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2008年之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经历了持续的全球性祛魅过程,美西方基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软实力也在不断收缩,靠讲故事就能让对手自我瓦解的美好时代过去了。正因如此,美国在实现和强化其国际权势时,越来越多地依靠在国际分工中所形成的不对称相互依赖,具体方式就是
在2008年之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经历了持续的全球性祛魅过程,美西方基于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软实力也在不断收缩,靠讲故事就能让对手自我瓦解的美好时代过去了。正因如此,美国在实现和强化其国际权势时,越来越多地依靠在国际分工中所形成的不对称相互依赖,具体方式就是制裁与经济战。
在制裁与经济战中,科技制裁与网络制裁在近年来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也成为中美之间博弈的最重要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翟东升老师在其新书《制裁与经济战》第七章第三节中,就美国近年来针对全球的科技制裁与网络制裁进行了详细论述和回顾,总括性地描述了美国在相关政策上的特点与缺憾,以及各国针对美国政策变化的反应。
【文/ 翟东升】
科技制裁与科技竞赛
在冷战结束后的全球化进程中,科技全球化对人类生活品质的提升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一现象背后的驱动力在于科技的迅速变革及跨境流动,使得世界各国,无论发展水平如何,都能从科技全球化中获益。科技流动已成为全球化时代连接各国和人民的重要纽带,与货物、服务、人员、资本和知识的跨境流动相互交织。
科技全球化的核心特征在于研发资源的全球配置、成本的分摊、活动的全球管理以及成果的共享。跨国企业引领了“全球创新网络”(Global Innovation Networks)的崛起,这种网络利用各地区的比较优势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阶段分配。这不仅促进了各国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也使得相互依赖程度加深。然而,这也为控制全球科技版图关键节点的国家提供了机会来将这种相互依赖用作武器,从而推动科技层面的逆全球化。
近年来,中国对美西方关键技术的依赖,让后者看到了通过推动科技脱钩来遏制中国发展的可能性。在这样的背景下,科技制裁与贸易制裁、金融制裁一道,构成了21世纪经济制裁的“三驾马车”。
近年来中国在制造业方面的日渐强大,被视为对长期占据全球科技领先地位的美国的威胁。一系列事件,包括中兴通讯因向伊朗出售美国技术而被制裁、美国对中国涉嫌“窃取”美国知识产权和强制技术转让的指控,以及美国对华为在5G技术领域的担忧,最终导致了中美之间的科技冲突。美国开始采取行动来阻止中国获取其技术,而中国也启动了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去美国化”计划。目前正在上演的美国对华科技制裁具有四个特点。
其一,美国对中国的科技污名化是中美科技战的前奏。美国国会妄称“中国政府参与并鼓励那些积极破坏自由开放的国际市场的行为,比如窃取知识产权、强制技术转让和财政补贴,目的是实现成为制造和技术超级大国的既定目标”。
2014年,奥巴马政府以经济间谍罪起诉五名所谓的“中国军方黑客”,指控他们入侵美国主要钢铁公司和其他商业公司的计算机系统。2015年,奥巴马政府再次指责中国政府“通过互联网窃取美国科技和商业机密”,并威胁冻结“从事破坏性攻击或商业间谍活动”的中国个人和实体的金融和资产,禁止与其进行商业交易。最终,中美两国在2015年9月签署了一份网络安全协议,承诺不会为了商业利益而进行或故意支持网络盗窃知识产权,包括商业机密或其他机密商业信息。这一纠纷暂时告一段落。
然而,特朗普上台后,对中国的科技污名化和打压愈演愈烈。2020年8月,特朗普签署行政令,禁止任何人与腾讯和字节跳动进行与微信和抖音有关的交易。美方称微信和抖音大量收集美国个人和专属信息,服务于中国的“虚假宣传活动”。
在拜登上台前两个星期,特朗普通过行政令对包括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在内的8款中国App施加制裁,指责它们允许中国政府追踪美国联邦雇员和承包商的位置,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侵犯”美国公民的隐私。
其二,美国对中国的科技打压重点针对中国的高科技企业和军民两用技术。芯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是现代技术的核心,对智能手机、电视机、数码相机、LED灯泡、自动取款机、医疗设备和汽车等产业至关重要。
