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享乐龄!快来看2024年度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数据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26 22:35 4

摘要:老年人口总量。截至202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193万,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8.6%;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2.9%。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抚养比18

一、福建省人口老龄化概况

(一)老年人口总量。截至202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193万,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8.6%;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2.9%。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抚养比18.5%。全省户籍人口数为3961.96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793.48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20.0%;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58.82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4.1%。

图1 2015年-2024年福建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

图2 2015年-2024年福建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

图3 2015年-2024年福建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注:2020年为人口普查数,除2020年外的其他年份为人口抽样调查样本结构推算数)

(二)各市人口老龄化状况。截至2024年末,老龄化程度居全省前三位的是南平市、三明市和宁德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占常住人口的23.3%、22.1%和21.8%。老龄化程度最低的是厦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的12.0%。

图4 2024年福建省各设区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常住人口比重

二、福建省老龄事业发展

(一)法规政策

2024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应当组织开展老年期的健康知识普及、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根据妇女需求提供生理健康指导、心理健康服务”,从法律制度上强化对老年妇女的特殊保护。

2024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从10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全力打造居家有服务、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机制、市场有选择的“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

2024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促进“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培育规模化连锁化服务企业、拓展从业人员培训培养路径、探索“线上线下”融合试点等6条具体措施,满足老年人居家照护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2024年6月,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实施2024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总体人均增幅3%,惠及约245万退休人员。连续三年调整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其中2024年1月、7月分别提高10元,调整后达每人每月170元,惠及566万城乡老年居民。制定出台《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

截至2024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466.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2.36万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8.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9万人,其中,在职102.36万人,离退休人员56.35万人,分别增加0.74万人和2.05万人。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718.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5.64万人,其中,在职1514.16万人,离退休人员204.46万人,分别增加72.21万人和13.43万人。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588.8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07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572.18万人。全省有14422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72.08万人。

图5 2024年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及构成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省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654万户,缴存资金31.4亿元。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开户3.7万户,缴存资金28.6亿元;承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3.3万件,保费收入4.1亿元;承保其他商业保险年金业务覆盖556.2万人,提供风险保障1.38万亿元。

2.医疗保险

2024年4月起,省医保局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退休人员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23.8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009.45万人,比上年增加30.75万人,增长3.1%。其中,在职职工807.20万人,比上年增长2.7%;退休职工202.25万人,比上年增长5.0%。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7970.8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6%。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2814.36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10634.5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4%。

图6 2024年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及构成情况

全省11个统筹地区已双向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开通十种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双向直接结算。2024年,全省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1590.9万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940.7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768.59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172.15万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650.2万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567.36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82.83万人次)。全省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236.6亿元。其中,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91.38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145.22亿元。

福建金融监管局指导全省定制型医疗保险“惠闽保”保险责任升级,2024年承保310余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114万人。

3.长期护理保险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支持晋江、石狮等探索区域特色长期护理保险,2024年全省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共覆盖参保群众227.56万人。

福州市作为第二批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试点城市,2024年,全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91.98万人,享受待遇人数9810人,基金收入26287.80万元,基金支出12570.96万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93家,护理服务人员2107人。

4.基本生活救助

截至2024年末,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5万人,其中老年人1.77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3.24万人,其中老年人15.16万人,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43元。全省城市特困人员0.75万人,其中老年人0.43万人;农村特困人员6.25万人,其中老年人4.59万人。

(三)养老服务体系

1.设施服务供给

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将民政部门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予以统筹保障,2024年,全省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约428亩。省财政厅下达补助资金6.92亿元(其中省发改委争取、安排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4.14亿元),用于支持县级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项目10个,支持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项目11个,新建52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4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等。省住建厅加强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列入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暨城市更新行动的宜居建设工程,要求各地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2024年,20个设市城市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居住区161个,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养老服务设施17个。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积极争取资金,由福州市政府投入1.8亿用于光荣院新院建设。

