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微短剧改编争议,哇唧唧哇硬刚晋江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6-25 15:23 4

摘要:2025年6月25日,晋江文学城与哇唧唧哇因微短剧《偷偷藏不住之许你》的版权纠纷登上热搜。这场争议不仅关乎一部作品的改编权归属,更折射出微短剧行业高速发展下的版权管理困境、合同条款模糊性以及创作生态的深层矛盾。

2025年6月25日,晋江文学城与哇唧唧哇因微短剧《偷偷藏不住之许你》的版权纠纷登上热搜。这场争议不仅关乎一部作品的改编权归属,更折射出微短剧行业高速发展下的版权管理困境、合同条款模糊性以及创作生态的深层矛盾。

争议的核心在于双方对“网络剧”定义的解读差异。晋江主张2019年原合同约定授权范围为“网络剧”,并明确限定为“通过互联网视频网站公开播放的连续剧”,而2024年补充协议进一步禁止二次改编为微短剧。晋江认为微短剧独立于传统网络剧,需单独授权。

哇唧唧哇反驳根据原合同,“网络剧”定义为“通过互联网视频网站播放的连续剧”,未限定时长,微短剧属于网络剧范畴。其制作的《偷偷藏不住之许你》符合这一定义,未超出授权范围。

这一分歧暴露了行业对“微短剧”法律属性的认知空白。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定义,微短剧单集时长需在10分钟以内,但法律层面尚未明确其是否属于“网络剧”的子类。合同条款的模糊性为争议埋下伏笔。

2024年微短剧市场规模突破505亿元,用户规模达6.62亿,预计2025年将达634亿元。资本涌入推动IP争夺白热化,改编权成为核心资源。

微短剧因制作周期短、成本低,常通过“洗稿”“融梗”快速复制热门IP。AI改写经典剧情、替换关键词等手段规避侵权风险,导致原创作者维权成本高、举证难。

推荐机制以点击率、完播率为导向,导致内容趋向“重生逆袭”“霸道总裁”等固定套路,进一步压缩原创空间。

根据《著作权法》,改编权保护的是“独创性表达”,而非思想或主题。此次争议中,若哇唧唧哇的微短剧与晋江原著存在核心情节雷同,即便合同未明确限制微短剧形式,仍可能因“实质性相似”被追责。

哇唧唧哇以“网络剧”定义覆盖微短剧,本质是规避二次授权成本。此类操作在行业中并非孤例,部分公司通过合同漏洞压缩版权支出,挤压原创者收益空间。

短视频平台依赖流量分成机制,对侵权内容常以“避风港原则”免责。尽管抖音、腾讯等联合发起“原创保护联盟”,但算法推荐仍使侵权内容快速扩散。

多数网文作者签约时缺乏对改编权细分条款的谈判能力。如晋江签约作者李小晗所述,侵权短剧生命周期短,诉讼成本远超收益,维权意愿低下。

明确“网络剧”定义,区分长剧与微短剧授权范围,并约定二次改编的禁止情形。可参考影视行业“版权分层授权”模式,按内容形态划分权利边界。

引入AI比对技术筛查侵权内容,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抖音、快手已试点对重复侵权账号限流封禁。立法层面需界定微短剧的版权属性,探索“独创性表达”的量化标准。司法可参考“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结合行业特点降低维权门槛。

晋江与哇唧唧哇的冲突,既是商业博弈的缩影,也是微短剧行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化过渡的必经之路。随着《网络微短剧行动计划》的推进和平台责任强化,行业需在商业利益与创作伦理间找到平衡点。唯有建立透明、公平的版权生态,才能让“小而美”的微短剧真正承载文化创新的使命。

来源:灵动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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