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第十一届“光威钓王杯”国际钓鱼巡回赛总决赛竞赛章程(修订版)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9-03 20:50 1

摘要:1.参赛选手必须统一着装,按裁判长指令通过“网钓天下”计分系统统一抽签,其中第一天第一场比赛的签号,在开幕式现场抽取。

第十一届“光威钓王杯”国际钓鱼巡回赛总决赛

一、活动主办单位

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有限公司《中国钓鱼》杂志

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活动承办单位

威海光威户外装备有限公司

三、比赛项目

(一)排名赛:手竿池塘钓对象鱼(有效鱼:鲫鱼)、手竿池塘钓混养鱼(有效鱼:鲫鱼、鲤鱼、草鱼、青鱼)。

(二)钓王争夺赛:

1.前20名:手竿池塘钓对象鱼(有效鱼:鲫鱼)、手竿池塘钓混养鱼(有效鱼:鲫鱼、鲤鱼、草鱼、青鱼);

2.前4名:手竿池塘钓对象鱼(有效鱼:鲫鱼)。

四、比赛时间

排名赛:2025年9月12日-13日,共2天8场

每场60分钟。

钓王争夺赛:2025年9月14日

第十一届“光威钓王杯”国际钓鱼巡回赛预选赛各赛区出线选手。

六、比赛规则

(一)排名赛:

采用分区积分赛,取个人总成绩前20名选手入围钓王争夺赛。

1.参赛选手必须统一着装,按裁判长指令通过“网钓天下”计分系统统一抽签,其中第一天第一场比赛的签号,在开幕式现场抽取。

2.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如因意外情况影响比赛,可报告裁判长予以调整。

3.比赛中不得自行离开钓位,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许可方能离开及回位。

4.钓具自备。

①钓竿:钓混养鱼竿长5.4米±3厘米;钓对象鱼竿长3.6米±3厘米。每人可共准备6支符合规定的钓竿,贴验竿标签,备用竿不得与比赛用竿同时使用(遇有特殊情况,再使用新钓竿需经裁判长验竿后使用)。

②钓线:底钩到竿把不得超过50厘米。

③钓钩:限用无倒刺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不得使用连体钩、锚钩。

④必须使用粉面饵料,禁止使用散饵(散炮)、麻团、漂浮颗粒、活体饵、拟饵、糊饵、米饭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活生存的饵料、添加物(饵团必须一次成型,不可二次上饵)。

5.禁止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钓组中任何部位皆不准沾带饵料(每场开赛前,由裁判长统一安排调漂5分钟,严禁挂饵)。

6. 禁止飞铅钓水皮,钓浮不得小于60厘米。钓点应在钓位正前方,必须在竿长以外。

7. 一竿一线一立漂,且立漂全长不得少于15厘米、不得超过50厘米。

8.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所有鱼获必须入护(统一使用主办方下发的鱼护)。

10.文明垂钓,不得有意锚鱼、挂鱼(对决赛中锚鱼不记入成绩)。

11.比赛时禁止在钓位上吸烟、喧哗,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需关闭或放在震动位。

12.听号令统一换位。

13.与比赛无关人员请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退出赛场,并不得在比赛进行期间进入赛场。

14.比赛期间,经主办方许可,必须在规定区域内进行拍照、摄像、直播;未经主办方许可禁止任何形式的拍照、直播、摄像活动。直播期间需使用文明用语、禁止喧哗、吸烟、频繁走动等。

15.参赛选手在开赛后10分钟未到,视本场弃权。

(二)钓王争夺赛:

选手通过分区积分赛入围前20名,前4名选手再进行4场钓对象鱼的尾数积分赛进行排名,第3名为季军,前2名选手通过对决赛决出冠、亚军。具体如下:

1.入围前 20 名选手抽签分成4个区,每区5人,进行倒积分赛。

2.倒积分赛共 4场,2场钓对象鱼的尾数积分赛,2场钓混养鱼的重量积分赛,每场比赛时长30分钟,每场比赛通过抽签轮换钓位。

3.前4名选手通过抽签,进行4场钓对象鱼尾数积分赛,每场比赛时长15分钟,前2名选手进行冠、亚军对决赛,第3名为季军。

4.“冠、亚”军对决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决出胜负。每局比赛时间为15分钟。

若前四局双方战平,则进入决胜局。选手重新抽签选位,决胜局比赛时间为20分钟,分上、下半局各10分钟。半局后两位选手互换钓位后再进行比赛。

每局比赛时间结束时,钓获数量多者获胜。若钓获数量相同,则参赛者保持原钓位,比赛自动进入5分钟加时赛。

加时赛期间:

(1)率先领先两尾者即时获胜,加时赛提前结束;

(2)加时赛结束时,领先一尾者获胜;

(3)若结束时仍相同,则即刻进入“金鱼制胜”环节(率先钓获一尾者胜)。

(4)如“金鱼制胜”环节仍未能分出胜负,则最终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七、计分方法

(一)前两天8场比赛(入围前20名)和第三天前4场比赛(入围前4名)采用分区积分倒积分制。按照所有场次的总积分排定个人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顺序为第一副本分单场最小积分,第二副本分对象鱼总尾数,第三副本分混养鱼总重量,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二)鱼获为零者,以所有场次、所有钓区中人数最多钓区的人数为本场积分。

