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神话如何呈现母系社会?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22 06:00 3

摘要:2025年6月,北京大学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Nature杂志联合发表的研究成果,首次以古DNA为核心手段,系统揭示了距今4750年的中国新石器时代傅家遗址存在两个由单一母系构成的氏族墓地。这一发现不仅填补了东亚地区母系社会实证研究的空白,也首次从遗传学层面

2025年6月,北京大学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Nature杂志联合发表的研究成果,首次以古DNA为核心手段,系统揭示了距今4750年的中国新石器时代傅家遗址存在两个由单一母系构成的氏族墓地。这一发现不仅填补了东亚地区母系社会实证研究的空白,也首次从遗传学层面为19世纪巴霍芬提出的“母权先于父权”的理论提供了坚实支持。

在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学术背景下,今日我们推荐重读巴霍芬的《母权论》。在这部开创性著作中,巴霍芬通过对古代吕基亚、埃及及希腊诸民族的神话与法律制度分析,提出母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必要阶段,母亲的血统与继承权曾在多个文明中处于核心地位。虽然这一观点在很长时间内被视为难以证实的文化假说,但今天的遗传学与考古学证据正在重新界定它的学术地位。

巴霍芬

(Johann Jakob Bachofen,1815—1887)

瑞士法学家、人类学家,曾先后在巴塞尔、柏林、巴黎、伦敦和剑桥学习法律和法学史,并担任巴塞尔大学罗马法教授,以及巴塞尔的刑庭法官。主要作品有:《古代墓葬象征符号》(1859)、《母权论》(1861)、《塔娜奎尔的传奇故事》(1870)。

*本文节选自巴霍芬《母权论》导论,标题为编者所拟

文丨巴霍芬

所有关于母权或者涉及到母权现象的记录中,有关吕基亚人(Lycian people)的记录最清楚,也最具价值。根据希罗多德(Herodotus)的记录,吕基亚人不像希腊人一样在给孩子取名时使用父亲的姓氏,而完全采用母亲的姓氏;吕基亚人的家庭谱系完全根据母系(maternal line)来记录,孩子的身份也完全由母亲的身份来决定。大马士革人尼古劳斯(Nicolaus)为我们讲述的情况也证实了希罗多德的记录。尼古劳斯告诉我们,在吕基亚民族中,只有女儿拥有继承权;他还说,这种制度源于吕基亚人的习惯法(common law),即不成文法(unwritten law)——苏格拉底(Socrates)称之为神亲授的法律。所有这些习俗都属于一个基本观念而且是同一个基本观念的外在表现。尽管希罗多德认为这些习俗不过是些偏离了希腊习俗的奇风异俗,但更深入的考察收获的必定是更深刻的洞察。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吕基亚人的这些习俗并非一些杂乱无章的社会现象,而是系统的制度;也并非当时人类一时兴起所致,而是社会必要的组成部分。那些认为这些习俗是不具有任何意义的反常现象的人们,因为明确否认这些习俗曾经受到任何制定法(body of legislation)的影响,他们的观点也失去了最后一丝依据。实际上我们所发现的是与希腊、罗马的父系原则(father principle)并存的一种家庭组织,而对二者所做的比较研究清楚表明,这一家庭组织存在的基础及其后续演变,截然不同于父权制。类似观念存在于其他民族的研究发现也证实了该观点。在埃及只有女儿负有赡养年迈父母义务的法[根据狄奥多罗斯(Diodorus)的记载]与吕基亚人只有女儿享有继承权的现象如出一辙。而根据斯特拉波的记录,坎塔布里人(Cantabri)的姐妹为兄弟提供嫁妆的习俗所反映的也是与吕基亚人相似的基本观念。

位于小亚细亚(今土耳其)古代城市安提费洛斯(现为卡斯)的吕基亚人陵墓

上文列举的种种记录汇集在一起形成的画面只有一个,引向的结论也只有一个,即母权现象并不仅限于哪个民族,而是标志着一个人类文化发展阶段。鉴于人性具有一些普遍特征和共通性,因此我们不能说只有某些民族的家庭(ethnic family)经历了该文化发展阶段。而且相应地,我们无须过多关注出现在不同民族的个体现象之间的相似性,而必须更多关注出现在这些民族的一些基本观念的同一性。波里比阿(Polybius)的作品对埃佩泽菲利亚的洛克里斯人(Epizephyrian Locrians)中上百个高贵世家母权制家庭谱系的描述,告诉了我们另外两方面的事实,而这另外两方面的事实也在我们进一步的探究中得到证实,即:(1)母权属于父权制体系(patriarchal system)出现前的文化阶段;(2)随着父系体系(paternal system)的兴起和发展,母权才逐渐衰落。母权制形式主要在希腊古典时期前(pre-Hellenic)的古代希腊民族中实行,是这一远古时期希腊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母权制形式在希腊文化上留下的烙印,并不逊于后来的父权制形式。

