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54年之前,在老家饶阳时,是否吃过西红柿已完全没有印象,但到保定之后不久肯定就吃过了,记得母亲买了西红柿,做菜之前会掰一小块儿让我吃。记得那时的西红柿又沙又甜,吃起来像水果。可以说那时的蔬菜之中,西红柿是我的最爱了。尤其红透了的生西红柿,看见我就想吃。不过
1954年之前,在老家饶阳时,是否吃过西红柿已完全没有印象,但到保定之后不久肯定就吃过了,记得母亲买了西红柿,做菜之前会掰一小块儿让我吃。记得那时的西红柿又沙又甜,吃起来像水果。可以说那时的蔬菜之中,西红柿是我的最爱了。尤其红透了的生西红柿,看见我就想吃。不过母亲节俭,她要留着做菜,不让我随便动。西红柿做菜,我最爱吃的有两样,一是西红柿炒鸡蛋,二是西红柿打卤面。
见到地里的西红柿是1959年我到东关逮蛐蛐之后,东关的社员就种西红柿,1960年我还偷吃过。
那是个星期天,我和大生一大早去城东的刘庄逮蛐蛐。我们走到刘庄附近的一条大沟时,发现坡上种着西红柿,就觉着肚子饿了,因为我们确实没吃早饭。那时天还没有大亮,我俩趁黑儿悄悄地爬上去,钻到人字架边上,拣大个的西红柿吃起来。刚吃完一个,我就感觉地里有动静,一观察,还真有个人朝我们这个方向走过来。我这才发现不远儿就有个窝棚,原来这儿有看菜的。看到“风紧”,我们得立马“扯呼”,下坡前我们还一人摘了个西红柿。现在想来,很对不住农民伯伯,可当时还没这么知书达理,就认“吃饱肚子是硬道理”。只能在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今天,向农民伯伯说声“对不起”了。
1961年夏,街道食堂解散之后,母亲看我放学比她下班早,就让我放学先做饭,如果家里没菜,就先去买菜。我一般都去城隍庙前边那家大菜店,那时除了冬储大白菜要票,其它菜不要票,虽说不要票,但供应还是紧张,人们都早早去排队抢鲜菜,等到我放学再去买菜,基本上就只剩没人要的烂菜了。记得我曾买到过黄色的西红柿,觉得生吃挺好吃的。可后来就基本见不到了。
1981年,我们搬回相府胡同之后,妻子还做过西红柿酱。做西红柿酱的关键是找到合适的密封容器,装输液用的葡萄糖、生理盐水的大个儿玻璃瓶子就很合适,它卫生安全,胶塞子塞紧后包盖还能翻下来包严,密封性好,成为了人们的首选。妻子与保定市二医院的大夫认识,通过她们也弄到了十几个这种瓶子。
我们在菜店论堆卖西红柿的时候,买了二三十斤,焯水去皮,切碎装瓶,然后一锅一锅地蒸。蒸好后要麻利地塞上煮过的瓶塞儿,以防细菌进入。可到冬天的时候,我们的西红柿酱还有两瓶坏了,瓶口长了绿斑。请教行家,才知道是封口的方法不科学。科学的方法是装好后就塞上塞子,然后在塞子上扎一个输液的针头用于放气,再上锅蒸,蒸好后立即拔掉针头。
当时冬天没有卖西红柿的,能吃上西红柿酱就觉得很有味儿了。尤其是用它做西红柿面,里边再放两根自己种的蒜苗,那叫一个好吃。
2002年夏天去香港旅游,吃那儿的饭总感觉得不顺口,就挺想吃西红柿打卤面,可就是没有饭馆卖,只好不了了之。
我所在小区和周边小区的“业余菜农”也爱种西红柿,我的西红柿照片都是在这些小区拍的。
大概在2010年前后,市场出现了一种小西红柿,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圣女果”,这一听就是外国传入的品种。吃着挺好吃,夏天我们经常买。
其实,中国最早的西红柿也是从外国传入的。《中国植物志》说,番茄 Lycopersicon esculentum为茄科番茄属植物(注:所在属已由番茄属调整为茄属。学名的接受名改为Solanum lycopersicum。),原产南美洲。植物智说,它的俗名有番柿、西红柿、蕃柿、狼茄。
番茄、番柿、西红柿、蕃柿,这些名字都是表明它是从国外传入的。番茄的意思是从外国来的像茄或归属茄属的植物。番柿、蕃柿的意思,都是从外国传入的果实像柿的植物。西红柿意思是从西方传入的果实红色像柿的植物。
只有“狼茄”这个名字解释起来麻烦一些,它可能源自番茄的另一个别名——“狼桃”。番茄在南美洲最早是野生浆果,人们认为它有毒,将其称为 “狼桃”,后来才开始食用。番茄传入中美洲,经过驯化,才成了蔬菜。传入欧洲,人们认为番茄是茄科植物,肯定有毒,也叫它“狼桃”不敢吃,后来才解除误会,发现是放在铅容器引起的中毒。据说还有位画家看它太好看, 就冒死试吃,结果没事,也给它正了名。
传入、到中国之后,它接着重复这样的命运。明代首次记载番茄的赵函在所著《植品》(1617年)中说完“又有向日菊者,万历间,西蕃僧始携种入中国”之后说:“又有西番柿,亦万历间自西方来。蔓生高四五尺,结实宛如柿,然不堪食。其蔓与叶臭不可近,比之向日葵尤甚,今亦无种者矣。”意思是传教士们带来的番茄不但果实不能吃,枝叶还臭不可闻,已没人种了。据说宁海人初见番茄时,也叫它“狼桃”。老舍也提到,西红柿因为叶子有青草味,“象个有狐臭的美人”。
世界各地不约而同地叫它“狼桃”,应该与其种加名 lycopersicum有关,因为它直接源自希腊语“狼桃”。
而今,西红柿已成为世界蔬菜的重要一员,在美国番茄的人均消费仅次于土豆,在中国也是人们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美味。我不仅常备西红柿,还常备番茄沙司,主要是炒菜花时用,有了番茄沙司调味,菜花的那股特殊味道基本被遮盖,就更可口了。
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番茄最终以其诱人的口感,赢得了人类的认可,成为西餐、中餐以及其它国家餐饮业的重要角色,彻底摆脱了“狼桃”的恶名。
来源:花木春秋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