截至2024年末,全省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1.96万个,其中养老机构1237家,五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595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1.84万个,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5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62所。全省在运营长者食堂(含助餐点)2630个,其中示范性长者食堂1000个。全省各类养老服务床位29.5万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14.1万张、居家社区养老床位15.4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74.5%,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7.18张。

2.福利兜底保障

2024年,省民政厅在全省第一批27个试点县(市、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

截至2024年末,全省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76.3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41.3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4634人。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专业照护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1.5万名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老年人实现应养尽养。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9万张,全省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超过18万人(次)。

3.服务质量监管

2024年4月,省民政厅印发《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2026年),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市场综合检查整治,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场所安全不达标、隐患整治不彻底、设施陈旧维修养护不及时、服务照料不规范等问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省地方标准《长者食堂运营管理和服务规范》研制指导,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统一养老服务流程,明确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4.人才队伍建设

2024年9月,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发改委等11部门出台《福建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实施全员化的分级分类培训、拓展多路径的人才供给渠道等多项举措。2024年10月,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人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6万人,其中养老护理员1.3万人。

2024年,省人社厅持续开展养老服务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全省共有6.08万人次享受家政服务类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其中,养老护理员、老年人照护等养老服务业工种8415人次。全省共有47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共0.99万人次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组织开展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全省共有57家备案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组织1108人次参加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其中1053人次取得该项目证书。

截至2024年底,共70所普通本科及职业院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康养休闲旅游服务、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养老服务专业点160个,在校生近2.4万人。

2024年,省总工会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行业职工队伍素质,依托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职工线上培训平台,开设家庭照护、家政服务人员通识素养、老人照护等培训课程,提供技能水平提升培训2517人次。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供给

2024年6月,省卫健委以“维护听力健康,乐享幸福晚年”为主题,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组织2024年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邵武、蕉城、永安、思明等县(市、区)完成800名60岁以上老人的调查任务。为全省1.2万名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健康评估和服务。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老年心理关爱、老年口腔健康等6大健康促进行动,老年痴呆防治筛查8万人,将老年口腔与营养改善行动覆盖面扩至全省。在福州市第一医院建设省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由省内37家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省安宁疗护专科联盟,构建终末期患者“医院-社区-家庭”三级联动模式。

截至2024年末,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186家,其中设置老年医学科的139家、占比74.7%。全省康复医院20家,康复医疗机构4家,护理院1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站12家。全省组建11259个家庭医生团队,共有28749名家庭医生参与签约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432.44万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为77.4%、77.7%。全省532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为高龄老人等就医不便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累计建立家庭病床9648张,覆盖全省92.9%的县(市、区)。全省217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全省87.6%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医养结合

2024年,省卫健委为全省31.6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康复指导、营养改善指导、心理支持等医养结合服务。遴选具备资质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组成第三方居家医疗服务队伍,提供上门治疗、护理、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46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外的有偿居家医疗服务。组织“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全省开展服务项目39项,累计服务3万余人次。联合省财政厅、人社厅培训医疗护理员近5000名,将医疗护理员列为急需紧缺工种。

截至2024年末,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10家,比上年末增长9.4%;医养结合床位5.8万张,比上年末增长8.3%。158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共2548对,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率99.3%。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开设“无陪护”病区,“无陪护”病区医院增至74家、病区251个。

(五)银发经济

1.老年用品产业

2024年9月,省商务厅等6部门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 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支持家庭适老化消费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500元,最高可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3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5000元。11月9日,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部分政策的公告》(闽商务规〔2024〕9号),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500元,最高可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30%予以补贴”调整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紧急呼叫器、助听器、电子血压仪、电子血糖仪等适老化产品,单笔消费满100元,最高可按照产品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30%予以补贴”。11月15日,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闽商务规〔2024〕10号),优化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力拓展线上电商平台消费渠道,对购买适老化产品取消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100元限制;购买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家装厨卫和适老化补贴产品,均可在每个电商平台再分别享受最高3000元补贴。

