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丽校园】寻找校园“红色印记”:缙云县实验小学

摘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今年11月以来,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寻找校园“红色印记”活动。第六期,让我们走进缙云县实验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今年11月以来,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寻找校园“红色印记”活动。第六期,让我们走进 缙云县实验小学

翠微名校,孕育英雄人物

在风景如画的缙云县,坐落着一所历史悠久、声名远扬的百年名校——缙云县实验小学。该校的前身为五云书院,其办学历史可上溯到宋朝。宋淳熙九年(1182),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朱熹到缙云巡视讲学,其弟子为弘其学说创建了独峰书院、美化书院。至明嘉靖四年(1525),在县城吏隐山下,兴建书院。因独峰、美化两书院“岁久漫为莽区,少有人知”,且“以美化、独峰恐不欲并立,考旧号五云,更名曰‘五云书院’”。此后书院几经兴废,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五云书院改为五云两等小学堂。1963年,被省教育厅确立为首先办好的30所重点小学之一,1993年,被县教委命名为缙云县实验小学。2020年8月,成立了缙云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蔡鸿猷,乳名德宣,字辉甫,号哲臣。中国共产党早期成员和革命烈士。1897年4月14日生,浙江省缙云县大源镇小章村人。

1915年,蔡鸿猷毕业于县立第一完全小学(五云小学,即现在的缙云县实验小学)。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二期步兵科,并成为共产党员。他曾先后参加了平定商团叛乱,广东革命军第一次和第二次东征等多次革命行动,为打倒帝国主义和反动军阀英勇作战。1925年军校毕业后,历任中国国民革命军排长、连长、连党代表、周恩来秘书等职。1926年,他被调至广东革命政府财政部缉私商总队,担任党代表。在工作期间﹐为革命政府筹集经费、打击走私、查禁烟苗、维护经济秩序作出了贡献。

1927年,他升任税警团上校党代表,为革命政府筹集经费和维护经济秩序。同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蔡鸿猷不幸被捕入狱,于1928年10月6日英勇就义,年仅31岁。

绝笔题诗,尽显报国热情

蔡鸿猷被审问后押回狱中,他与同狱难友们从容地谈笑吟诗,并对他们说:“余二十小时后当与世长辞矣。”。次日,他提笔给父母亲写下了最后一封信,表达了他宁死的决心,并写下两首绝笔诗:

七律 ● 绝笔诗(一)

违别双亲七八春,断梗浮萍苦飘零。

天涯寄迹音书绝,患难偏增骨肉情。

珠海悲歌声惨切,白云呜咽雁不鸣。

昔日青山今何在,望断秋风五羊城。

五绝 ● 绝笔诗(二)

赤血染黄花,磷光照万家。

两度中秋月,半生志未偿。

他将绝笔信和诗交给同监的同乡李某,托他日后带出。下午4时,狱警来传呼。蔡鸿猷拖着脚镣手铐走到李某跟前,从容地说道:“余去矣,他日君如得释,为我言于父母,勿以亡儿为念。”说罢,昂首挺胸步出狱门,迈向刑场,视死如归,英勇就义。

1958年6月1日,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复函中共缙云县委,亲自证明蔡鸿猷是共产党员,以后被捕牺牲,要求地方政府给予烈士待遇,并对其家属代致慰问,表达了人民总理对革命烈士的深切怀念。

蔡鸿猷将自己的一切都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党和人民。他是朝阳,驱赶了黑暗,播撒了光;是烈火,燃烧了自己,奉献了光热;是鲜血,激荡着真理,扫除了差谬;是红旗,指引着方向,凝聚了力量。

承续薪火,肇启时代新光

赓续红色血脉,颂扬革命先烈的崇高精神。学校不定期开展红色教育活动,缅怀烈士事迹、感悟革命传统、深化红色素养。铭记历史,继承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把红色基因代代传承下来,开启新时代的新光。这是对历史的负责,也是对未来的承诺。

缙云实验小学学生为新疆新和县的民族群众和学生宣传蔡鸿猷的革命事迹。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来源:江南水乡生活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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