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您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请您将具体的线索内容通过未成年人保护专线12355、021-64332885进行举报。您的及时举报将助力检察机关提前干预,阻断侵害行为,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线索提交
家庭侵害
父母/监护人实施家暴、遗弃、教唆犯罪等。
校园侵害
学生间肢体暴力、侮辱性拍照、网络诽谤、群体孤立等学生欺凌行为。
性侵害
强奸、猥亵、传播儿童色情制品、引诱未成年人卖淫等。
网络侵害
诱骗未成年人裸聊、索要裸照、游戏直播高额打赏诈骗、涉国家安全等。
其他侵害
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文身、童工招录、盲盒销售及其他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以下主体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以下侵害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医疗人员
未成年人非正常怀孕、流产、身上有多处旧伤痕、烫伤印记。
>教育工作者
学生突然情绪异常、成绩骤降、身体伤痕或频繁索要金钱等异常行为。
>社区工作者
未成年人长期独居、疑似被囚禁、经常夜不归宿。
>宾旅馆从业者
未成年人被带入宾旅馆且行为异常或多人同住一房。
如您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请您将具体的线索内容通过未成年人保护专线12355、021-64332885进行举报。您的及时举报将助力检察机关提前干预,阻断侵害行为,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相关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来源:黄浦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