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25日,湘潭市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巩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暨深入开展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6月25日湘潭讯(记者 吴佳俊 通讯员 刘志)6月25日,湘潭市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巩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暨深入开展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2021年以来,湘潭检察机关在惩治毒品犯罪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书勤: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禁毒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办案质效、工作机制、综合治理等方面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
一是在提升办案质效上持续发力,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深化对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加大涉毒资产追缴力度。2021年至2024年,共批准逮捕559件645人,逮捕率90.20%;提起公诉765件990人(含上年度积存),起诉率98.21%。
二是在健全完善机制上持续发力,主动破解打击难题。主动深化多部门联系协作,持续完善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案件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凝聚惩治合力。特别针对近几年传统毒品滥用人数持续减少,涉麻精药品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的新毒情,认真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对于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根据是否具有医疗等合法用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等罪名准确定罪处罚。
三是在推进综合治理上持续发力,着力实现打防并举。落实落细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堵塞以寄递方式实施毒品违法犯罪的渠道。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型毒品替代滥用物质风险隐患防控,深挖案件中麻精药品非法流失背后暴露的机制短板、管理漏洞,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从源头上强化重点领域毒品犯罪防治。
四是在禁毒宣传教育上持续发力,积极营造良好声势。紧扣每年的禁毒宣传主题,面向全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群,扎实开展禁毒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展播禁毒宣传公益视频、组织参观禁毒教育基地、集中授课、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宣传车进校园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禁毒意识,筑牢防毒防线,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记者:请问公安机关在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中将采取哪些具体工作举措?
湘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长胜:全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落实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新警务理念、新运行模式、新技术装备、新管理体系“四新”要求,紧紧围绕“创新、主动、规范、协同、精细、务实”的新警务理念,坚持实战导向、问题导向、基层导向、效果导向,落实落细禁毒工作“打防管控宣建”各项措施,确保做到毒情管得住、打得掉、不反弹。
一是重拳出击“打”。深化“清源断流”“湘鄂猎枭”专项行动,紧盯毒品制造、走私、贩运、滥用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清源与断流并重、查缉与管控并举、减少供应与萎缩消费并抓,不断扩大缉毒执法战果。扎实推进区域会战,通过情侦深度融合实现“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强化全链条打击,确保对毒品违法犯罪“打深、打透、打彻底”。
二是聚焦风险“防”。健全基础防范机制,落实涉毒隐患常态排查、源头治理和涉毒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措施。深化“清隐”行动,强化重点场所日常排查、突击检查、犯罪嫌疑人员“重嫌必查”、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吸毒筛查。完善药物维持治疗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自愿戒治等戒毒措施衔接机制,严防发生涉毒肇事肇祸案事件。
三是严格规范“管”。对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的要求,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全力实现吸毒人员“减存量、控增量”目标。建立健全麻精药品全流程追溯体系,严格生产、购买、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监管。
四是紧盯要素“控”。强化涉毒重点要素管控,全面排查可制毒物品重点要素,强化入滇核查,严防非法流失。落实《湖南省非列管物质临时管制试行办法》,依法惩处非列管物质滥用行为,严防严控新型毒品问题蔓延。
五是全面覆盖“宣”。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深入推进禁毒宣传“七进”活动,扎实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等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更有影响力。
六是创新赋能“建”。创新禁毒社会化工作机制,巩固禁毒工作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提升工作效能。大力实施智慧禁毒,务实提升禁毒新质战斗力。持续巩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全力打造禁毒工作示范样板。
记者: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湘潭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
湘潭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长胜:我市2016年制定并实施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失效,我们在参照省禁毒办《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新的《湘潭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新的《奖励办法》由原来的二十六条优化为二十条,主要在奖励对象、举报方式、奖励范围、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金办理程序和发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采用“以战果体现价值”的客观标准,给予每条查证属实的线索5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奖励办法》还注重充分保障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确保不泄露举报人身份、住所等信息资料。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以下途径:
1、拨打110
2、湘潭公安、湘潭禁毒微信、微博
3、湘潭市公安局官网
4、湘潭市禁毒办QQ邮箱692942542@qq.com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发现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时间予以举报,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跟进打击处置并兑现奖励措施。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筑牢禁毒人民战争的钢铁防线,共同建设“无毒湘潭”美好家园。
记者:请介绍一下2021-2024年禁毒人民战争期间,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工作情况及依法履职的典型案例。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毛世清: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中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省法院的指导下、市禁毒委的支持下,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从快从严打击涉毒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市中院每年都被评为全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2021-2024年禁毒人民战争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涉毒犯罪案件1015件,审结1007件,结案率99.21%,并处没收财产、罚金总计757.02万元。其中受理一审案件825件,审结819件,结案率99.27%;受理二审案件190件,审结188件,结案率98.95%。依法对121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11.62%;依法对920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实刑率99.81%,对被告人并处财产刑757.02万元,另对26人并处没收财产;坚持依法严惩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对上述案件中59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2人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缓,形成强大震慑。
在毒品犯罪案件审理中,全市法院坚持整体从严、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区别对待、罚当其罪。如符合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立功情节的,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石某某、宁某等人贩卖毒品罪一案,在一审法院已经从轻处罚的情形下,二审法院综合考虑宁某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上线石某某,有重大立功表现,且宁某的坦白对案件的定案价值很大,其上线、下线之所以能定案主要依据其供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毒品案件定案难的问题较为普遍,毒品案件中被告人如实供述且其供述对定案价值较大的,应当尽量体现政策,在法定范围内尽量从宽处罚。故二审法院在一审法院的基础上再次给予减轻处理。同时,对于毒品犯罪案件中的“零口供”犯罪嫌疑人,如果下线供述、证人证言、行为轨迹、通话记录、银行流水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上述案件中的石某某拒不交待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判处其十五年有期徒刑,又如2023年审结的潘某贩卖毒品案,我院依法对其判处死缓并处没收财产。
来源:红网·红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