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民新闻获取渠道现状调查

摘要:本文在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基础上,对网民新闻获取渠道进行了专项调查,力图更加精准地刻画我国网民新闻获取渠道的最新情况,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供支撑。

作者:李天然(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

来源:《青年记者》2024年第12期

导 读:

本文在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基础上,对网民新闻获取渠道进行了专项调查,力图更加精准地刻画我国网民新闻获取渠道的最新情况,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供支撑。

一、引言

自1994年我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以来,互联网逐步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的新闻获取渠道。在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推动下,媒体融合进一步加速,网民获取新闻的渠道更加多元。

自1997年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定期组织开展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工作,每年发布两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成为国内外社会各界了解我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的重要参考。1999年7月发布的第4次《报告》首次将网民最常使用的网络服务纳入统计范围,显示网民中使用新闻组服务的占21.4%[1]。2007年7月发布的第20次《报告》首次指出互联网具备信息渠道功能,认为网络新闻是网络发挥信息渠道作用的代表性应用之一[2]。2008年1月发布的第21次《报告》设置“网络媒体应用”专章,提出网络新闻获取渠道主要包括门户网站和博客/个人门户[3]。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民新闻获取渠道进一步拓展。2009年8月,微博上线,成为继新闻网站、博客后,网民获取新闻的又一重要渠道。2010年我国第一个手机新闻客户端出现,2011年微信上线,网民获取新闻渠道的“两微一端”格局逐步形成。2012年8月,今日头条上线,基于推荐算法的新闻客户端逐步成为网民获取新闻的又一重要渠道。2013年10月,快手转型为短视频平台。2016年9月,抖音上线。在短视频平台的不断涌现和用户的迅猛增长下,短视频平台的新闻获取渠道属性逐渐显现,网民获取新闻有了更多渠道选择。

在更加便捷、多元的新闻获取渠道助力下,我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于2014年突破5亿。2014年7月发布的第34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为5.03亿,占网民整体的79.6%[4]。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达7.81亿,占网民整体的72.4%[5]。

此前,国内多位学者对新闻信息获取渠道进行过深入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渠道公信力、特定人群对新闻信息获取渠道的偏好、针对单一新闻信息获取渠道的使用情况及其影响等。相关研究对了解人民群众新闻信息获取渠道的变化趋势、特点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但在人群和渠道的覆盖面上仍有一定的不足。然而,尽可能全面地了解网民新闻信息获取渠道相关情况是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舆论宣传引导的重要前提。更广泛更深入的调查研究将为更加准确地把握网民获取新闻渠道的新趋势、新变化提供强有力的参考依据。为此,本文在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基础上,对网民新闻获取渠道进行了专项调查,力图更加精准地刻画我国网民新闻获取渠道的最新情况,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提供支撑。

二、文献综述

在21世纪头十年,互联网尚未成为人民群众最主要的新闻信息获取渠道。如喻国明、张洪忠对中国大众传播渠道的公信力进行评测发现,电视是绝对公信力最高的传播渠道[6]。马九杰、赵永华、徐雪高调查了山东等3省农户的信息获取渠道,发现农户对互联网等信息获取渠道的使用相对较少[7]。

随着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全面覆盖,网民规模逐步扩大,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渠道功能更加凸显,针对网络新闻信息渠道的研究更加广泛、深入。相关学者就不同人群、不同场景的新闻信息获取渠道进行了深入研究。朱洪灿、陈星星研究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问题,发现政府网站是人民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最主要渠道之一[8]。张迪、古俊生、邵若斯针对大学生群体开展了新媒体健康信息获取渠道调查,发现微信朋友圈是相关群体最主要的健康信息获取渠道[9]。易奇志、承天蒙分析了微信公众平台的新闻传播效应问题,认为微信公众平台仅起到对网上新闻传播“添砖加瓦”的作用,而不是主要的新闻传播渠道[10]。

