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度怀疑富大龙身上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根发丝都会演戏

摘要:凡是看过《大秦帝国》的人,都知道富大龙的演技不只是好,而是“超一流”。而在热播剧《我是刑警》中,直到最后几集才出场、戏份又不怎么多的富大龙,用他极具个人魅力又独一无二的演技再一次征服了观众。看富大龙的戏,两个字:过瘾!

凡是看过《大秦帝国》的人,都知道富大龙的演技不只是好,而是“超一流”。而在热播剧《我是刑警》中,直到最后几集才出场、戏份又不怎么多的富大龙,用他极具个人魅力又独一无二的演技再一次征服了观众。看富大龙的戏,两个字:过瘾!

在这部剧中,富大龙饰演的是一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陶维志。如果不介绍他的身份,他刚一出场,你一定误认为这是一个粗俗的乡野混混,他一身邋遢、一脸胡茬,疲惫中透出一股强韧,讲话慢条斯理,性格古怪倔强,在他眼里,没有什么上级领导、专家权威,他所有的欢快与愁闷全都因为他心中认定的事:破案。

而纠结他4年的这个积案,确实让人焦头烂额。三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因下河捉蝌蚪却遭恶人祸祸,让三个家庭陷入崩溃的境地。在她们身上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DNA。当时DNA技术尚处于起步阶段,无数次排查都找不到嫌疑人的踪迹之后,富大龙饰演的陶维志把全部希望寄托于DNA追踪。当DNA查到犯罪嫌疑人与顾姓家族高度关联时,陶维志掉进了顾姓家族的汪洋大海中。他奔波10万公里,找族长、查家谱、翻县志,甚至翻阅大清律例,一万多人样本全都被查否,陶维志陷入了巨大的迷茫与困惑中,但他还不死心,为破这积案,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就是这么一个不过几集的小小的配角,富大龙完全进入到角色的内心世界中,作为一个影帝,富大龙根本不顾自己的形象,他穿着皱巴巴的衣服,不修边幅,为案子的破获费尽心思,让观众完全没把他当成演员,而只认为,他就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基层民警。

他靠在土山丘边,镜头拉近时,只见半个身子已沾满尘土;当同事苦中作乐讲了一个冷笑话,他刚抿在嘴里的矿泉水笑得喷出去好远;去市公安局找DNA技术人员时,他没进去,而是一屁股坐在市公安局门前的台阶上;为了找到顾家坡这么一个百度地图上都不会标注的小山村,他扛起单车上坡;当案情陷入泥潭时,他躺在床上弹吉他,一遍遍的就那几个音符,却足以排解他的愁绪;当于和伟饰演的省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秦总否定了他的破案方向后,他借酒浇愁,痛苦地将头靠在小酒馆外的墙边上,又借着酒劲,昏昏欲睡地听着秦总对他的开导,突然睁开眼睛,喝斥与他一起办案的同事,也责怪自己之前并没有穷尽一切去查案,才造成今天的被动局面。

就是对这些细节自然天成的处理,富大龙把一个戏份并不重的角色演绎得活灵活现,完全没有违和感,反而把我们的情绪完全带进了这个让人觉得搞笑又让人敬重的角色中。在与于和伟酒桌上的那场对手戏中,于和伟的一脸正气严肃与富大龙在一边装睡的鬼样子,简直成了教科书般的经典画面,两个戏骨,谁也不输谁,真是高手过招,不留痕迹,直让人三呼过瘾!

富大龙演戏演过了吗?用力用猛了吗?我认为没有,而是恰到好处,因为剧中的角色,他的经历,他的性格,需要富大龙这样去演。这与我们印象中同样是演警察(如《狂飙》男一号安欣)的张译简直是两回事,张译扮演的角色几乎让人看不下去,因为假,因为装,因为用力过猛,所以让人出戏。于和伟和富大龙所有的表情都与角色完全吻合,这才是好演员的基本素质,哪怕这个演员并不帅,但他会走得更远,因为好演员终究要靠实力来立足,而不是话题和漂亮的外表。

来源:一苇思考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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