士等人又被视为“只顾小家的利己主义者”:他们质询和苛责居委会、业委会、志愿者的公义之心;以捍卫“自家”的清静为由,阻挠其他业主开通西门车道的决议;不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不了解困难家庭的生活境况,也不体谅老年工作人员“顾大局”的立场。的确,刘女士的几番严词不乏信息误差和感情用事,但细问之下,她与群友也并非有己无人、缺乏公心。
当刘女士发现车库外转弯处极易发生车辆碰撞时,她联络了几位群内业主做了精细的测量,最终协助物业在恰当的位置安装了凸面镜,拓宽了进出司机的视野;由于观察到西门出入口仅留有一处S型弯道,给老人轮椅、婴儿车、大件行李箱的行进造成不便,刘女士一边在议事会上提议拆除弯道,一边与其他业主商议设计改造方案;针对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等行为,她在群内发起“随手拍”行动,用曝光的方式力图减少此类行为对居民安全和居住环境的危害……
从这些例据可见,至少就刘女士本人而言,常书记的指称同样带有偏见。作为“新家园”的“影子业委会主任”,刘女士俨然已超越了“小家庭”的视野,并与常、张二人殊途同归地迈向了对社区生活和其他家庭的关切。但是,她对“家”的诠释依然与常书记一方相异:她是从现实视角的“家”出发,落脚于琐碎细致的日常困扰,再以“推己及人”的方式检视和揣摩更多住户的需要,通过对社区管理的监督和改善,自然而然地将诸多“小家庭”联合构建为求同存异又共守秩序的现代“家园”。
暂且抛开那些惯常的权力拉锯及其制度与组织上的起因,“常—刘”双方之间看似紧扣财物收益、选举流程、人员定性、职权范围的争执,实则暗藏着她们由不同站位而生成的两种表意与认知分歧:即如前所述的对“家”作为符号还是作为实体、作为大局还是作为小节、作为叙事质料还是作为切身体验的诸多异议,以及从这些异议推演出的彼此相左的逻辑取向。然而,尽管他们“因小见大”与“由大见小”的取向截然相悖,但因此产生了两种看似彼此对立、实则走向交集的行动,却出乎意料地产生出二者还未察觉的“既顾小家,又见大家”的潜在共识。如今,类似于“新家园”的社区矛盾越发成为现代城市的治理难题,除却从外部规程和策略上来协调各方关系之外,解析他们对“家”分合并存的诠释或可成为厘清其中源起、化解其中心结的另一条路径。
五、由“家”出发:争持的另一疏解理路
透视“新家园”个案的始末,从发现争持之初,到至今难解的纷扰,其实“家”的释义分歧一直暗暗充斥着“常—刘”双方唇枪舌剑的整个过程。
无论是刘女士对常书记带有嘲讽口吻的“大家长”之称,还是常书记等人努力营造的“家园”式的人居环境,抑或群内中青年业主们用“自家‘钱包’”来做借喻的维修基金,以及自诩为“老管家”的张主任对人情和秩序的注重……这些有意或无意的表述与举动均默示着他们不谋而合地在用“家”的思维惯性来看待如今这个早已由陌生人组成的现代化“共同体”。那么,透过这场争持发生的情节便可发掘:其中深含着一层围绕“家”而展开的意义的“争夺战”——它是其中不易显露却无处不在的引线。一方面,不同主体对它的不同界定引发了后续不断激涨的误会;另一方面,带着不同的理解对它加以关切与维护,又会产生具有交叉性的行动。可见,“家”作为内含多元释义的概念,左右着社区内部管理者、协管者、居住者、监督者相互龃龉却又潜在合作的意向与举措。
如果说20世纪中后期以来的学者在尼采的诠释性认识论的启发下,纷纷将语汇用于解读现象和事件的意涵,并以此作为重构交往范式的要旨,那么在此处,捋清“家”的复杂语义与适用外延或可发掘一条另类理路来回溯争持的缘由、摸索其化解的方式。而这又需要将语汇使用的主体放置在其身份定位与“经验框架”中进行领会。
就常书记而言,作为街道下派的管理者,其身份和经验首先致力且受限于对辖区的整体把控。基于这样的行动指向,寻求构建一种宏大、抽象的叙事便有益于大事化小地协调辖区内部繁杂的人员关系。于是,隐含同心一体、亲密友爱的“家”便成为此叙事的基本用语。虽然它仅能以符号的样态,在居民当中引入与其“所指”(signified)相关的遐想,但正是这一功能可唤起“陌生人”社会以情谊化矛盾的心理。张主任等协管者与诸多老年人的呼应恰恰证明,虚拟的语言表述、概念释义确实促成了现实团结的构建。在这里,“家”及与其理想化语义相关的短语——“家园感”“大家庭”“一家亲”——一并变为集体情感的呼唤,以此将那些对“家”有同样理解的人群整合起来,构成一方阵营。有别于此,刘女士等人身居“新家园”之中,又曾遭遇财产损失、生活不便、家人受扰的实际问题,所以他们述说的“家”关联着凌杂米盐、精打细算和诸多困顿,难以用以上笼统的短语来做一简化,而需要落实在每件由个体参与的家庭事务和每次由家庭源起的个体诉求上。从这些经验出发,他们对“家”的诠释就变得既微观琐碎又界限明晰,投射出丝丝入扣的生活场景与日积月累的不满处境。因而,当刘女士把这一释义与业主权益一同来讲述时,立刻便能激起另一群人的共鸣——他们均认同“家”指涉其人、事、物的具象性与实质性,而无感于常书记口中的“家园”童话。再加之以上提及的位置与代际的区隔,从释义解读到理念建构的分歧便在现实中拉远了双方立场上的距离。
然而在由理念到行动的转化过程中,“家”的符码又推进了某种默契的生成。一方面,其织造的温馨寓意和互助想象不仅被常书记取用,还启发了刘女士等人的共情。由此,后者不再只执着于各自“小家庭”的发声,而开始为并不相识的邻里考量,用整体性的视角巡查和捡拾“大家庭”的那些被忽略的角落。另一方面,刘女士一方着力围绕“家”的复杂情境而积极地表达与倾诉不满,但这些声音也在提醒常书记等人,在抽象叙事的同时要下沉到具体的“小家庭”中,尤其要去体察个别困难群体的吃穿用度与不便之处。可见,两方虽在概念的解读上各有所持、偏重不一,但都在相互竞争中为社区生活的改善而努力。因此,当“家”的多重释义并存且交融的时候,它不仅是争执的起点,还可变为保留异议但暗生协作的重要语素。或许,社区争持这一被长期讨论却持续存在的议题便可在对“家”之多重释义的理解和沟通中添加一条委婉却又深切的疏解之路。
更进一步讲,当前,有关“家”的探讨热度不减。这似已成为中国家庭研究本土化的关节点:在理论层面,通过寻根式的考证来展现“家”文化的独特性;在实践层面,借由对“家”的呼唤重塑公序良俗和和谐理念。而除了寻根和重塑之外,“从实际生活出发去理解实际生活”也不啻为另一路线。就像在“新家园”中收获的现实观感与语义反思一般:那种带有情感治理色彩的“大家庭”观与注重维护个体权益的“小家庭”观,都代表国人对“家”之理解的迥异与流变。就此而言,围绕家庭内外的事例来细究不同人群的领悟和行动,从隐喻与实体的双重角度增补其中意涵,并沿着“释义—思维—实践”的脉络找寻分析和解决多元矛盾的具体方略,这或可作为以此次社区争持为例而尝试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的落脚点。
来源:再建巴别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