省工信厅会同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征集2024年福建省适老化新产品的通知》,确定24款产品为2024年福建省适老化新产品,产品涵盖日用老年用品、智慧康养、康复辅助器械、适老化家居等领域。省工信厅会同省民政厅、卫健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征集推荐6家企业8款产品及服务上报国家工信部、民政部和卫健委。省工信厅促进生产企业加大开发适老化新产品,全省9家企业13款产品入围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2.养老金融

2024年4月,福建金融监管局在金融监督总局系统内率先印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养老金金融、养老产业金融、养老服务金融3方面工作重点和21条措施。2024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等部门,率先全国制定出台《加大养老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福建银发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引导金融要素与“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衔接融合。

2024年,福建金融监管局指导相关保险公司积极承办好“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惠及123.8万名老年人;2024年养老机构责任险为536家次养老机构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9亿元。支持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或债权投资等方式投资我省养老产业项目直接投资金额合计22.5亿元。拓展养老金融资金供给渠道,支持厦门国际银行落地全国首笔养老主题的普通金融债,为加大养老信贷投放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引导省内银行机构创设“敬老贷”“助保贷”等各类养老专属金融产品超30个。截至2024年末,全省(不含厦门)银行业为各类养老产业提供贷款支持61.4亿元,其中对养老机构贷款30.1亿元、较年初增长45.4%。

2024年,全省(不含厦门)共有304户纳税人享受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累计免税2753.3万元;共有215户纳税人享受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3933.6万元;共有73万人次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累计减免个人所得税2.38亿元;共有5.29万人次享受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政策,累计减免个人所得税6677.98万元。

3.银发科技及其他

2024年,省科技厅安排省级财政经费367万元,以高校产学研、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实施有关老龄事业发展的科技计划项目共28项。围绕老年性疾病、心血管病、康复医学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建设福建省老年病重点实验室、福建省中西医结合老年性疾病重点实验室两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联合省卫健委建设3家老年疾病领域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省农业农村厅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加强与乡村建设等政策衔接,推介福建省美丽休闲乡村和美丽休闲农业点55个,推动休闲农业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六)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省住建厅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继续列入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24年省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改造提升居住小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公共交通场站、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等各类无障碍设施240个,打造形成泉州市洛江区等5个衔接畅通、具有示范引领性的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指导各地在公租房保障中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优先配租,全省累计7.2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公租房保障。省残联开展残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24年为包含残疾老年人的9367户残疾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推进军休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共完成改造5个,加装电梯5部。

省交通运输厅推动新建、改(扩)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2024年,全省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12条,新增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56辆,截至2024年末,全省完成公交站适老化改造130个,累计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41条,累计购置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1131辆;全省67个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21个港口客运站、166个城市轨道交通车站、26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设无障碍通道305个、无障碍厕位871个、无障碍停车位461个。

2.老年人社会参与

2024年5月,省老科协会同省卫健委、省老龄办深入南平市浦城县开展“送医药、送科普、送技能、送健康”大型义诊“银龄行动”,包括专家义诊、专技培训、乡医培训、科普讲座、专家座谈会等内容。

2024年9月,省老干部局印发《关于组织引导银发人才助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的工作意见》,发挥全省“银发人才库”1.18万名银发人才作用,深化“五老帮五失”“关爱成长微心愿”等品牌志愿活动。评选第一批143个、第二批129个“八闽银发先锋”。

2024年,省教育厅开展以“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为主题的福建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开幕式,观看直播近43万人次。国家老年大学福建分部、厦门分部完成揭牌工作,承担统筹协调本区域教育系统老年大学建设与发展职能。省委老干部局丰富福建老年教育新媒体电视平台教学内容,累计上线节目1061部7215集,图文220部8372条,点击量超6497万人次。截至2024年末,全省共成立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72所,高校老年大学32所。全省老干部局系统开办县(区)级以上老年大学94所(省校1所、设区市校10所、县校82所),开办老年大学各类分校145所,教学点705个,县级以上老年大学学员13.52万人、培训学员24.68万人次,分校与教学点辐射学员8.08万人。