随着“算法推荐”类新闻应用的涌现,相关学者对这一特定类型的新闻获取渠道更加关注。喻国明、杨莹莹、闫巧姝对算法在新闻传播环节中的权力体现进行了分析,认为算法导致媒介运行方向变化,提升用户在传播活动中的主动权,但仍需警惕算法的运作黑箱与背后的利益操纵[11]。周葆华对算法推荐类应用的使用情况和影响进行了研究,发现使用过相关应用的网民较多,对算法推荐类应用的使用受到多重因素影响,但并未导致新闻信息获取渠道的窄化[12]。

上述研究普遍采取抽样调查方式对公众新闻信息获取渠道进行分析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不同时期、不同群体在不同场景下新闻信息获取渠道的变化趋势和特点,但受制于调查手段、所处时间阶段和研究角度等因素,并未聚焦于“网民新闻获取渠道”这一命题,也未对互联网上获取新闻的渠道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所覆盖的用户规模也不够大,这为我们进一步深入探究网民新闻获取渠道的最新情况提供了研究空间。

三、研究设计

本次针对网民新闻信息获取渠道的专项调查基于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开展。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各省(区、市)人口规模进行样本配比,采取双重抽样框方式,调查总体覆盖我国6岁及以上拥有固话或手机的人群[13]。

我们通过在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问卷中设置相应问题,了解网民新闻信息获取渠道情况。被访者在回答“在网上看新闻”(即被视为网络新闻用户)后将进入网民新闻获取渠道专项问题(如回答不在网上看新闻,则被视为不使用互联网的新闻获取功能,此类网民不纳入专项调查范围内)。“问题一”旨在了解我国网民新闻信息获取渠道最新情况。“问题二”旨在了解我国网民对新闻来源的辨别能力。见表1。

表1 针对网络新闻用户获取新闻渠道的专项问题

四、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中网民新闻获取渠道呈现以下特点。

(一)短视频平台是我国网络新闻用户最主要新闻获取渠道。网络新闻用户中,通过短视频平台获取新闻的占网络新闻用户整体的74.4%,通过微信和新闻客户端获取新闻的分别占73.5%和63.1%,通过新闻网站获取新闻的占35.2%,通过生活资讯平台(如小红书、豆瓣等)获取新闻的占28.0%,通过微博获取新闻的占26.2%,通过网络电台获取新闻的占17.1%。(见图1)

图1 网民获取新闻渠道占比

当前我国网民的新闻获取渠道与其最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具有正向关系。我国短视频平台与即时通信的用户规模与网民的总体规模已相当接近。相关应用在发挥交流沟通、休闲娱乐功能的同时,也发挥着传播新闻信息的功能,助推短视频平台、微信成为我国网络新闻用户最常用的新闻获取方式。新闻客户端作为新闻聚合平台,是网民获取新闻的专门渠道,受功能限制,其用户规模小于短视频平台、微信,但仍是网络新闻用户前三的新闻获取渠道。

新闻网站作为电脑端应用,由于使用设备限制,其用户规模明显少于短视频平台、微信和新闻客户端,但与我国网民使用台式电脑、笔记本上网的比例相当,可视为使用两类上网设备网民必备的互联网应用。生活资讯平台是网络新闻用户的第五个新闻获取渠道,例如小红书近年来获得了更多用户的青睐。资讯平台天然地带有新闻信息属性,随着用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其作为新闻获取渠道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微博是网络新闻用户的第六个新闻获取渠道。作为“自媒体”乱象的重灾区,微博已与“一微一端”在网络新闻用户使用率方面拉开了距离。从其财报看,微博2023财年净收入较2022年下降4%,增值服务收入同比下降6%[14]。这也从侧面证明微博在新闻获取渠道排名上的合理性。网络电台是网络新闻用户使用最少的渠道,这与网络电台的使用场景和网络音频①用户总体规模有一定的关联。第53次《报告》显示,网络音频是报告收录的14项应用中用户规模最少的应用。

