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开始→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8-15 21:38 2

摘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相关要求,自8月6日起开展2025年临翔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5年“名特优新”

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广大个体工商户朋友们: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相关要求,自8月6日起开展2025年临翔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个体工商户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网址:https://mtyx.gtgsh.com)“地方申报窗口”板块进行自主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应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也可由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推荐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5年8月6日至8月31日。

(二)评审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10日。

三、申报条件

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一)“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指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区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省级先进个体工商户”,区级及以上部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获得荣誉证书、牌匾等)。

2.经营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自营产品曾获主管部门(区级及以上)或行业协会(区级及以上)评选的荣誉(证书、牌匾、获奖名单截图等,与招牌或经营范围一致)。

3.拥有有效期内的商标、发明专利、标志性经营字号情况(证书、牌匾等,与经营范围一致或相关)。

4.成立时间20年以上,即为2005年7月1日以前的个体工商户或属于区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老字号或百年老店(个体工商户基础标准中的登记信息、获得“老字号”或“百年老店”的相关荣誉证明)。

5.经营同一字号的3家及以上门店或连锁店(门店或连锁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6.参加区级及以上机构组织的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获奖的(获奖荣誉证书、牌匾等)。

7.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或评定为区级以上党建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共产党员示范户(店)等(证书、牌匾、证明材料等)。

8.获得区级以上部门或行业协会、平台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知名”类的。

(二)“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指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省级先进个体工商户”,区级及以上部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获得荣誉证书、牌匾等)。

2.从事本县(市、区)范围内特色产业、农业品牌等行业,持有或使用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情况(相关商标、证书等证明材料,并与经营范围有关)。

3.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区级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具有代表性(国家地理标志证明与门店经营照片)。

4.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对该手艺进行具体说明,并加盖公章或者经营者签名)。

5.个体工商户获评区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等级旅游民宿或特色餐饮名店(证书、牌匾等)。

6.经营临翔土特产、特色制品销售(包括不限于博尚菜籽油、临翔蜂蜜、临翔昔归茶、土陶、临沧坚果、马台甜竹笋、临沧特色餐饮等),在区级及以上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或有一定规模(对具体的主营产品的名称、销售额、具有的特点等进行表述,并加盖公章或者经营者签名)。

7.从事行业中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对从事的行业以及行业具体的价值和贡献进行表述,并加盖公章或者经营者签名)。

8.获得区级以上部门或行业协会、平台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特色”类的。

(三)“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指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工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省级先进个体工商户”,区级及以上部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获得荣誉证书、牌匾等)。

2.2024年纳税额在1万元及以上或缴纳社保人数5人及以上(纳税记录或参保证明)。

3.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认证认可文书等)。

4.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曾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入选市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入选项目截图或文件,并与经营范围有关)。

5.经营者为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或从事行业列入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或经营项目属于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等传统文化标志。

6.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的(职称证明材料)。

7.实施标准、参与标准制定,推动行业质量提升的(对具体的标准进行说明)。

8.获评“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且为目前持有的(荣誉证书、牌匾等)。

9.获得区级及以上民宗、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推荐表推荐为“优质”类的。

(四)“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指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省级先进个体工商户”,区级及以上部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获得荣誉证书、牌匾等)。

2.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业态的,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较多,经营状况良好等(直播带货等账号粉丝数量、销售在平台排名等截图证明)。

3.同时有线上线下门店,并且线上网店有较好的销售量和口碑评价(相关截图证明材料)。

4.从事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具体的行业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或经营者签名,证明材料与经营范围有关)。

5.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新兴行业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提供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或者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的设备图片及说明)。

6.主营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且经营者或主要管理人员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7.获得区级及以上工信、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推荐表推荐为“新兴”类的。

四、申报方式

步骤一: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访问地址:https://mtyx.gtgsh.com。

步骤三:选择“我要申报”,阅读填报须知及承诺声明,点击“同意”。选择所要申报的名、特、优、新中的一类,如实填写基础信息和真实情况,上传所需的佐证材料或图片(带*号为必传项),提交材料完成申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分类基础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结合实际,以县(区)为单位制定。

(一)基础标准。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各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二)数量比例。四个类型的个体工商户之间不设数量比例要求。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认定为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区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

(三)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1.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政策扶持

享受“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本市在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1.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股咨询电话:0883-2165051;

2.凤翔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0883-2167113;

3.忙畔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0883-2167113;

4.博尚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0883-2680037;

5.圈内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15087820060;

6.平村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18088336546;

7.蚂蚁堆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15126462353;

8.马台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13578322899;

9.邦东乡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15911841007;

10.章驮乡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13987005171;

11.南美乡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15012055037;

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5日

作者: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杨 斌

编审:付天美

责编:赵菁菁

总编:王泽思

投稿邮箱:lxqwxb@vip.163.com温馨提示:如转载请注明“微播临翔”

来源:临翔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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