同时,芯片技术也被视为解锁未来技术的关键,这使得全球力量的平衡可能取决于今天正在开发的超薄和精密半导体芯片。针对中国在相关产业的短板和不足,美国采取了一系列制裁措施。2020年9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最大的芯片制造商中芯国际实施出口限制。2022年10月,美国商务部进一步实施了对华芯片制裁的一揽子计划,重点打击中国实现芯片、半导体产业本地化的能力。
美方不断收紧对华出口光刻机标准
这些制裁措施包括禁止美国公司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中国客户运送某些先进芯片设备,以及限制美国制造的电子零部件或可用于生产中国自己的芯片制造工具和设备的物品的运输。
此外,美国还收紧了所谓的“外国直接产品规则”(Foreign Direct Product Rule),以限制中国获得或制造用于超级计算机和人工智能的尖端芯片的能力。禁止任何美国或非美国公司向目标中国实体提供其供应链包含美国技术的硬件或软件,这项制裁措施适用于全球芯片厂商,不仅包括美国的英伟达(NVIDIA)、超威半导体公司(AMD)和泛林集团(Lam Research)等,还包括荷兰半导体设备制造商阿斯麦(ASML)和中国台湾代工企业台积电。
在东亚地区,美国联合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组成“芯片四方联盟”(Chip 4),表面上是提供一个讨论有关供应链安全和韧性、科技和生产力发展、研发和补贴的政策论坛,实则是协调对华先进半导体技术出口管制和投资审查的政策立场的“小集团”。
除了在芯片、半导体领域展现“产业霸权”,美国对华科技制裁还涉及飞机发动机和航空市场。2021年2月,在美方的支持下,乌克兰宣布对试图收购乌克兰航空发动机生产企业马达西奇(Motor Sich)的中国企业天骄航空等实施制裁,制裁措施包括冻结资产、限制贸易往来等。
乌方企业尚且如此,美国企业更是处在风口浪尖,禁止美国通用电气旗下的CFM国际对华出口飞机发动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同时,美国认为中国的民用部门和军用部门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因此必须对中国在关键领域的军民两用技术以及由中国政府、军队或国防工业拥有、控制或附属的实体进行围剿。
2018年10月,美国能源部对对华出口实施了限制措施,以防止“美国民用核技术非法转用于军事”用途。2019年8月,中国广核集团及其三家子公司被列入美国工业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BIS)的实体清单,原因是它们被控“参与或促成获取美国先进的核技术和材料用于中国军事用途的努力”。2020年6月,美国国防部将华为、海康威视、中国铁建、中国电信、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和熊猫电子列入其称由中国军方拥有或控制的20家公司的名单。2020年11月,特朗普签署第13959号行政令,禁止所有美国投资者购买或投资被美国政府认定为“共产党中国军队公司”(Communist 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的证券。2022年8月,BIS将七家中国航天和相关技术实体列入实体名单,严格限制其获得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管制的商品、软件和技术。不出意外,理由也是“中国的军民融合(Military-Civil Fusion)计划迫使BIS提高警惕以保护美国的敏感技术”。
2021年5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颁发了最终判决,解除了美国国防部对小米公司是“中国军方公司”的认定
其三,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为对华制裁和科技战披上合法外衣。2018年8月,BIS决定将44家中国实体列入实体清单进行制裁,理由是其构成了“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重大风险”。2020年5月,BIS进一步将24家中国科技企业和机构加入该清单,原因是这些实体存在“将采购物项用于中国军事最终用途的重大风险”。同年8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中国国有企业被列入实体清单,原因是它们在“南海部分地区的人工岛建设和军事化方面发挥了作用”。
与此同时,美国国务院宣布对“负责或参与南海争议地区的大规模填海、建设或军事化行动”的个人及其直系亲属实施制裁。
2021年4月,天津飞腾信息技术、上海高性能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神威微电子,以及国家超算济南中心、深圳中心、无锡中心、郑州中心等被BIS列入制裁名单,理由是美国认为中国利用美国超算技术进行军事现代化,研发新型核武器和高超音速武器,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现实威胁”。2022年6月,美国商务部暂停了北卡罗来纳州威尔明顿三家企业(Quicksilver Manufacturing Inc.,Rapid Cut LLC,U.S.Prototype Inc.)的出口特权,原因是它们被认为向中国发送了未经授权的3D打印卫星、火箭和国防相关原型的技术图纸和蓝图。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阿克塞尔罗德(Matthew S.Axelrod)表示,“将太空和国防原型的3D打印外包给中国会损害美国的国家安全”。
