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网络犯罪无处遁逃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8-12 09:06 2

摘要:孙某是某网络主播的“粉丝”,侯某经营的培训机构与该主播有业务合作。2022年6月,孙某自认为侯某与主播关系暧昧,遂在网络直播间辱骂侯某,并通过自媒体平台找到侯某家人联系方式,借用他人电话向侯某家人宣称侯某婚内出轨。侯某要求孙某停止人身攻击,孙某索要人民币100

孙某是某网络主播的“粉丝”,侯某经营的培训机构与该主播有业务合作。2022年6月,孙某自认为侯某与主播关系暧昧,遂在网络直播间辱骂侯某,并通过自媒体平台找到侯某家人联系方式,借用他人电话向侯某家人宣称侯某婚内出轨。侯某要求孙某停止人身攻击,孙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被侯某拒绝后,孙某给侯某的培训机构员工、学员家属打电话、发短信,散布侯某婚内出轨、偷税漏税、猥亵儿童等虚假信息。孙某还匿名拨打电话向相关政府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侯某的培训机构存在没有办学资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并在多个知名网站论坛发布涉及前述虚假内容的帖子。侯某不堪其扰轻生自杀,幸被人发现获救,孙某又发布侯某“畏罪自杀”的帖子,并继续向侯某索要钱财。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孙某被抓获。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手段索要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孙某未能取得财物,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孙某捏造多条虚假负面信息,匿名向被害人亲属、同事、客户以及社会公众散布,多次威胁、要挟被害人给付巨额钱财,并在被害人有自杀举动后继续人身攻击、索要钱财,犯罪情节恶劣,依法予以从严惩处。据此,对孙某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应当自觉抵制网络谣言,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报案寻求公安、司法机关的帮助,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让网络犯罪无处遁逃。

来源:海拉尔区检察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