(二)不同群体的新闻获取渠道存在差异。从年龄结构看,10—19岁、30—39岁、50—59岁的网络新闻用户通过短视频平台获取新闻的最多,分别占各年龄段网络新闻用户整体的74.2%、80.8%和74.0%。20—29岁、40—49岁的网络新闻用户通过微信获取新闻的最多,分别占相应年龄段网络新闻用户整体的79.6%和78.9%。60岁及以上的网络新闻用户通过新闻客户端获取新闻的最多,占69.4%。

图2 不同年龄段网络新闻用户最主要获取新闻渠道

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看短视频是全国未成年人②第五大上网活动(前四位分别为:网上学习、玩游戏、听音乐、聊天),短视频也成为10—19岁网络新闻用户最主要新闻获取方式[15]。20—29岁的网络新闻用户中高校学生和职场新人占大多数,该年龄阶段网民面临升学、择业压力,使用微信等即时通信应用沟通联络的较多,看短视频等娱乐时间相对有限,因此,微信成为20—29岁网络新闻用户获取新闻的最主要渠道。30—39岁是人们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阶段的网络新闻用户多已成为业务骨干,工作较为忙碌,获取新闻较多利用碎片化时间,因此,短视频平台成为这一年龄阶段网络新闻用户最主要新闻获取渠道。40-49岁网络新闻用户对互联网应用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惯性,且这个年龄阶段的网络新闻用户不少已成为中高层管理人员,更常使用微信进行交流沟通,微信成为这一年龄阶段网络新闻用户最主要的新闻获取渠道。50—59岁网络新闻用户或工作更加繁忙,多利用碎片化时间获取新闻,或因接近退休而将更多时间放在娱乐方面,短视频平台成为该年龄段网络新闻用户最主要新闻获取渠道。新闻客户端是60岁及以上网络新闻用户的最主要获取新闻渠道。此类用户多数已退休,时间较其他年龄阶段网络新闻用户更为充裕,可更加深度地进行新闻内容阅读。与此同时,新闻客户端也是最早出现的移动端新闻信息类应用,存在使用惯性。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网络新闻用户通过微信获取新闻的最多,占城镇网络新闻用户整体的74.6%;农村网络新闻用户通过短视频获取新闻的最多,占农村网络新闻用户整体的78.9%。

城乡网络新闻用户最主要的新闻获取渠道的差异与受教育程度、生产生活场景存在一定关系。微信上的新闻主要以文字形式呈现,有一定的阅读门槛。与此同时,城市通勤、办公等应用场景也能为阅读文字类新闻创造条件。

(三)用户辨别新闻来源的能力较强。数字素养与技能是数字社会公民学习、工作、生活应具备的数字获取、使用等一系列素质与能力的集合[16]。对新闻来源的辨识能力是数字素养与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调查的结果显示,60.8%的网络新闻用户会区分新闻由官方还是由“自媒体”发布。

2021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为强化包括新闻来源辨别能力在内的网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供了政策保障,助推我国网民新闻来源辨识能力持续提升。与此同时,根据2017年6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17]。因此,微信、微博、抖音等具备新闻信息渠道属性的平台都通过主体认证等方式对网络新闻信息来源进行标注。以上原因均对网民区分新闻由官方发布还是由“自媒体”发布有着促进作用。

从年龄结构看,20—29岁网络新闻用户较其他年龄阶段用户更会辨别新闻来源,会区分新闻由官方发布还是由“自媒体”发布的占该年龄段网络新闻用户整体的74.5%。从城乡区域看,城镇网络新闻用户较农村网络新闻用户更能辨别新闻来源。城镇网络新闻用户中会区分新闻由官方发布还是由“自媒体”发布的占城镇网络新闻用户整体的64.5%,农村网络新闻用户中会区分新闻由官方发布还是由“自媒体”发布的占农村网络新闻用户整体的50.6%。

新闻来源辨识能力的差异与不同年龄阶段网民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掌握情况存在正向关系。第53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20—29岁网民掌握各项数字素养与技能的比例均显著高于整体网民水平。

