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悉,陈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此前已遭儋州市卫健委两次行政处罚。2020年8月10日,他因非法行医罪被儋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然而,缓刑考验期满后,自2024年至2025年期间,
近日,儋州市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对男子陈某某提起公诉。经儋州市法院审理,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悉,陈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此前已遭儋州市卫健委两次行政处罚。2020年8月10日,他因非法行医罪被儋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然而,缓刑考验期满后,自2024年至2025年期间,陈某某依旧在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情形下,擅自在儋州市某商铺、酒店等地为他人诊治疾病,非法获利达13000元。
儋州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在已因非法行医被刑事处罚后,仍继续非法从事诊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2次后再次非法行医,或因非法行医被刑事处罚后又非法行医的,均认定为情节严重。
检察官提醒,非法行医危害巨大。其一,非法行医者大多缺乏专业资质,未经过系统规范的医学教育与培训,诊疗中容易误判病情、遗漏关键症状,甚至延误急性病患者的抢救时机;其二,他们常滥用药物,尤其是所谓“祖传秘方”,易使患者出现急性中毒或引发并发症;其三,非法诊疗场所普遍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还会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大大增加乙肝、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染病的传播风险;其四,非正规医疗场所对药品器械、医疗废物处理不当,极易造成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因此,患者就医务必选择正规医疗场所,切勿贪图便宜或盲目迷信“祖传秘方”,否则不仅难以治愈疾病,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同时,检察官也告诫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切莫非法行医,以免害人害己。(记者 畅凯 编辑 邹宇 林成斌)
来源: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