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5月,湖北通山的刘某(化名)和朋友谢某(化名)玩“真心话大冒险”后,竟对谢某的私生活产生病态好奇。短短几个月内,他偷配谢某家钥匙,先后14次非法闯入,翻找私人物品并拍照。更恐怖的是,2024年12月,刘某网购无线摄像头,藏在谢某卧室,持续偷窥她的私密
2024年5月,湖北通山的刘某(化名)和朋友谢某(化名)玩“真心话大冒险”后,竟对谢某的私生活产生病态好奇。短短几个月内,他偷配谢某家钥匙,先后14次非法闯入,翻找私人物品并拍照。更恐怖的是,2024年12月,刘某网购无线摄像头,藏在谢某卧室,持续偷窥她的私密生活,直到2025年1月案发。
谢某回忆,那段时间总觉得家里“不对劲”——物品莫名移位、充电线消失,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竟被“闺蜜”实时监控!
最终,湖北省通山县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
- “偷窥狂才关1年多?太轻了!”
- “这算不算性骚扰?应该加刑!”
- “受害者心理阴影怎么算?”
1. 我国暂无“偷拍罪”
- 类似案件通常按非法侵入住宅罪(最高3年)或非法使用窃照器材罪(最高2年)定罪。
- 若偷拍内容传播,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本案未涉及。
2. 量刑为何偏轻?
- 法院认定刘某未造成人身伤害,且未公开传播偷拍内容,故未顶格判罚。
1. 发现被偷拍怎么办?
- 立即报警,要求警方固定摄像头等证据;
- 申请禁止令,禁止加害人接近自己;
- 精神损害赔偿,可起诉主张(通常判赔5000-2万元)。
2. 如何防范?
- 定期检查家中死角(插座、烟雾报警器等);
- 更换智能门锁,避免钥匙被复制;
- 安装反偷拍检测仪。
1. 犯罪成本低:偷拍设备网购便捷,定罪门槛高;
2. 受害者维权难:多数人羞于报案,证据易灭失;
3. 法律滞后:现有罪名难以覆盖偷拍行为的恶性。
刘某的1年2个月刑期,能否震慑下一个“偷窥狂”?此案再次警示:女性的隐私安全,不能仅靠法律底线来保障,更需要全社会零容忍的态度!
来源:熹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