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绿色出行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电动车成为校园内越来越受欢迎的交通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加,电动车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往往被人们忽视。如何在享受电动车带来的便捷的同时确保我们的生命安全,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挑战。
主持人
随着绿色出行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电动车成为校园内越来越受欢迎的交通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加,电动车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往往被人们忽视。如何在享受电动车带来的便捷的同时确保我们的生命安全,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挑战。
普法小姐姐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普法小姐姐。
我们先来看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2年6月,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村路口与驾驶摩托车的尚某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受伤,两车损坏。治疗72天后,张某因伤势过重去世。随后,张某家属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
因现场未安装监控探头,法院经调查发现,张某存在转弯时未观察后方车辆的行为,尚某存在高速通过路口未减速让行的行为。由于双方均未尽到安全行驶义务,对事故发生均存在过错。据此,法院确认双方各承担50%的事故责任。
电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超速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均易导致交通事故。由于电动车驾驶速度快、灵活度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亡率较高,所有道路通行者务必时刻将安全意识深植于心,切勿横冲直撞。
普法小姐姐
案例二:
2023年3月,王某经过某村路口时,出于好心,帮助朋友丁某去挪动一辆电动车。然而在挪车过程中,由于王某操作不当,驾驶电动车撞到了经过该路口的行人温某,导致温某受伤。温某遂将电动车驾驶人王某、电动车车主丁某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驾驶电动车撞伤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丁某作为电动车车主,离车后未锁车门,结合丁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等因素,认定丁某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认定温某的损失由侵权人王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由车主丁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
主持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不一定全部由驾驶人承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主需要约束自身行为,否则可能对不当后果担责。此外,广大车主应正确停放车辆,避免在公共区域内违规停放各类交通工具,引发事故。
普法小姐姐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主持人
电动车损坏可以修理,但我们在发生事故时受到的伤害却不一定都能弥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减少相关事故的发生呢?
普法小姐姐
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而戴头盔是最简单最有效的保命措施。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闯红灯;逆向通过路口时应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3、按道行驶、不逆行
骑电动车一定要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按道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一定不要逆行!
主持人
交通安全无小事,任何一件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在此,我们提醒大家,便捷的前提是安全,骑行上路,一定要遵规守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人人有责。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