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20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当事人不服阳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阳新县公安局局长兰山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公安局20余名民警到场旁听。
6月20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当事人不服阳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阳新县公安局局长兰山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县公安局20余名民警到场旁听。
庭审前,阳新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完整证据材料,并同步部署旁听工作,要求民辅警重点关注执法程序合法性、证据标准等核心问题,将庭审转化为“沉浸式”执法实训课堂。
随着法槌敲响,由阳新法院院长刘海军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围绕行政拘留决定的事实依据、程序合规性及法律适用展开调查。公安局就案件办理过程、处罚裁量理由进行详细陈述,针对原告提出的“处罚幅度合理性”“告知程序完整性” 等质疑,逐一出示证据并回应。旁听民辅警近距离观察证据认定、程序瑕疵辨析等司法审查要点,直观认识到规范执法对行政争议化解的关键作用。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在司法程序中构建官民沟通的法治平台,推动行政争议在法律框架内实质性化解,更能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公信力。
下一步,阳新法院将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为抓手,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履职意识和应诉能力,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THE END
文字:杨李君
审稿:吴 琪
核发:王红玲
不失初心,不忘初衷
法治路上,你我同行
来源:阳新县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