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2025年7月末,全市(含省直分中心)个贷率为86.73%,市中心为90.64%。鉴于“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情况,结合当前资金状况,2025年8月20日起,可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8月1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再次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
截至2025年7月末,全市(含省直分中心)个贷率为86.73%,市中心为90.64%。鉴于“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情况,结合当前资金状况,2025年8月20日起,可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自2025年1月20日起,合肥市恢复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首批办理2018年12月31日(含)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之后“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一再放宽,从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放宽到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这是合肥市第三次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
根据《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当个贷率低于90%时,可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当个贷率高于95%时,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记者 檀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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