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货款拖欠四年 供货商冲动维权? 民警:不可取!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8-16 20:56 1

摘要:近日,太原市王村派出所接到群众寇某报警,称平阳路"火焰山饭店"老板王某(化名)拖欠其12万元货款近四年。寇某(化名)表示,期间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对方,王某从最初承诺"下周就结",到后期拒接电话,甚至以"出差""经济困难"为由推脱。多次沟通无果后,寇某无奈报

近日,太原市王村派出所接到群众寇某报警,称平阳路"火焰山饭店"老板王某(化名)拖欠其12万元货款近四年。寇某(化名)表示,期间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对方,王某从最初承诺"下周就结",到后期拒接电话,甚至以"出差""经济困难"为由推脱。多次沟通无果后,寇某无奈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在现场,民警发现饭店门口悬挂着写有"某某欠钱不还"的条幅。民警当即要求寇某撤下条幅,并对其进行询问。

寇某情绪激动地告诉民警,作为饭店供货商,这笔货款已拖欠近四年,不仅影响后续经营,甚至员工工资发放都成问题。"实在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民警一边安抚寇某情绪,一边指出:悬挂条幅索要债务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考虑到寇某的实际困难,民警主动联系饭店负责人王某协调。

电话中,王某对欠款一事含糊其词,先称"对寇某没印象",后又改口"好像有此事但记不清"。民警当即宣讲拖欠货款的法律责任。最终王某承认确实拖欠部分货款,但解释称"已支付过一部分,因资金紧张未能结清"。

民警随即告诫王某不得躲避,应尽快与寇某见面协商解决。

民警再次提醒寇某:等待协商期间需保持冷静,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影响饭店正常经营;同时建议其提前整理供货合同、出货单、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为后续协商或法律程序做好准备。

太原广播电视台法治事业部《并州之剑》栏目想和您说:

12 万货款拖欠四年,供货商寇某的焦虑与无奈值得理解,但悬挂条幅讨债的做法显然逾越了法律边界。

民警的处置提供了清晰指引:维权需守住法律底线,条幅讨债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得不偿失;而债务人以“没印象”“记不清” 推诿,不仅违背诚信原则,更需承担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

在法治社会,债务纠纷有明确的解决路径——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供货合同、出货单等证据都是维权利器。

冲动维权只会激化矛盾,唯有依法理性行事,才能让债权债务关系回归正轨,这既是对当事人的提醒,也是社会治理中需坚守的准则。

来源:太原广播电视台综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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