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比如您说了我3件事,如有家暴,有嫖娼,有偷窃,是一个伪君子,而我只要证明其中一件是不真实的,如家暴,您的合理怀疑是出于我太太的眼角肿了。
先抓关键点——在名誉权官司里,谁更愿意公开审理,谁往往就觉得自己更有理。
法律规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外,案件原则上都得公开审理。
名誉权纠纷不属于前两类,所以通常会公开。
要是有一方心里没底,就可能打着“涉及隐私”的旗号申请不公开,由法院来决定。
如果真的公开,我们说不定还能通过庭审直播,看到该案的来龙去脉。
名誉权诉讼还有一个特点,对方说你十件事,只要其中一件被证明不实,就足以构成名誉侵权。
比如您说了我3件事,如有家暴,有嫖娼,有偷窃,是一个伪君子,而我只要证明其中一件是不真实的,如家暴,您的合理怀疑是出于我太太的眼角肿了。
而我的反驳是太太的证言,开电动车撞的,有当时的出警记录。您就构成名誉侵权,我不用为其余两个自证,就算它是有依据的,因为不告不理。
所以老潘说了虞书欣的父亲15亿,关联交易,偷税漏税,数据造假,高利贷,家属违规从业等等,虞书欣的父亲这边只要拿出一件有错误,曲解来起诉,法院就只会审理这一件,其他的不做评价。
看了老潘的视频,他也是有很多技术性处理,只讲分析过程,设疑,很少下结论。
就算有,也是可能,是否,这类的陈述。
不过这里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整体语境足以让公众被引导出一个明确的负面结论,那么即便表面上使用了‘可能’、‘是否’之类的模糊措辞,法院仍可能认定其已经构成对社会评价的贬损。
所以老潘的打法会是要求公开审理,让这个诉讼在大众的视野,毕竟在抗衡的实力上他应该不占优。
而虞书欣的父亲同样有理由赞成公开审理,既然社会舆论已使其名誉受损,那么通过透明的司法程序来争取澄清与救济,反而更能彰显维权的正当性。
这场官司是两个人的较量,也是一次让真相公开的机会。究竟是合理质疑,还是恶意贬损,就让法庭在阳光下作出回答。
来源:小天说说娱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