此外,美国还采取了限制向中国理工科学生发放签证的措施,不惜牺牲可观的教育服务出口收入。2020年5月29日,美国白宫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宣布自当年6月1日起暂停某些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和研究人员以非移民身份入境。根据公告,除特定例外情况外,与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有关的持有F或J签证的研究生学历的中国公民将被禁止入境。
其四,在美国对华科技政策的演变中,科技制裁与内部产业政策的推进同步进行。无论是特朗普政府还是拜登政府,都将吸引制造业和投资回流、创造本土就业以及维持美国在全球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和对中国的科技先发优势作为主要目标。作为一个在国内外强调“自由竞争”并实践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国家,美国在制定以政府对特定经济部门的支持和投资为特征的产业政策时,历来保守谨慎。
然而,近年来美国通过系列科技研发与产业政策相关立法,重新审视差异化产业扶植政策在注入经济活力、激发科技创新潜力和应对大国战略竞争中的作用。在对华科技战中,美国通过制裁法律和产业政策的协同发力,外部对抗与内部提升在中美科技竞争中双重加码,旨在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同时提升自身科技实力。
2021年6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了《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United State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USICA);2022年2月,众议院通过了内容相似的《美国竞争法案》(America Competes Act)。USICA整合了芯片和5G开放无线接入网紧急拨款规定(CHIPS and ORAN 5G Emergency Appropriations)、《无尽前沿法案》(Endless Frontier Act)、《战略竞争法案》(Strategic Competition Act)、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拨款规定(Homeland Security and Governmental Affairs Committee Provisions)以及《迎接中国挑战法案》(Meeting the China Challenge Act),共授权了约2 500亿美元的拨款。
这被媒体和智库学者称为“美国历史上最广泛的产业政策立法”和“美国国会有史以来对中国采取的最全面的行动”USICA的部分内容包括:(1)拨款527亿美元用于国内半导体制造/研发,拨款15亿美元用于先进通信研发;(2)在国家科学基金会内设立一个技术和创新理事会(Directorate for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DTI),重点关注定期更新的10个“关键技术重点领域”;(3)建议国会在五年内向能源部提供170亿美元,向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提供175亿美元,以支持它们的研发计划;(4)建议向商务部拨款94亿美元,在尚未成为科技创新中心的地区培育“技术中心”。《美国竞争法案》的目标是资助美国国内半导体芯片制造,大幅增加科研和开发资金,夯实美国(相对于中国)在半导体领域的竞争实力。
图7-2《芯片和科学法案》的拨款细目(十亿美元)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芯片和科学法案》文本自制
2022年8月,《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和《美国竞争法案》被整合为《芯片和科学法案》(CHIPS and Science Act),成为总价值达2800亿美元的产业政策法案集合体(见图7-2)。该法案为美国本土芯片产业和相关科学研究提供了巨额补贴,在国际上强化了美国构建半导体国际供应链的筹码,对全球半导体产业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明确显示了对华科技制裁和科技战的意图。
法案通过“护栏”条款限制接受美国联邦补助的企业在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特定国家扩大或建设先进半导体生产基地的新制造能力;“排除中国资金”条款限制支持孔子学院的美国科研机构获取美国政府机构的研究资金;“研究安全”条款强化美国国家科研创新体系对中国的封闭和“安全”;“推进美国科技战略”条款旨在实现美国在科技领域“产能本土化”、“技术升级化”和“供应链完整化”方面的“全政府”动员。