2024年,省体育局举办全省老年人乒乓球、气排球、地掷球、门球、老年人智力运动会等12场大型交流活动,参加人员4240多人。承办2024年福建平潭第二届全国中老年气排球精英赛,有14支外省队伍参赛。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持杖健走和柔力球(竞技)等4个项目的基层巡回培训班24场次,参训学员1830名。组织可乐球、地掷球、太极拳、健身气功、柔力球(套路)等5个项目省级定点培训班5场次,参训学员565名。

省广电局联合省民政厅、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在全国率先实现重温经典频道在民政部登记在册的养老机构全覆盖,终端数2万多个。

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省发改委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截至2024年底,入驻省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的49个网站中,33个已完成无障碍改造、32个已完成适老化改造。完成“中国福建”客户端小程序关怀模式和我省各地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长者模式开发,推进网上办事大厅门户扩展老年人服务专区。

省交通运输厅推动全省所有地市全部开通“95128”出租汽车约车服务电话,引导网约车平台完善“一键叫车”“代叫”功能,方便老年人打车出行。省广电局推动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和福建IPTV集成播控平台、传输分发平台等单位落实治理电视操作复杂工作,实现电视开机进入全屏直播、无商业广告,解决老年人观看电视操作复杂、开机等待时间长的问题。

省通信管理局印发《福建省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实施适老化服务改造,截至2024年末,全省1215家线下实体营业厅(含合作营业厅)设置无障碍通道、开设爱心专席,为老年人提供“一键接入”人工台席服务865.35万人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接收并转派线下上门服务达7.9万人次。组织全行业开展“数字适老 温‘心’同行”主题活动,全年开展“数字助老爱心帮扶”公益活动3338场,开展“银龄数字课堂”5613场、覆盖8.21万人次,开展惠老专场活动2572场、覆盖超过26.1万人次,开展进社区活动347场,覆盖66个区县。

4.老年人权益保护

省司法厅会同省民政厅组织“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将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公证重点服务对象,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诚信承诺制,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即可申请法律援助;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域通办”机制,方便老年人就近在省域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持续推进公证行业减证便民提速,对老年人申请办理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出证。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优先接待、优先受理,2024年,全省为4283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老年人办理免费公证1083件。

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查处以“补氧神器”“理疗神灯”等各类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共检查相关单位1206户次。全省12315热线平台共接收涉及老年人的食品、保健食品类的投诉举报件1139件,均依法按时办理。

省妇联依托全省妇女维权服务中心(站)、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等平台,做好老龄妇女的信访接待工作,2024年,全省妇联系统办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类的信访事项71件。

5.孝亲敬老社会氛围

省政府办公厅连续第三年开展“尊老爱幼、扶困助残”志愿活动,省领导看望慰问“老、幼、残、困、特”等群体,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敬老月”期间,省老龄办协调省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推送300万条敬老公益短信,发布《致全省老年朋友们的一封信》,协调相关成员单位举办“金秋璀璨 情暖重阳”等文体活动。

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10部门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配套制定《新时代“八闽志愿行”志愿服务八大行动实施方案》,提供为老志愿服务政策保障。据“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24年末,全省实名注册志愿者790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志愿者82.4万人,注册志愿服务团体7.9万个。

团省委培育选送的《老少反诈行—“5+5”多元守护老人钱袋子》《乐龄智工坊—“1+3+N”精细管理守护千名老年人认知功能》《暖巢行动—“护”助空巢老人》等3个为老助老志愿服务项目获第七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2银1铜。据“志愿汇”统计,截至2024年末,全省现有为老志愿者13456名,各志愿服务组织累计开展助老为老志愿服务活动15077场次,组织参与服务志愿者12.7万余人次,提供志愿服务时长41.2万小时。

省总工会积极落实精准服务高龄劳模的各项措施,推动细水长流式的关爱,做到重大节日、突发困难、生日寿辰、生病住院、重大灾害“五必访”,发动工会专干、工会志愿者、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力量建立“暖心服务队”,为高龄劳模提供“一对一”“多对一”的常态化“家服务”,协调全省83家医院为高龄劳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帮助他们解决“就医难”问题。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金门县。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计算公式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15-64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100%。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