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做担保签了字,就一定得还钱吗?小心这个“保质期”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8-11 10:18 1

摘要:生活中,不少人碍于情面,会在朋友、熟人借钱或欠款时,在“担保人”处签上自己的名字。但你知道吗?就算签了字,保证人也未必一定要承担责任。最近就有两个案例,担保人明明签了字,最后却不用担责,问题就出在“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这两个关键点上。

生活中,不少人碍于情面,会在朋友、熟人借钱或欠款时,在“担保人”处签上自己的名字。但你知道吗?就算签了字,保证人也未必一定要承担责任。最近就有两个案例,担保人明明签了字,最后却不用担责,问题就出在“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这两个关键点上。

案例1:签了担保人,为啥不用还钱?

姜某某欠了李某2.43万元货款,写了《还款计划》,约定2023年5月10日前结清,张某某、李某某在“担保人”处签了字。后来姜某某没还钱,李某起诉时要求张某某、李某某也承担责任,结果法院却判担保人不用还。

原因很简单:过了保证的“保质期”!

原来,虽然张某某、李某某签了字,但《还款计划》里没说清楚是哪种保证方式,也没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规定:没约定保证方式的,算“一般保证”(简单说就是:先让债务人还钱,债务人还不了,保证人才帮忙还);没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质期”是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这笔欠款的最后还款日期是2023年5月10日,所以保证期间就是2023 年5月10日到2023年11月10日。但李某在这6个月里,没起诉或仲裁要求担保人担责,过了这个时间,担保人的责任就自动免除了。

案例2:约定了“连带还款”,为啥也能免责?

王某借了张某8.9万元,约定2021年10月31日前还,魏某在借条上签了字,写明“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没说保证期间。后来王某没还清,张某2024年才起诉,要求魏某担责,结果也被法院驳回了。

这是因为,就算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钱),也有“保质期”。没约定保证期间的,同样是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王某的还款日期是2021年10月31日,所以魏某的保证期间到2022年4月30日就结束了。张某过了快2年才找魏某,早就过了“保质期”,保证人自然不用担责。

关于“保证”,这3个关键点一定要记牢!

1.签字了,也可能是“一般保证”,不用马上还钱

如果只在“担保人”处签字,没说清楚是哪种保证方式(比如没写“连带保证”),法律就默认是“一般保证”。

简单说:先找债务人要,债务人实在还不了,才能找保证人。不像“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跳过债务人直接找保证人。

2.保证有“保质期”,默认6个月,过了就失效

双方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如果约定的时间比主债务到期还早,等于没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清的,“保质期”就是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这个“保质期”不中止、不中断,过一天少一天,超了就没法再找保证人了。

3.想让保证人担责?得在“保质期”内行动

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或仲裁债务人;

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比如发书面通知、起诉等)。

没做到的话,保证人就彻底“免责”了。

最后提醒:担保别乱签,签字要谨慎

给人做担保前,一定要想清楚:最好明确写清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约定好合理的保证期间,别稀里糊涂签名字;作为债权人,要记牢“保质期”,及时主张权利,别等过期了才后悔。

毕竟,签字容易,还钱难。担保虽人情,法律不糊涂,守住“保质期”,才能避免麻烦!(施茹冰律师)

来源:看法平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