网络制裁与网络战
网络制裁(cyber sanctions)和网络战(cyber warfare)是两个密切相关但又具有差异的概念,它们与经济制裁一样,都是现代国际关系中国家行为体为实现特定政治、经济目标而采取的策略手段。
网络制裁主要是针对恶意网络活动或入侵行为的经济和金融措施,目的在于改变目标的行为或影响其经济利益。这种制裁通常旨在遏制或惩罚特定国家的网络威胁行为,通过限制资金流动、技术转让或网络资源等手段,对目标国或目标组织施加经济压力。
因此,网络制裁可以被视为一种防御性策略,旨在遏制恶意网络活动和维护国际网络安全。而网络战则是国家之间通过网络手段做出的攻击行为,其目标通常是破坏对手的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或关键数据,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或社会混乱。网络战具有明显的进攻性特征,与传统战争相似,但仅限于网络空间。
研究经济制裁时必须考虑网络制裁和网络战,是因为在数字化时代,经济活动与网络安全密切相关。一国通过网络手段做出的攻击或防御行为直接影响其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例如,网络攻击可能破坏关键经济基础设施,对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而网络制裁则可用于遏制或惩罚这种攻击,影响目标国的经济利益。因此,网络制裁和网络战是当代经济制裁或经济战在网络空间的延伸。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给个人、组织、企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权益损害。这些犯罪行为包括网络诈骗、网络恐怖主义、网络勒索、网络性交易等,其数量和类型都在不断增加。
据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的评估,仅在2020年,网络犯罪就给全球经济造成了约1万亿美元的损失,比2018年增加了50%。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间,勒索软件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激增。卡巴斯基实验室创始人卡巴斯基将其公司发现的Flame和Net Traveler等病毒称为危害等同于生化武器的大型网络武器。
网络犯罪对全球影响极大
而“股神”巴菲特更是将网络犯罪描述为“人类的头号问题”,并认为它“对人类的威胁比核武器更大”。然而,这些网络空间中的恶意或犯罪行为在现行国际治理制度下是不受国际法约束和监督的。为了应对这一挑战,美国、欧盟、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已经通过各自域内的立法程序,搭建了网络制裁政策框架。这些政策框架授权对指定外国民众、法人实体和政府机构进行各种类型的制裁,以惩罚和阻止网络空间中来自域外的恶意行为。
美国网络制裁政策框架的授权主要来自《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国家紧急状态法案》、《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案》以及第13757号和第13694号行政令。美国的制裁执法主要针对三类恶意网络活动:对支持关键基础设施部门的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的恶意攻击或造成重大破坏;通过网络盗窃和盗用商业机密;盗用信息以干扰或破坏选举。
欧盟的网络制裁政策框架将网络攻击定义为未经授权的四种行为:访问信息系统(access to information systems)、信息系统干扰(information system interference)、数据干扰(data interference)、数据拦截(data interception)。与美国类似,数据干扰也包括对数据、资金、经济资源或知识产权的盗窃。欧盟规定,只有当上述网络恶意行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者对联盟或成员国构成显著外部威胁时,才能授权发起网络制裁。
如果恶意网络活动针对第三国或国际组织,并且此类网络攻击同时对欧盟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欧盟也可以实施网络制裁。然而,由于欧盟成员国之间网络犯罪情报收集和共享过程存在缺陷,有学者质疑欧盟网络制裁政策框架的真实效力并担心其可能涉嫌侵犯人权。英国的网络制裁政策框架总体遵循欧盟法规,但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做了更为具体的定义。而最新的澳大利亚自主制裁修正案则授权对“恶意网络活动”实施制裁。