我们根据观察到的现象推导出的原理,得到了研究过程中获得的大量资料的印证。从洛克里斯人到列列该斯人(Leleges)、卡里亚人(Carians)、埃托利亚人(Aetolians)、佩拉斯吉人(Pelasgians)、考寇涅斯人(Caucones)、阿卡迪亚人(Arcadians)、埃利斯人(Epeians),以及米尼埃伊人(Minyae),再到塔福斯人(Teleboeans),这些古老民族为我们一一呈现了关于母权和母权文化的多姿多彩的画面。不论这些民族中的人们肤色差别多大,他们的女性身份所代表的尊贵地位都令古人惊诧不已。女性拥有的尊贵地位赋予了这些民族一种与希腊古典文化(Hellenic culture)反差鲜明的高贵性。从这些民族中我们观察催生了下述种种的基本观念:赫西俄德的作品《名媛录》(Hesiodic Eoiai and “Catalogues”)中的谱系;女神们与凡身男人结合并和他们生儿育女;对母系财产和母系姓氏的强调;紧密的母系血缘关系——孕育出了“母亲的国度”(mother country)的用语和“祖国”(motherland)的称谓;女人作为祭祀牺牲更为神圣以及弑母属于不可饶恕的罪行。

头戴麦穗的是希腊神话中的女神德墨忒尔,司职农业、谷物和丰收

在巴霍芬看来,“地母神”德墨忒尔是母权制的典型形象

在本段导论部分——我们在这一部分关注的不是某一具体资料而是具有普遍性的观念,我们必须强调神话传统对于所要展开的讨论的重要性。由于母权在这些希腊最早期民族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我们可以期待,这一体系在神话中会得到反映,也因此神话这种最古老的传统将成为我们了解母权制度(matriarchal institutions)的一个重要途径。而现在,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是:我们应该赋予这种最古老的人类传统怎样的重要性?我们又可以如何使用这些神话呈现给我们的证据?下面,我们先从吕基亚的神话故事中举一个例子来回答这两个问题。

根据母系确定继承权的做法不仅记录在了希罗多德的纯历史著作中,也得到有关吕基亚王国国王们的神话故事的印证。有权继承吕基亚国王萨耳珀冬(Sarpedon)王位的不是他的儿子们,而是他的女儿拉俄达弥亚(Laodamia)。拉俄达弥亚后来又将王位传给了她的儿子,而她儿子的叔叔们则被排除在王位继承权之外。欧斯塔修斯(Eustathius)记录下来的关于吕基亚的一则故事,赋予了这一基于母系的继承体系一种象征性表达,揭示了存在于吕基亚人群交生活背后的母权的基本观念。如果希罗多德和尼古劳斯的作品没能保存下来,那些持主流观点的人便会否定欧斯塔修斯所讲故事的真实性,因为他们会认为他所讲的故事得不到更早时期史料——更不用说同时期史料——的支持;他们会争论说,故事的神秘性说明某个愚蠢的神话讲述者或神话作者杜撰了该故事。他们并不会说,神话围绕历史事实而形成,如贝壳的形成一样,相反地,他们只会说,人们从神话中提取了历史事实。他们会将欧斯塔修斯所讲的故事当作一无是处的垃圾丢到废弃堆;在他们看来,这种垃圾越堆越大,即代表对他们所谓“批判式”对待神话的破坏在不断增加。不过,我们比较神话与历史记录就会发现,他们的方法论是完全错误的。神话传统已经得到了确定的历史事实的证实,这样的神话传统是对人类远古时期历史的真实和独立的记录,而这一记录中没有人为杜撰的成分。也因此,吕基亚国王优先选择拉俄达弥亚而非她的兄弟们继承王位的事实,必须被当作可以充分证明母权曾经在吕基亚盛行的证据。

萨尔珀冬陶瓶(局部)

尽管母权制体系(matriarchal system)的某一特征在神话传统与历史记录中的相似性并不总是来自同一个民族,但母权制体系具有的所有特征几乎无一例外地都能以这种方式记录下来。事实上,我们在神话传统与历史记录中甚至能找到反映母权制文化整体面貌的这种相似性,原因在于,母权在某些地方至少是部分地得以保存到离我们相对较近的时期。神话传统与严格的历史传统都为我们描绘了相似的母权制画面。古代神话与较晚时期出现的作品之间存在的惊人一致,使我们差点儿忘了二者所间隔的时间之长。这种一致或相似性证明了神话传统的价值,也证明今天的学者们所持的观点经不起推敲,站不住脚。恰恰就人类历史最重要的方面即古代观念与制度方面的知识而言,对史前时代与有史时代继续进行牵强的区分,已经毫无道理了。

现在,我们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神话传统可以被看作是对远古时代人类生活的忠实反映。神话是人类最原初思维的体现,是对远古时代最直接的写照,因此,神话也是了解历史高度可靠的材料。

胜利女神雕像(约公元前200—190年)

