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最高法出台新解释,其中一项“不缴社保约定均无效”的规定引发热议。具体来看,据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
近日,最高法出台新解释,其中一项“不缴社保约定均无效”的规定引发热议。具体来看,据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该解释将于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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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平台,话题#社保新规9月1日起实施#阅读量超1.2亿,话题#任何不缴纳社保约定无效#阅读量超995.1万,话题#全民社保要来了吗#阅读量超380.9万。百度、今日头条、小红书、抖音等网络平台,#社保断缴1次 这些待遇全部取消#、#社保新规打工人受益还是受损#、#社保新规9月1日起实施#、#社保新规对我们有什么影响#、#缴纳社保不能自愿放弃#、#媒体评社保新规有何影响#等话题登上热搜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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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监测显示,“企业”“劳动者”“人力资源”等成为网络高频热词。正面及中性信息量占比为56.6%,部分观点认为,这项规则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或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敏感舆情占比为43.4%,舆论中出现了“9月1日实施强制社保”“自9月1日起,强制缴纳社保”等误读声音。这些误解认为新规定将对所有企业强制执行社保缴纳,导致部分小微企业和劳动者对即将实施的政策心生担忧。
网络热词
情感分布
小微企业生存、员工收入下降等话题走热加剧沉没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家门口的包子铺要关门了”等自媒体文章持续引发热议,不断触动舆论敏感神经。文章指出,“家门口的包子铺雇佣了5名员工,每位员工的社保总支出为2730元(人民币),五人一个月的社保成本总计约1.4万元,导致这家包子铺不仅无法盈利,反而可能亏损,最终不得不选择关门”。
网传自媒体文章截图
从公众的角度来看,这种连锁反应可能会持续影响到利润微薄的多个产业,甚至加剧沉没成本的产生。舆论普遍担忧,大量餐饮、商铺等小微企业的生存将受到严重冲击,就业市场可能面临收缩,结构性矛盾将进一步加剧。随着最高法明确社保“约定豁免”无效的讨论日益增多,部分劳动者开始担忧社保与到手工资出现倒挂现象,也有小微企业对自身的承受能力感到忧虑。参保衔接问题、社保征管能力匹配问题备受关注。在今年初,京东、美团等平台相继提出为外卖骑手缴纳社保,也曾受到争议。此次负面声音的再度涌现,唤起了“层层加码”“社保缺口”等抹黑论和阴谋论,导致舆论焦点进一步模糊。此类论调看似条分缕析、庖丁解牛,实则混淆视听,进一步激化了舆论情绪。但实际上,最高法的新解释主要是为了明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是无效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
积极声音出现呼吁客观理性社会焦虑有所缓解
与负面争议相较来看,舆论场中也不乏积极的解读,呼吁客观看待“任何弃保协议均无效”所带来的短期阵痛,这类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层面的普遍焦虑。如大河网文章称,“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执行机制不够完善,逃避社保缴费的行为屡禁不止。新司法解释无疑堵住了这一漏洞,一是明确‘不缴社保’约定绝对无效,堵住了劳资双方合谋规避法律的空间;二是确立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这种‘双管齐下’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社会保险强制性特征的深刻把握”。还有观点认为,“新司法解释虽然短期内可能给企业和劳动者带来一些压力,但从长远看,有利于建立更加良性的用工环境和规范的经济市场。不仅可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而且还能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和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保险统筹制度的良好运行”。
梳理发现,此类积极解读强调,尽管“任何弃保协议均无效”的司法解释短期内可能引发部分企业和劳动者的不适,但这是完善法律执行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一步。通过明确社保缴费的法律责任,不仅能有效遏制逃避社保缴费的行为,还能促使企业更加自觉地履行社保缴费义务,进而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该司法解释的出台,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使他们在面对企业违法行为时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缴纳社保并非新规,规避误读风险还需做好配套工作
综合媒体报道,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并非新规。从具体实践角度来说,这一司法解释不能等同于“强制社保”,既有的法律条款原本就有此类规定。例如,我国《劳动法》早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性,是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兜底保障。又如,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但在此背景下,为何最新的司法解释再次明确要求企业必须为所有在岗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媒体援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李长安观点指出,“主要原因是在执行的过程当中,还存在着很多漏洞,特别是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情况比较广泛。尤其是在当前企业经营压力比较大、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普遍不太高的背景下,这个话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讯网文章认为,“在业内人士看来,新司法解释更多是在法律层面的进一步确认,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向更合规的方向发展。新司法解释更像是一种倒逼机制,规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预防纠纷”。
由此可见,公众对此次司法解释的误解并非无中生有,这凸显了当前法律普适性与群众认知之间的信息鸿沟。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亟需优化,尤其应将其视为各个环节中的关键前置措施。一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认知水平,消除误解并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真正惠及广大劳动者。另一方面,有关部门需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与回应机制,及时针对社会关切进行反馈,对误读信息进行澄清和纠正,防止不实言论的进一步扩散。此外,媒体在报道时亦应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言过其实或片面解读,以防误导公众舆论。
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