迄今为止,相较于其他国家,美国是网络制裁的最大发起方。在过去几年里,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根据美网络制裁政策框架将多个个人、实体以及政府机构和官员列入制裁清单。受制裁的个人主要是网络黑客,而受制裁的实体中有“巨魔农场”(Troll Farm)、国际网络犯罪组织以及俄罗斯等国的政府机构。
此外,被新近列名的实体包括勒索软件运营商和虚拟货币交易所,它们大多位于俄罗斯、伊朗或朝鲜境内。例如,2019年9月,OFAC将据称是由朝鲜政府成立的“拉撒路”(Lazarus Group)及其旗下的Bluenoroff和Andariel列入制裁清单。
根据OFAC网站信息,Bluenoroff以网络抢劫的形式对外国金融机构展开恶意网络活动,以攫取非法收入来支撑朝鲜不断上涨的核武器和弹道导弹研发费用;Andariel负责对外国企业、政府机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私营企业以及国防工业进行恶意网络操作,比如入侵ATM系统直接提取现金或窃取客户信息然后在黑市上售卖。
又如,2019年12月,OFAC对总部位于俄罗斯的网络犯罪组织Evil Corp采取了制裁行动。Evil Corp使用其开发的Dridex恶意软件感染计算机并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百家银行和金融机构获取登录凭据,盗窃了超过1亿美元的资产。
Dridex原理
进入21世纪,网络战已成为现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的常见现象,但在学术界和政策研究领域,对网络战的定义尚未形成共识。美国前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保护和反恐协调员克拉克(Richard A Clarke)将网络战定义为“一个民族国家渗透另一个国家的计算机或网络以造成损害或破坏的行动”。
牛津大学学者塔迪奥认为网络战是“在一个国家认可的进攻或防御军事战略中,对信息和通信技术的特定使用,目的在于在信息环境中破坏或控制敌人资源,其暴力程度可能因情况而异”。
美国学者沙卡里安等人则借鉴克劳塞维茨对战争的看法,将网络战视为“政策的延伸,由国家行为体(或有国家重大指示或支持的非国家行为体)在网络空间中对另一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行动,或为应对一国安全面临的严重威胁(实际或感知)而采取的相同性质的行动”。
澳大利亚政府则认为网络战包括“利用计算机技术扰乱一个国家或组织的正常活动,尤其是出于战略、政治或军事目的,故意扰乱、操纵或破坏信息系统的行为”。总的来说,网络战被普遍认为是在网络空间内,通过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对目标实施进攻性行动的官方或准官方行为。
网络战不仅可以支持传统战争,也可以作为国际斗争的一种独立形式。大部分网络战基于网络政治间谍活动。自20世纪40年代起,美国和英国联合其他所谓“五眼联盟”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开展了名为“全球监控”(Global Surveillance)的跨国大规模监控计划。
五眼联盟成员国的情报部门与一些“第三方”国家合作,实施了元数据收集(如个人通话数据、电子邮件、互联网浏览记录)、社交网络监控、金融支付监控、手机定位追踪、智能手机渗透、商业数据中心入侵、酒店预订系统监控和虚拟现实监控等行动。除了打击恐怖活动外,这些监控行为还用于评估其他国家的外交政策和经济稳定性,收集商业信息,以便英语国家在商业、工业和经济领域与其他国家竞争。
2013年,美国中情局前职员、美国国家安全局前外包技术员斯诺登(Edward J. Snowden)曝光了部分全球监控项目的国家秘密文档,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斯诺登在2013年《致巴西人民的公开信》中提到,“合法的间谍活动和这种将整个国家的人口置于‘全视线下’(all-seeing eye)并永远保存副本的大规模监控计划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并指出“这些监控计划完全不涉及恐怖主义,而是与经济间谍、社会控制和外交操纵有关”。
自1998年起,美国国家安全局特定入侵行动办公室(TAO),也称计算机网络运作办公室(Computer Network Operations),负责对其他国家的行业龙头企业、政府、大学、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信息基础设施运维单位等进行长期秘密的黑客攻击和窃密活动。
TAO作为网络战战术执行单位,由2000多名军人和文职人员组成,部署力量主要依托美国国家安全局在美国和欧洲的密码中心,下设多个专责单位。2022年9月,中国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西北工业大学遭受TAO实施的境外网络攻击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TAO持续对西北工业大学开展攻击窃密,窃取关键网络设备配置、网管数据和运维数据等核心技术数据。
TAO对西北工业大学的行为仅是美国对华进行长期网络战的众多案例之一。近年来,TAO对中国国内网络目标实施了大量恶意攻击,控制了数万台设备,窃取了超过140GB的高价值数据。