五、政策建议和未来展望

(一)政策建议。首先,网信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应主动适应网络新闻获取渠道的新趋势、新变化,适时调整网上舆论监督引导的工作重心,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舆论监督引导工作。因此,考虑到短视频平台已成为我国网络新闻用户最主要的新闻获取渠道,应更加重视针对短视频平台的监管工作。当前,短视频平台仍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未尽管理义务,造成血腥暴力、虚假信息、煽动对立等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等问题[18]。为此,相关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短视频平台相关问题的查处力度,并督促短视频平台企业完善内容治理、舆情研判、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机制,持续构建更加清朗的网上空间。

其次,主流新闻媒体应进一步加大针对短视频平台的新闻内容供给。当前,主流新闻媒体已普遍入驻短视频平台,但新闻产品数量仍较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存在一定的差距。以短视频平台用户规模较大的主流新闻媒体央视新闻为例,截至2024年3月底,其抖音账号内容数量不足1万条,而微博账号内容数量已接近20万条,且其微博、短视频、B站等平台账号的视频内容极为相似,存在一定的同质化问题,未根据短视频传播特点进行定制化、个性化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主流声音在短视频平台的传播。考虑到我国网络新闻用户获取新闻渠道的最新情况,主流新闻媒体应进一步强化在短视频平台的新闻内容供给。与此同时,应找准短视频“短平快”的传播规律,更加贴合短视频平台受众的喜好,并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制作更多定制化、个性化内容,持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力量。

最后,社会各界应进一步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提升网民的数字素养与技能。从本次调查中可以看到,尽管60%以上的网络新闻用户能够区分新闻由官方发布还是由“自媒体”发布,但仍有近四成的网络新闻用户不会主动辨识新闻来源,这为不良内容、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空间,对国家网络安全和网民合法权益造成了威胁。为此,应贯彻落实《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2024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要求,强化政府、企业、科研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的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尽其用,共同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从而加快提升包括新闻来源辨识能力在内的网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让广大网民更好地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数字红利,让网络空间更加安全、可靠,让网络舆论生态更加清朗。

(二)未来展望。首先,本次调查是首次对我国网民新闻获取渠道进行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专项调查,主要反映的是2023年我国网民新闻获取渠道的状况和问题,对趋势的观察还缺乏足够的对比数据。下一步可在本文基础上,连续开展年度调查,以更好地观察网民新闻获取渠道的变化趋势。

其次,本文呈现了网络新闻用户新闻获取渠道分类占比、不同年龄阶段网络新闻用户新闻获取渠道情况、城乡网络新闻用户新闻获取渠道情况,但对于相关群体选择新闻获取渠道的原因分析主要以常识性判断为主。下一步,可在现有调研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职业、地域、学历网络新闻用户新闻获取渠道的对比研究,更深入地了解各细分群体新闻获取渠道的偏好和原因,为因地制宜地开展网上舆论监管引导,有针对性地供给新闻产品提供参考。

最后,可将研究领域进一步扩展至其他信息领域,如政府信息、健康信息、商业信息等。通过采集较大规模的样本数量,使得调查数据更加贴近实际情况,为相关政府部门、行业机构开展更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为相关企业开展广告营销等经营活动提供数据支撑。

注释:

①网络音频:包括网上听书、网络电台。

②未成年人:报告调查对象为18岁以下的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不包括6岁以下群体和非学生样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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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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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微博.2023年第四季度及财年财务业绩及股息公告 [EB/OL].(2024-03-14)[2024-03-25]. http://staticpacific.blob.core.windows.net/press-releases-attachments/1644271/HKEX-EPS_20240314_11098629_0.PDF.

[15]共青团中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R].2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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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EB/OL].(2017-05-02)[2024-03-03].http://www.cac.gov.cn/2017-05/02/c_1120902760.htm.

[18]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系统持续推进网络执法 查处各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EB/OL].(2024-01-31)[2024-03-03]. http://www.cac.gov.cn/2024-01/31/c_1708373600499439.htm.

李天然. 我国网民新闻获取渠道现状调查[J].青年记者,2024(12):33-37.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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