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SA关于值班安排与船员配员标准的要求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8-28 16:36 3

摘要: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于近期发布第2025/03期海事通告《Marine Notice 2025/03》,重申了其在船员值班、最低配员和防疲劳管理方面的监管重点和执法导向,并特别提到了6小时值班/6小时休息的值班方式。为确保赴澳航行的船舶及管理者能熟悉

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于近期发布第2025/03期海事通告《Marine Notice 2025/03》,重申了其在船员值班、最低配员和防疲劳管理方面的监管重点和执法导向,并特别提到了6小时值班/6小时休息的值班方式。为确保赴澳航行的船舶及管理者能熟悉该项要求,改善船舶配员及工作安排,避免PSC缺陷甚至滞留,笔者对此次通知的目的、相关公约要求、合理配员和安排、6小时轮班制,以及相关建议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梳理,供业界参考。

目的

本通知阐明了AMSA对船舶在考虑合理配员、维持值班标准以及确保船员适当休息(即最少休息时间)时的期望,以保障船员胜任值班。

船东和管理者必须遵守《海事令第28号》(Marine Order 28)中规定的要求。此外,在确定合理配员时,必须遵照国际海事组织(IMO)A.1047(27)《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相关公约及法规要求

1、《STCW公约》指出,各主管机关必须考虑因疲劳对船员构成的危险,特别是从事船舶安全操作任务的船员。

2、《海事劳工公约(MLC)》要求船上应有足够数量的船员,确保船舶在各种情况下安全、高效并兼顾安全地运营,同时考虑疲劳风险及航行特点。

3、《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定,每艘船都必须配备适当的船员,以维持船上的安全运营。

4、Marine Order 28:澳大利亚作为船旗国和港口国对于公约条款的实施细则及特殊要求。

合理配员和安排

AMSA引用了IMO疲劳指南(MSC.1/Circ.1598)并指出, 疲劳(包括身体和心理)严重威胁安全、工作表现及船员健康。疲劳的船员更易犯错、受伤、忽视值班要求或不能及时识别危险信号。虽然STCW和MLC规定了最低休息时间要求,但最低时间要求的满足并不能完全防止疲劳。

因此,合理配员是决定船员实际休息质量的核心因素,应综合考虑:

1、工作时间安排

2、值班制度与轮休时间

3、平均休息时长

4、其他可能增加疲劳风险的因素

容易导致疲劳的值班制度:6小时轮班制

研究表明,“6小时值班/6小时休息”的排班方式(6 on/6 off)严重增加疲劳风险,可能导致:

1、睡眠被频繁打断

2、清晨值班期间极度困倦

3、值班交接质量下降

4、重大航行决策失误(曾引发搁浅事故)

此制度可能导致船员无法完成STCW要求的连续6小时休息时间,也影响交接班质量,进而无法满足STCW规定的值班交接要求。

加拿大交通安全局对2016年“ATB Nathan E Stewart”船舶搁浅事故的调查表明:该船值班员在连续3天执行6/6轮班期间,睡眠与生理节律严重受扰,最终在关键航向转变时睡着,导致船舶搁浅。

AMSA对于“6小时轮班制”的监管期望

AMSA认为在6/6两班轮班制下,难以确保有效交接和满足最少休息要求。进而导致相关的工作安排无法保证有效的工作质量。

对于采用6/6值班制度的船舶,AMSA鼓励管理者审查评估现有的值班制度,并考虑采用更好的能保障船员充分休息的替代安排。

如仍采用6/6值班制度,船东/管理者必须提供说明,以证明如何确保在此轮班制下仍满足所有标准(包括休息和交接)。

特殊及例外情况

STCW规定:“不可避免的紧急操作”仅限于出于安全、安保或环境原因必须立即完成的船上工作,或在航行开始时无法合理预见的情况。

Marine Order 28第13条紧急情况、演习或其他优先的操作条件:

(a) 紧急情况,包括:

(i) 影响船舶、船上人员或货物的直接安全的情况;或

(ii) 对海上遇险船舶或人员提供援助;

(b) 进行演习时;

(c) 必需的船上工作,且:

(i) 出于安全或环境原因不能延误;并且

(ii) 在航行开始时无法合理预见。

特别注意,如上文提到,靠港加油等“可计划任务”不属于紧急情况且可被预见,在这种情况下,如出现了违反最低休息时间要求,即使采取了事后补偿休息,仍然可能会被判定为缺陷。

建议

1、合理安排工作,在船舶配员时和船上工作计划时予以考虑,谨慎采用6-6的驾驶员值班方式,特殊情况要有合理的说明和证据。

2、对于“可计划任务”尽量提前做好安排,而不是违反公约后再进行“补休”,确保充分的休息和公约的满足。

3、对于特殊和例外情况,以及无法合理预见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尽快安排补休。

4、保持记录真实合理有效,避免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根据Marine Order 28要求,休息时间记录需保存1年。

5、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公司管理人员和船上熟悉相关要求,并在派员和工作安排时加以落实。

附件

2025-03-Marine-Notice-Watchkeeping-crewing-standards

Marine Order 28(Operations standards and procedures)2015

MSC.1-Circ.1598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Guidelines on Fatigue

杨金超 中国船级社验船师,长期从事船舶建造检验与营运检验工作,具备丰富的海事体系审核经验,涉及船型包括VLCC、VLOC、LNG运输船等。专注于港口国检查的检验要点及技术要求研究。

来源:中国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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