英国学者里德在其著作《网络战争:不会发生》中提出了对网络攻击本质的见解。他认为网络攻击本质上是一种更为复杂的颠覆、间谍和破坏手段,并不具备常规战争的致命性,因此不应被视为战争行为。然而,通过网络技术手段远程破坏对手的电力、水、燃料、通信、数据、工业和交通基础设施,以实现特定地缘政治目的,是网络战发起的核心动机和预期目标之一。
在涉及现代军队的冲突中,网络攻击最佳的实施方案是与电子战、反卫星攻击和精确制导武器联合部署。网络战结合虚假信息运动,通过扰乱金融、能源、交通和政府服务造成社会动荡,还能发挥政治作用。赵晨和汪雷从经济威慑、经济制裁、经济收买、经济干扰、经济瘫痪等五个方面,勾勒了网上经济战的集中进攻战法及其防御措施。
美国对伊朗实施的网络战是早期案例之一。从小布什时期起,美国就开始开发网络武器以打击伊朗核计划。2007年左右,美国和以色列联合开发的“震网”(Stuxnet)蠕虫病毒被植入伊朗纳坦兹铀浓缩厂的控制系统。“震网”绕过了工厂监控和控制系统,导致离心机高速运行直至损毁,目的在于阻止武器级浓缩铀燃料芯块的制造,从而延缓伊朗获取核武器的能力。
震网病毒对伊朗铀浓缩造成了极大问题
2010年7月,“震网”被白俄罗斯网络安全专家发现,引起伊朗的警觉。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显示,短时间内约有160台离心机突然下线。从2009年到2010年7月,伊朗14处核设施中超过2万台设备遭到“震网”攻击,约900台离心机被破坏,对伊朗核计划造成了重大打击。
作为回应,伊朗成立了网络防御司令部、网络警察和网络空间最高委员会等官方机构,并培养了如马布纳研究所、“伊朗网军”、APT33、Copykittens等网络代理人组织,以加强网络战攻防能力。随着伊朗成为国际网络战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北约在2016年宣布网络空间是“北约必须像在空中、陆地和海上一样有效地进行自卫的一个行动领域”。
2022年2月,俄乌冲突爆发。作为“特别军事行动”的一部分,俄罗斯对乌克兰的关键基础设施实施了网络攻击,成功中断了包括ViaSat的KA-SAT卫星网络在内的电信服务,打击了乌克兰通信网络系统。
格鲁乌(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军事情报总局)联合巴西黑客集团在乌克兰通信网络上安装了钓鱼和拒绝服务等破坏性恶意软件,对乌克兰政府网站、能源和电信服务提供商、金融机构、媒体、大学和科研院所等进行攻击,试图制造混乱并削弱乌方的防御力量。
种种迹象显示,主权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在网络空间的对抗呈现出积极性、系统性和侵略性等特点。网络战的目的和动机已从简单的信息盗取升级为高强度的物理摧毁。
2008年,北约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成立北约合作网络防御卓越中心(CCDCOE),旨在加强北约成员国及合作伙伴在网络防御方面的能力、合作及信息共享,并承诺“在盟国提出请求时,提供协助反击网络攻击的能力”。
紧随其后,2009年美国成立了美国网络司令部(USCYBERCOM),主要任务是保护国防部信息基础设施和通信网络,并支持全球作战指挥官执行任务,增强对网络攻击的防御和应对能力。虽然最初是防御性质,但USCYBERCOM日益被视为美国的进攻性网络力量。2017年,USCYBERCOM升级为一个完整的独立一体化作战司令部,负责集中指挥网络空间作战,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创造协同效应,保障信息安全环境,加强国防部网络专业知识。美国还在2018年扩大了国土安全部的网络安全任务,成立了网络安全与基础设施安全局(CISA),以保护和加强国家实体基础设施和网络基础设施的修复力,应对未来不断变化的风险,确保美国的生活方式得以持续发展。
美国网络战司令部已经形成正式编制
法国(2009年成立国家信息系统安全局,ANSSI)、德国(2011年成立国家网络防御中心,NCC)、欧盟(2013年成立欧洲打击网络犯罪中心,ECC)、澳大利亚(2014年成立澳大利亚网络安全中心,ACSC)和英国(2016年成立国家网络安全中心,NCSC)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以应对网络威胁和维护网络安全。
亚洲国家也不甘落后。韩国于2009年整合了韩国信息安全局、国家互联网发展局和韩国IT国际合作机构,成立了韩国互联网与安全局(KISA),并在阿曼、印度尼西亚、哥斯达黎加、坦桑尼亚设立地区办事处,以加强网络安全和国际合作。韩国已在2022年正式加入CCDCOE,成为加入该组织的首个亚洲国家。美国在印太地区的盟友新加坡于2015年成立了直属总理办公室的网络安全局(CSA),接管了原属内政部的新加坡信息通信技术安全局(SITSA)的职能。
由此可见,各国在网络空间的合作、竞争、对抗、周旋和博弈不断趋于组织化、机制化和复杂化。执行和防御网络制裁和网络攻击的技术、协调能力和力度也在不断增强,隐性网络战和显性经济制裁相结合,实现内外政策目标,可能成为“智业革命”时代国际冲突的新趋势。
来源:禹创微纳米气泡发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