(三)团体成绩按照规定名额的团体成员的平均积分排定名次。如平均积分相同,则以团体成员个人的名次分决定名次。

(四)对决赛以对象鱼尾数来计分。

八、成绩录取

(一)个人录取前20名,团体录取前3名。

(二)团体成绩以每队6名运动员起计,不足6名运动员的代表队不计团体成绩。

(三)全部完成比赛的团体,计入团体成绩,团体中有弃权、犯规除名的,不计团体成绩。

备注说明:为了更好地体现赛事“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本次对总决赛“钓王争夺赛”规则、计分方法进行了调整,请参赛选手仔细阅读“钓王争夺赛”细则及计分方法,以便充分地准备比赛。

附件一:裁判员规程

附件二:仲裁工作规程

附件三:判罚条例

第十一届“光威钓王杯”国际钓鱼巡回赛组委会

2025年9月2日

附件一:

裁判员规程

一、赛前

(一)积极参加裁判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比赛规则,熟悉场地情况;能圆满完成裁判工作。

(二)提前到达赛场,领取比赛所需的裁判用品。

(三)检查赛场的准备工作:钓位是否平坦、整洁、等距,标志是否明显,辅助设施是否备齐。及时清除妨碍比赛、影响安全的杂物。

(四)明确所负责的钓位和运动员,并带领运动员有秩序地进入钓位,核对运动员的姓名、钓位号。

(五)检查管区运动员的钓具、鱼饵是否符合要求。为防止运动员左右手的干扰,钓位的坐法应以支架根部对准钓位标志。

(六)在比赛信号发出前,认真督促运动员遵守比赛规则,不准将钩漂线入水(包括试水线、试漂),不准以任何方式打窝(如手抛投放饵料,用调食盒向钓位前方泼水,在铅皮上挂食等)。

(七)督促无关人员在赛前10分钟退场。

二、赛中

(一)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打瞌睡,不闲聊天,不同运动员聊天,不接受运动员的任何馈赠。比赛期间应在区内巡视,如需离开,应向裁判长请假,并请暂代。

(二)对运动员的犯规情况要及时指出,对严重犯规和不服从裁判的选手,应及时报告裁判长并记录在案。

(三)比赛结束进行计量时,要提醒运动员认真清点鱼护。

(四)听到比赛结束信号,应督促运动员立即停竿,此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五)换位前,要提醒运动员注意:不准向比赛池塘抛洒任何东西;换位时要按顺序统一进行。

(六)换位后,应对管区运动员认真核对姓名、钓位号。

(七)比赛中发现无关人员入场,应立即令其退出。

三、赛后

(一)将已登记完成绩并有运动员、裁判员签名的竞赛成绩单及时报成绩统计处。

(二)如数交回赛前领用的裁判用品。

(三)认真总结本场的裁判工作,参加裁判长召集的总结会并积极发言。

附件二:

仲裁工作规程

一、仲裁委员会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工作,主要任务是受理、审核比赛规则执行中发生的争议。

二、仲裁人员由大会组委会遴选经验丰富、作风正派人士担任。

三、运动员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当场参赛的运动员对其他当场参赛的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其他任何人无权进行举报。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败诉者,申诉费不退)。

四、应由裁判员、裁判长在职权范围内处理而未做处理的事宜,与竞赛无直接关系的问题,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五、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应在本届比赛成绩宣布前予以公布。

六、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

七、仲裁委员会为临时机构,比赛结束时即行解散。

附件三:

判 罚 条 例

1.不随号令统一换位者,加罚1分。

2.鱼获未入护,不及时捡拾而抛下一竿,加罚1分。

3.在钓位上接听电话、吸烟、喧哗,加罚1分。

4.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此鱼不计成绩(混养鱼比赛以最大一尾认定),并加罚1分。

5.比赛中,钓组不符合规定,需改正合格后方可继续参赛,并加罚1分。

6.比赛中禁止越位遛鱼,越位抄鱼的鱼获不计成绩,若钓手将鱼获放入鱼护,予以刨除(混养鱼比赛以最大一尾认定),并加罚3分。

7.除钓钩外,所用钓组中任何部位沾带饵料下水,加罚3分。

8.抛竿落点对邻位运动员造成影响,经提醒而不收竿重抛者,加罚3分。

9.非比赛时间,因各种原因使钓组入水,经提醒不赶快采取措施者,加罚3分。

10.赛中随意串钓位,互通信息,经劝阻不听者,加罚3分。

11.向比赛池塘中泼水、吐痰、扔杂物,加罚3分。

12.有意毁窝、消极比赛或干扰他人比赛,加罚5分。

13.钓饵必须成团,一次挂饵抛出,重复上饵,视为犯规,加罚5分。

14.赛后不经裁判员计量成绩,私自倾倒鱼获,取消本届比赛成绩及下届预选赛参赛资格。

15.使用不真实的身份证件参加预选赛;总决赛比赛期间打架、斗殴;同裁判人员争吵打架,扰乱赛场秩序者,取消本届总决赛及下届预选赛参赛资格。

#互动话题

你对本届钓王杯总决赛有什么想说的

欢迎留言区一起来聊一聊

广告

编辑部电话:010-67158577

商务合作、投稿邮箱:zgdy@vip.sina.com

发行电话:010-67158285

来源:中国钓鱼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