现藏于巴黎卢浮宫

欧斯塔修斯称,在吕基亚,是拉俄达弥亚而不是她的兄弟们继承王位,这种做法与希腊人的观念大相径庭。他做出这一评论的时间离我们的时代更近一些,因此也就更加值得我们关注了。这位博学的拜占庭人和现代批评家们不一样,他并没有因为发现这一传统反常而质疑它,更不用说去窜改对这一传统的记录了。即便他记录这一传统的时间较晚,但他对所记录的对象不做评判,反而坦然面对;这样的记录方式虽然常常被指责为轻率的照搬,却最好地保证了他的记录作为历史证明材料的可靠性。我们发现,所有书写类最早期历史的古人,在保护与传承传统时,表现出了同样的忠诚,这种忠诚渗透到了细微处;我们发现,他们都同样不愿意擅自窜改原初时代所残留下来的星星点点。正是得益于这种对待历史的态度,我们才有一定程度地了解人类最远古时代基本特征的可能性,才有可能将人类的想法溯源到开天辟地之时。这样的作者越少使用批判和主观的方法,他就越值得信赖,他所记录的历史也就越不容易歪曲事实。

〔意〕桑德罗·波提切利《春》(Allegory of Spring)(1481—1482)

现藏于意大利佛罗伦萨乌菲齐美术馆

中心人物是身着盛装的美神维纳斯

还有一个原因可以解释神话所呈现的母权为什么是真实的。神话里的观念与后来社会流行的观念之间的差别如此巨大,以至于我们可以说,人类不可能在后来的观念盛行的时代虚构出母权制(matriarchy)的种种现象。母权制这一旧制度对父权制时期的人类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谜,因此其中的任何一部分对他们来说都可能是难以想象的。以希腊人的思维不可能构想出拉俄达弥亚拥有优先继承王位权力的做法,因为这与希腊的做法完全背道而驰,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已汇入所有古代民族史前历史长河之中的、母权制形式所残留下来的大量蛛丝马迹——雅典和罗马这两个父系(paternity)的坚定拥护者也不例外。任何历史阶段的思维和文献总是无意识地遵循该历史阶段生命形态的规律;而这种规律的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在纷繁的旧时代特征上留下新烙印往往成为自然趋势。

母权制传统也不能摆脱该历史命运。我们在探究中会遇到一些令人无比诧异的现象,这些现象或者因新观念影响了旧时代遗留下来的观念而产生;或者是因人性的弱点而产生——人性的弱点致使某些作者从自身的文化角度出发,用个人能理解之事来替换个人所不能理解之事。旧时代的特征被新时代的特征所覆盖,母权制时代的一些重要人物以符合新时代精神的方式被呈现给了新时代,他们身上不好的方面被轻描淡写或者被美化;旧时代的制度、态度、动机与激情被新时代用新的视角予以重新评价。新旧同时出现的情况并不少见;或者,同一事实或同一人物有两个不同的版本,一个是旧时代的产物,一个则是新时代的创造;又或者,一个是无辜的,一个却是有罪的;再或者,一个无比高贵与威严,一个却是令人恐惧之物与翻案诗的对象。其他一些情况下,母亲让道给了父亲,姐妹让道给了兄弟,原本属于母亲或姐妹的位子,现在由父亲或兄弟取而代之,或者两者交替出现;之前的女性名字也因此被改成了男性名字。一言以蔽之,母系观念向随后出现的父权制理论的要求屈服了。

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浮雕,一个女人正把她的长袍放进一个箱子里

因此,后世在书写和记录更早的人类社会时,完全不是本着旧的、已消失文化的精神,而是试图用自身所处时代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与他们的时代格格不入的观念和事实。这种情况常常能确保流传下来的神话故事关于母权制时代的点滴信息的真实性,使它们成为可靠、有力的证据。不过,受到后世的影响而发生变化了的神话故事,就更具有启发意义了。因为变化往往产生自新观念无意识的作用,而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产生自新观念对旧观念有意的敌视,所以神话故事在其变化过程中成为对一个民族不同发展阶段的鲜活的表达,而且对善于观察的人来说,发生变化了的神话故事还忠实地反映了该民族生活所经历的所有发展阶段。

描绘亚马逊女战士的石棺(公元2世纪中期)

现藏于卡比托利欧博物馆

我希望,我上文所阐述的几个方面可以说明,我在下文中用神话传统作为论证材料是合理的。但是,如此使用神话传统所结出的果实之丰硕,只有在随后细致翔实的研究讨论中才能体会到。我们的现代历史学家们太过执着于某个时代的史实、重要人物和制度,所以他们在有史时代和神话时代之间做了泾渭分明的划分,也使所谓神话时代变得极不合理的漫长。依照他们这样的方法,我们不可能深入、透彻地了解远古时代。所有历史制度都基于之前时代所形成的制度:我们在人类历史中找不到一个个起点,只有进程;一切原因同时也是结果。科学真知不能只简单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还必须探索“自何处来”以及“往何处去”的问题。只有当知识本身包含了起源、演变与最终结果,知识才转化为领悟力。

傅家遗址发掘的大汶口文化墓葬

来源:一品姑苏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